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期及措施
工程保修期及措施
在合同保修期内或者期满后,根据我公司ISO9001程序文件《质量回访和工程保修控制程序》的要求,由公司工程部及质安部专人负责组织进行定期质量回访,每半年回访一次。并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对影响用户使用的质量一般给予保修两年。
第一节 回访、保修制度及措施
1、质安部对已交工的工程编制《工程质量回访记录》。
2、在交付使用两年内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由质安部根据计划安排对工程组织回访,可采取电话联系、信函、派员出访等形式,维修队派有关人员参加。
3、在回访应认真听取业主意见,对提出的问题仔细检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4、凡属安装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本公司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维修。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接到事故通知后,5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我公司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由发包人承担。
6、如属设计有误、业主提供设备材料质量欠佳或业主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应向业主解释清楚,同时专业工程师提出建议并协助处理。
7、保修期满前进行一次回访,与建设单位全面交流意见,使建设单位注意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
第二节 对工程质量的投诉处理
1、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质安部填写《质量回访记录》并交维修队处理,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存在的问题纠正计划、回访人员、日期等。维修队处理完毕,应请质安部验证,验证完毕后请业主代表签字确认。
2、对于用户对工程质量提出的投诉,维修队及质安部应认真听取并登记,填写《用户投诉登记表》,由维修队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处理,处理完毕后填写《用户投诉问题纠正记录》,由质安部复查验证并请业主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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