监理.施工驻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6.6)
临海高等级公路监理、施工驻地
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1 总体要求
1.1凡在临海高等级公路从事监理、施工的承包人,应按本指导意见规范驻地建设。
1.2监理、施工驻地建设主要指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等临时设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驻地,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1.3监理、施工驻地的建设,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安全可靠,规范有序,功能完备,布设合理,方便生活,满足生产”的原则。
1.4各区县建管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和本指导意见,对施工、监理驻地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指导督促承包人实施落实。
2 监理驻地标准化
2.1 场地选址
2.1.1 在所管辖各施工标段的中间地段附近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在每个施工标段项目部附近独立设置监理小组办公室,应考虑交通、生活便利等条件。
2.1.2 生活用房设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小组办公室附近。
2.1.3 中心试验室设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附近,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源。
2.2办公室、生活用房、试验室
2.2.1 监理驻地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驻地庭院应适当绿化,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2.2.2 办公、生活用房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
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美观、隔热通风,应符合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要求。
(1)监理驻地办公、生活、试验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须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2(2)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8m 。总监办综合办公面
22积不小于300m ,会议室能满足30人开会且面积不小于60m ,
2档案室面积不小于20 m。监理驻地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小于
2200m 。
2.2.3 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水冲式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人均居住宿
2舍面积不小于6m 。。
2.2.4 试验室各室面积要求见表2.1。室内仪器、设备须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表2.1 中心试验室各室面积标准
部门标定,并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试验资质,方可使用。对不具备试验条件的试验项目,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试验。
2.3消防设施
2.3.1监理驻地要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2.3.2监理驻地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2.4卫生防疫设施
2.4.1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内,及时清运,严禁乱扔乱弃。
2.4.2生活区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保持通风。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2.4.3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生产作业区等污染源的地方。食堂和操作间装修应便于清洁打扫,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排风设施、灭蝇灭鼠灭蟑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2.4.4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生熟食品加工分开,加工、存放器具分别配置。
2.4.5生活用水源应进行理化检验,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生活饮用水确保达到国家饮用水质标准。设置排水沟,保持通畅,杜绝污染和蚊虫滋生。所有生活污水在排放前必须通过沉淀池收集,严禁各种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3 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3.1 场地选址
3.1.1 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项目部驻地建设应包括民工营地的建设。
3.1.2 自建用房的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8m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3.1.3 试验室应合理选址,可以设在项目部,也可以设在集中拌和站,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他污染。
3.2办公室、生活用房、试验室
3.2.1 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须设置围墙和大门,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
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3.2.2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若租房,须对房屋外墙和室内进行适当装修,体现企业文化特点;
3.2.3主体工程项目经理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
22般不宜小于3000m ;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8m ;每个项
目经理部须设一间能满足不少于30人开会且面积不小于60 2m 的会议室。
