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企业限额指标汇总-2015.6.4
限额指标标准
第一部分:万达综合体限额标准
万达结构限额设计管控办法
1、 万达所有项目均应实行结构限额设计,限额指标详见附件1:《万达结构设计限额指标表(2014版)》(以下简称限额指标表);
2、 本限额指标用于指导项目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及签订设计合同,并作为设计结果审核的标准之一;
3、 项目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及签订设计合同前,应根据《限额指标表》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上报限额指标,经审批后作为发标文件的一部分,审批流程
4、 本限额指标为集团对外发布的指标,内控指标可上浮不超过10%;
5、 《限额指标表》中未列的业态类型,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上报审批后执行。
附件一:
万达结构设计限额指标表(2014修订版)
万达结构设计限额指标表(修订版)
第二部分:万科成本限额指标
1、 本标准旨在强化公司项目前期及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2、 推进设计阶段成本管理作业的标准化、专业化;
3、 掌握可靠成本信息,保证影响成本的主要要素在设计阶段控制在合理范围,
3、 工作程序
3.1项目限额内容及范围
包括成本限额和主要指标的限量控制,内容见附表1
3.2制定限额指标:通过分析我司项目的指标,并与同行的限额指标对比,制定适合于我司的限额成本指标。 3.2.1设计费限额
本指标为项目达到交付要求及销售推广而发生的设计与设计相关的费用的限额。其中包括的内容为含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总平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含公共部位、会所、样板房装修)、专项设计(含基坑支护、人工湿地、特殊水景、人防工程、燃气工程、幕墙、铝合金、钢结构、标识系统、智能化、室内灯光设计、灯光及泛光照明、变配电及专线、结构检测等)、审图及专业设计顾问等费用。
住宅设计费限额适用于住宅项目(含局部街铺、底层商业、独立会所等),写字楼设计费适用于一般公建项目(含局部街铺、社区商业、底层商业等)。 备注: (1)、参照2002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我司设计费统计及对标单位设计费统计。 (2)、策划设计中心作为设计管理主责部门,负责设计费管理的总协调,设计费使用出现分歧的由策划设计中心或其授权部门解决,设计费超限额或目标的需由该项目设计主责部门按照相关流程报批。设计费有多个主责部门的,由策划设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联合会签。 (3)、为确保项目的设计费基数的唯一性及严肃性,设计费取费基数为容积率面积+地面核增面积+地下室面积。其中核增面积及地下室面积之和不超过容积率面积的25%,若超过25%,设计费计算面积按照容积率面积的1.25计算。 (4)、精装修设计费含在精装修总限额成本内,由精装修主责部门负责管理,精装修总设计费不宜超过精装总成本的4%。 (5)、星级酒店、地标建筑建议另行报批。 (6)、绿色咨询费不超过30万/项目,建议控制在20万/项目以内。 3.2.2营销费用限额:
本指标为项目为了销售而发生的各类费用,包括营销管理费、营销推广费、卖场营造费、中介销售代理费、物业管理及客户服务等相关费用。营销费用计算以销
备注: (1)、深圳项目由营销中心负责营销费总协调,进入的新区域(城市)由营销中心配合,项目公司负责总协调,已经进入的区域由城市公司负责其范围内的营销费用总协调。 (2)、计费基础为销售项目第二阶段成本目标及盈利分析测算中的销售收入,不受实际销售收入增加的影响。持有物业及保障性住房不计算营销费用,物业管理及客户服务等相关费用单计。 (3)、物业管理前期介入费列入总营销费用控制,本内容与当前成本目标中的“销售费用”内容一致。
3.2.3钢筋、混凝土限量设计标准:
由于钢筋及混凝土指标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将两个指标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以下各项指标均以“建筑面积”为基数,即采用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建筑面积。 (1)、整体地下室指标:根据其特征,在指标下达时分为三项指标:扩大地下室、人防地下室及塔楼地下室,裙房地下室可以参考扩大地下室,因为其上部建筑对其影响较小。
备注: (1)、策划设计中心为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钢筋及混凝土限额指标的总协调,并为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专业指导,并在成本目标下达时提供专业意见。 (2)、地下部分限额的范围:
