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委托单
03-19
科技查新委托单
查新委托单填写说明
1、正确填写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手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漏填。应尽可能提供电子版本。
2、查新委托人:是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报书上的保持一致。
4、查新点:指委托项目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也是新颖性判断的依据,须明确列示各个查新点
5、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填写项目的主要科技特征,参数指标、应用范围、委托人自我判断的新颖性;可按创新点、与新颖性有关的关键技术、技术指标三部分逐条填写。委托方应对填写的技术要点的真实性负责。
6、检索词应根据项目主题内容,尽可能多地列出主题词、关键词、以及不同用法的同义词、常用术语。
7、查新目的,在框内划挑选择,是查新委托人使用该查新报告的范围。
8、查新委托人应当据实、完整地向查新机构提供相关的科学技术资料(如项目申报表、可行性报告等)如果因委托方未提供足够的技术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有虚假内容而导致的检索误差,由委托方负责。查新单位对委托方项目的技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将其技术资料交他人使用,违者负法律责任。
9、委托方填妥委托书后,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然后与技术材料一起交予查新单位,委托方可生效。
10、查新在委托生效后两周内完成,如需提前,视当时人力、时间、予以加急处理,酌收加急费。
11、选择项或加急请在相应框内打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