3.2.4 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冲洗式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人均生活用
2房面积不小于6m 。
3.2.5试验室设置
2试验室用房不小于200m ,各室面积及试验室具体要求
见表3.1。
表3.1 试验室各室面积标准
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2) 试验人员佩胸卡作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记录清晰。
(3)仪器设备挂标识牌(0.15m ×0.1m ),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状态。
(4)仪器设备按时自检送检,专人维护保养,有记录可查。
(5)试验室切割作业时,有防噪音、防尘措施。试验
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3.2.6 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
(1)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
(2)建筑采用阻燃材料,栋与栋的之间的距离,城市不小于5.0m ,农村不小于7.0m 。
(3)每栋用房其长度以36m 、层高以2.5m 左右为宜。
(4)饭堂等公共活动场所的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
(5)宿舍用房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空间,每栋居住人数不超过100人,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8人,门窗要向外开,门口及室内通道宽度不小于1.2m 。
(6)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应高于地面0.3m ,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m ×0.9m ,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
(7)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洗过的衣物不得随意晾晒,要有专门的晾衣处。宿舍地面应水泥砂浆找平硬化,有条件的可铺砌瓷砖。
3.3消防治安设施
3.3.1项目部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3.2项目部必须设置临时消防通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通道。
3.3.3项目部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进入室内的电线要套用PVC 管,设置满足住宿人员使用的插座。
3.3.4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等重要场所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和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4卫生防疫设施
3.4.1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并设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地面应硬化,蹲位之间应设置隔板,化粪池应埋地且应定期清理,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3.4.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垃圾应存放在专门搭设的密闭式垃圾站或密闭式容器内,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理站或异地填埋,严禁乱扔乱弃。
3.4.3生活区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保持通风。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3.4.4食堂应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 以外的地方。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食堂和操作间装修应便于清洁打扫,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排风设施、灭蝇灭鼠灭蟑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3.4.5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生熟食品加工分开,加工、存放器具分别配置。
3.4.6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定时保证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1:5左右,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3.4.7生活用水源应进行理化检验,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生活饮用水确保达到国家饮用水质标准。设置排水沟,保持通畅,杜绝污染和蚊虫滋生。所有生活污水在排放前必须通过沉淀池收集,严禁各种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3.4.8项目部应设置简单卫生室,配备有相关卫生知识人员和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4 混凝土搅拌站标准化
4.1 场地选址
4.1.1 搅拌站尽量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减少混凝土运输距离。
4.1.2 搅拌站周围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源,且远离居民区。
4.2 场地布置
4.2.1 搅拌站面积根据搅拌站规模确定,且必须满足材料存放和节间备料的需要,具体不小于表4.1。
4.2.2 合理布置搅拌站搅拌机组、砂石料场、水泥库房、试验室(含标养室)、办公室以及职工宿舍等的平面位置。拌和楼的办公区及生活区应同其他区用砖墙等隔离开。
4.2.3 搅拌站必须设避雷针,数量满足覆盖整个搅拌站;同时设置不少于1处的安全标语,搅拌主机立柱粘贴反光纸。
4.3 场地建设
4.3.1 搅拌站须修建围墙封闭;场地必须使用C2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全部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 ;进、出搅拌站便道采用20cm 厚C25混凝土硬化。
4.3.2 搅拌站场地内设排水系统及污水处理池,严禁场地积水。
4.3.3 水泥罐基础以桩基基础或扩大基础为宜,并设专用接地网与楼体、粉料仓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计算机控制系统应设有独立的接地网。
4.3.4 若搅拌站为单个水泥罐,则罐体地面固定拉线不少于3根;在每一个罐体绘制“临海高等级公路”以及施工单位简称,两者竖向平行绘制,字体醒目,便于识别。
4.3.5 设置信号管理系统,保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搅拌系统与控制室的联系。
4.3.6 作业平台、给料仓、骨料仓、水泥仓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传动系统裸露的部位应有防护装置和安全检修保护装置。
4.3.7 搅拌站与办公区及生活区或周围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单个水泥罐的高度且不小于20m 。
4.4 搅拌机及部件
4.4.1 搅拌机配置应根据搅拌站规模确定,具体见表
4.1。
4.4.2 搅拌主机为封闭式强制型;料仓不少于3个,需设防雨棚,且料仓间挡板具有足够高度,防止串料;配料机应支腿加固。
4.4.3 搅拌控制室安装1台分体式空调,保证各部电气元件正常工作。
4.4.4 搅拌站拌合设备要求采用质量法自动计量,水、减水剂计量必须采用全自动电子称量法计量,禁止采用流量或人工计量方式,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自动性,电脑控制且具备打印功能。
4.4.5 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砼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尺寸0.6 m×0.8m ,油漆喷涂确保不褪色,数字采用彩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标识牌内应包括以下内容:砼设计与施工配合比(含外加剂),粗细骨料的的实测含水量及各种材料的每盘使用量等。
4.4.6 搅拌站应配置不少于3个水泥罐,且水泥罐应设置冷却设备,确保水泥搅拌温度,做到检验合格后再用。水泥储存罐应配备必要的除尘设置。
4.5 材料存放
4.5.1 砂石料场必须设防雨棚,高度满足机械设备操作空间;料场采用厚50cm 的混凝土隔墙分隔,高度不低于2.5m ,必须确保各个料仓间不串料,并设置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4.5.2 袋装水泥、减水剂等集中存放在库房内,库房采用彩钢板搭设,高度、面积必须满足堆放数量的要求,下部
铺设木板,高度为离地面30cm 。
4.6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4.6.1运输车数量不少于3辆,且满足混凝土浇筑连续性的需要。
34.6.2 运输车储料罐必须密封、不漏浆,容量不小于6m 。
4.7 文明施工
4.7.1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池,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显标示;设置合理的三级以上的过滤池对污水排放。
4.7.2 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4.7.3 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7.4 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应大于现行的《建筑施工场界噪音界限》(GB12523)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
4.7.5 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4.7.6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4.7.8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4.7.9 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5 预制场标准化
5.1 场地选址
5.1.1 结合标段预制梁板的尺寸、数量和具体架设要求等选址。
5.1.2 预制场除用地困难情况并由业主批准外,一般不应设在主线上,以方便、合理、安全、经济和满足工期为原则。
5.2 场地布置
5.2.1 预制场一般设置办公生活区、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区、混凝土拌制区、预制区、存梁区等。各施工区域布置应合理,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
5.2.2 在进入预制场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1块;场内相应位置设场地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分预制、张拉、压浆等)、质量检验标识牌(分预制、钢筋、张拉等)、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龙门吊、张拉机具等)、文明施工牌等各1块。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
5.2.3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龙门吊设置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司机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0.8m ×0.55m )随机挂设,“施工重地,注意安全”警示牌(0.6m ×0.4m )置于龙门吊下。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示标示。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标识牌。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防护板。台座两端设防护网和安全警示标志。
5.2.4 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规模,应结合预制梁的数量和预制工期等参数来规定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具体要求如下表。
表5.1 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表
5.3 场地建设
5.3.1 桥梁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桥梁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
5.3.2 钢筋加工区、混凝土拌制区均须设防雨棚,并使
用20cm 厚C20混凝土硬化,存梁区地面压实后铺设10cm 石屑并设置2%~3%坡度,以利排水。运输便道采用20cm 厚C25混凝土硬化。
5.3.3 预制场应设50cm ×50cm 砖砌排水沟排放施工废
水、养护水、收集雨水并汇入沉淀池,沉淀池设置规格为长4m 、宽3m 、高1m ,污水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5.3.4 钢筋加工区、集料存放区设防雨棚,高度满足施
工需要。
5.3.5 预制场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
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采用由满足施工机械设备用电最大负荷要求的变电站供电,电力架设须满足三相五线制要求,同时设置250KW 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5.4 台座布设
5.4.1台座基础采用框架式基础,不能用重力式,台座
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梁底板须采用不锈钢板;台座长度按每片梁设计长度每端头长出10 cm;台座横向做成水平,纵向按设计预设反拱。
5.4.2 台座纵横向间距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空间,纵向
间距一般以7m 为宜。
5.4.3 存梁区台座混凝土标号采用C25,存梁区混凝土
台座尺寸采用2m ×2m ×0.5m ,根据预制梁大小可稍加调整,以满足使用要求。
5.4.4 预制区设置自动喷淋养护设备,采用喷淋养生。
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在台座侧面预先设置ф8cm 的养生供水管,设置与喷淋设施对接接头。空心板、小箱梁芯孔内应采用喷淋养护方式。
5.4.5 养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
并且管道埋入地下。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循环池、加压泵,养生的水必须循环利用。
5.5 材料存放
5.5.1 不同规格砂石料场地需进行硬化,应分区存放,
严格分档、用隔墙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并设置防雨棚,高度满足施工需要。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5.5.2 钢筋及预应力钢铰线存放区须设防雨棚;下部采
用20cm ×20cm 方木支垫,离地高30cm 。钢筋加工区与钢筋存放台相邻,便于材料取用。
5.5.3 减水剂、压浆用水泥、锚垫板、预应力锚具均存
放于材料库房内;减水剂和袋装水泥存放于库房内的存放台上。
5.5.4 锚垫板和预应力锚具应按照不同规格型号分别
存放于库房内的货架上,并作相应标识。按型号、类别登记入册,以便查询。
5.6 存梁管理
5.6.1 梁板预制完成后,要及时对梁板喷涂统一标识和
编号,标识内容包括预制时间、施工单位、梁体编号、部位名称等。
5.6.2 梁板预制完成后,除了加强养护外,要保证稳固、
安全存放,严禁拆模后将梁板(尤其是T 梁)无支撑存放,必须设置稳固的支架,放置梁板侧倾;在存梁场存放也严格设置防倾托架。
5.6.3 存梁区要确保干燥无积水,交通顺畅,吊装图设
备充足、完好,日常保养到位。
5.6.4 存梁台座必须设置在稳固、干燥的地基上,如遇
软基,要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承重横(枕)梁必须设在经过承载力检算合格的基础上,周边排水设施完好,通道顺畅。枕梁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要连成整体,不要有横坡。
5.6.5 空心板、小箱梁最多存放层数依据设计文件要
求,文件无规定时,要求空心板不得多于3层,小箱梁、T 梁不得叠层堆放。
6 施工便道标准化
6.1 布置原则
6.1.1 结合地形、地物和现有生活、生产设施,充分利
用现有道路,尽量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困扰。
6.1.2 遵循施工平面布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
6.1.3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6.1.4 合理保护便道上的古树、大树及珍贵树木,尽量
少破坏原生态,将开挖范围内的树木、草根移栽到便道路边或边坡上,并适时在边坡植草、种树。
6.2 建设标准
6.2.1 根据地形条件,确定平纵线形及路基横断面宽
度。
(1)挖方和低填方路段,应设置不小于0.3%的纵坡。施工便道边坡坡率不应小于1:0.5。
(2)如采用单车道,车道宽度3.5m ;路基宽度不得小
于4.5m ,每200m 范围内,设置一个长20m 、宽2.5m 的错车道;设置1.5%~2%的横坡。
6.2.2 施工便道路面最低标准采用泥结碎石或级配碎
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路面可采用矿渣铺筑;特大桥、搅拌站和预制场与地方路连接段便道路面必须采用20cm 厚C25混凝土硬化。
6.2.3 施工便道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确保便道路面排水畅通;在汇水面积较大的低凹处设置涵洞,以满足排水泄洪要求。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6.2.4 施工便道必须连通,途遇危桥,必须加固处理。
6.2.5 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
进出场的便道40m 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cm ,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6.2.6 施工便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一般按照汽—
20,验算荷载履带—50进行设计,同时应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4.5m 。
(2)为防止水流冲刷,宜于桥台上游回填部分钢筋片
石笼。
(3)栈桥起始墩砌筑长6m 宽3m 的基础,台帽浇筑0.5m
厚C30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前注意预埋贝雷片安装预埋件;便桥桥墩应优先使用钢管桩搭设,对于有覆盖层的河床,钢管桩的入土深度应能满足承载力要求;对于无覆盖层的河床,采用复合桩基形式,先安放复合桩基护筒,钢护筒随冲击钻跟进2m ,钢护筒中浇筑混凝土,钢管桩插入钢护筒中的混凝土内,确保复合桩与河床有效锚固。
(4)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头设置超限
标牌,桥面设高1.2m 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5)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
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
(6)便道便桥应执行“申报—审批—实施—验收—使
用”的程序。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需地方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应组织鉴定。未经设计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的大型临时设施,不得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
(7)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
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 每个项目部最少要配备一台洒水车以用于晴天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8)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承包人应提前与有
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
(9)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
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6.3 标志
6.3.1对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统一编号,设便道标识
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0.8m ×0.6m 尺寸制作,蓝框白底蓝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陡弯段里程等内
容。
6.3.2 路线明显变化处、便道平面交叉处,应设置指路
和警告标志。
6.3.3 便道途经村镇、街道、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应设
置禁令标志。
6.3.4 易塌方、滚石等危险路段,应设置道路防护及警
告标志。
6.3.5 途经小桥,应设置限载、限宽标志;途经通道,
应设置限宽、限高警告标志。在跨越河道便桥,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6.4 养护
6.4.1 派专人分段养护,及时填补路面坑槽,保证便道
平顺;及时恢复损坏的标志。
6.4.2 配备洒水车降尘,无扬尘、无投诉。
6.4.3 及时清理排水沟和涵洞的淤泥、杂物,保证排水通畅。
7 标识标牌标准化
7.1监理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
监理驻地标识标牌设置标准见表7. 1,具体要求如下:
7.1.1 总监办应根据需要设置总监办公室、专业监理办
公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中心试验室,监理小组至少设1间办公室。
7.1.2在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驻地平面示意图、指路牌、
部门指示牌、组织机构图、宣传标语以及项目简介牌等。项目简介牌介绍项目的整体情况和总监办的监理范围。
7.1.3监理驻地应在驻地院内设置廉政建设责任公示牌
(样式见附件3),公示牌旁设置廉政举报箱,举报箱上印有举报电话。
7.1.4监理驻地办大门旁应悬挂驻地办铭牌,监理驻地
名称格式为“中标监理单位”+“临海高等级公路××段”+“××标监理部”(与施工合同段对应)。如:江苏泰康工程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LHSY-JL2标监理部。
7.1.5监理办公室上墙图表要求简洁、大方,至少应包
括下列内容:
(1)会议室:管理制度、平面图、纵断面图、形象进
度图和廉政建设园地、考勤表、晴雨表等。
(2)监理办公室:岗位职责、组织结构框图、廉政组
织机构框图;质量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费用监理程序框图、进度监理程序框图;质量监理程序框图、主要结构物布置图;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环保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等。
(3)试验室: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各级试验人员职
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试验室资料管理制度、试验室卫生制度、试验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与保养制度、主要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试验工艺流程框图等。
表7.1 监理驻地标识标牌标准
7.2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标准化
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设置标准见表7.2,具体要求如下:
7.2.1项目经理部应设立工程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计划部、财务部、工程部、质量安全部、档案资
7.2.2
工程概况牌(样式见附件1)、质量责任人警示牌(样式见附件2)、廉政建设责任公示牌(样式见附件
3),公示牌旁设
或临近大门的墙面上应标有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大门旁应有项目经理部铭牌。项目经理部名称格式为“中标单位全称”+“临海高等级公路××段”+“××标项目经理部”。如:江苏嘉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LHSY-LQ1标项目经理部。
7.2.4办公区内应有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
党建、文明施工制度、质量指标等管理图板。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7.2.5
图、环保管理体系框图、控制性工程进度实体图、进度横道
7.2.6员职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试验室资料管理制度、试验室卫生制度、试验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与保养制度、主要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试验工艺流程框图等。
表7.2 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标准
7.3 大型桥梁施工现场
特大桥、大桥及中桥施工现场标识牌标准见表7.3。
表7.3 大型桥梁施工现场标识牌标准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7.4 预制场
预制场标识牌标准见表7.4。
表7.4 预制场标识牌标准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7.5一般结构物施工处
小桥、涵洞、挡土墙等一般结构物施工处标识牌标准见表7.5。
表7.5 一般结构物施工处标识牌标准
7.6合同段起讫点
合同段起讫点标识牌标准如表7.6所示。
表7.6 合同段起迄点标识牌标准
7.7拌和站
拌和站标识牌标准如表7.7所示。
表7.7 拌和站标识牌标准
7.8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标识牌标准如表7.8所示
表7.8 便道标识牌标准
附件2
临海高等级公路××段××标质量责任人警示牌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投资总额: 建设工期:
举报电话:
附件3
临海高等级公路××段××标廉政建设责任公示警示牌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投资总额: 建设工期:
注:廉政建设责任公示牌旁设置廉政举报箱
附件4
××(单位名称)临海高等级公路××段××标
材 料 标 识 牌
附件5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牌
附件6
水泥(砂)浆配合比牌
试验人员: 现场施工负责人:
附件7
施 工 标 识 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