A)无地下室结构:桩基础以上,含基础连系梁等,混凝土不含基础垫层量。 B)地下室部分:桩基承台及以上,地下室天然基础或筏板基础及以上,地下室顶板及以下。限额指标不含承台及地下室或筏板底板垫层砼、不含地下室内水池(现浇钢筋砼水池等)钢筋及混凝土。 (3)、该限额指标制定前提为:基础类型为桩基础,地下室地板为基础承台、底梁及底板的结构形式,地下水位同埋深,顶板覆土以1.5米以内为宜。若确定为筏板基础或其他情形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第二阶段成本目标下达限额指标时做
适当调整。 (4)、消防车道区域的调整方法:按照地下室顶板上消防车道区域的面积,钢筋增加10公斤/平米,砼增加0.1立米/平米。 (5)、塔楼部分地下室,地上结构转换对其指标影响较大,不转换按照80米内、80米以上分类钢筋按130公斤/平米和140公斤/平米,全转换按照80米内、80米以上分类钢筋按160公斤/平米和170公斤/平米控制。 (6)、人防地下室在塔楼投影下的,钢筋指标上限为180公斤/平米。 (7)、地下室经济技术指标应同时评估地下室停车位停车效率与主材用量。地下室面积含设备房面积,但扣除赠送业主的面积+规划要求的自行车位获可抵扣汽车位的摩托车位面积。
A)人防地下室及塔楼下落面积占总地下室面积25%以内,33平米/辆; B)人防地下室及塔楼下落面积占总地下室面积30%以内,35平米/辆; C)人防地下室及塔楼下落面积占总地下室面积50%以内,37平米/辆; D)人防地下室及塔楼下落面积占总地下室面积50%以上,40平米/辆;
(2)、地上标准层指标(该指标含阳台、凸窗等常规赠送面积):适用标准层及
(3)、地上部分综合指标:适用有露台赠送及转换层结构。该限额为地上部分限额指标,做面积赠送及结构转换时,需要满足以下指标(超大面积赠送的,需策委会明确同意赠送,并明确赠送面积及赠送方式,考核指标需由成本委员会在审
备注: (1)、计算基础面为地下室顶板面以上(不含地下室顶板)。 (2)、地上部分不含砌体拉结筋、屋面刚性防水钢丝网,含建筑构建内钢筋及砼。计算范围从地下室底板以上,含屋面女儿墙及其他建筑构件。分母为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建筑面积。 (3)、标准层必须符合标准层钢筋及砼限额指标,为了控制不合理的架空转换,地上面积综合含量指标为刚性控制上限。 (4)、除入户阳台、生活阳台、客厅阳台、凸窗以外的面积赠送,赠送经过策委会确定并在会议纪要中明确,可以根据实际赠送的类型,在成本目标中报成本委员会审议,能在改造后形成封闭房间的,参照标准层限额指标,不能形成房间的按照结构板建面积计算,控制指标为钢筋10公斤/平米,砼0.16立方/平米。其他赠送方式均不调整限额设计指标。 3.2.4外立面门窗标准限额: 本限额适用于住宅产品。影响门窗成本构成的因素包括铝合金材料断面选择、铝合金材料表面处理、玻璃选择、五金选择、门窗地面面积比等。铝合金的成本限额需要从材料选择及开窗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控制在合适水平。
本限额指标由窗地比及参照标准化研究成果的铝合金门窗综合价格共同构成。
计算方式为外墙门窗洞口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含入户门、装饰百叶、采光井等。 较普通型材高40%。 备注: (1)、售价一线城市6万/平米以下,二线城市3万/平米以下的住宅不得使用木
包铝等高档材料。 (2)、有保温隔热要求,但不适宜使用断桥隔热铝型材的,可以选用塑钢型材代替,但是中档住宅及以下档次产品,不得选用彩色覆膜工艺等高档型材。 (3)、北方地区及其他区域的普通住宅建议使用塑钢窗。 3.2.5外立面用材:
影响成本的主要要素包括外立面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外墙地面面积比等。外墙的成本需从外墙的材料选择和外墙地面面积比两个方面控制,以地上建筑面积单方成本作为限额控制上限。
备注: (1)、一类材料:干挂工艺的各类饰面、进口石材、单价超250元/㎡石材或其他面材、幕墙及其他高端的新工艺材料。
(2)、二类材料:湿贴国产石材、劈开砖、火山灰砖、高档合资品牌面砖。 (3)、三类材料:高级面砖、氟碳涂料、仿石涂料、质感涂料。 (4)、四类材料:普通面砖、普通涂料。 (5)、装饰构架:屋面装饰功能构架。 (6)、商业裙楼不适用于本限额指标。
备注: (1)、此外墙费用不含基层抹灰及保温层,墙地比计算公式为:外墙墙面面积(含外墙装饰面、建筑造型展开面,不含阳台底部涂料)/地上建筑面积。 (2)、墙地比指标可作参考指标,不作考核指标。 3.2.6景观工程费限额:
为实施景观工程而发生的工程费用,包含硬景(消防道路、园路及广场等)、绿化、水景、景墙园建、外围墙、组团围墙、雕塑小品、室外照明泛光、室外照明、标识、人工湿地、500mm以内厚种植土回填等。软硬景及按照景观面积单价均
(1)、景观工程单价调整系数:一线城市系数为1,二线城市系数为0.9,其他
城市系数为0.8,山地景观视情况可按展开面积做适当调整。 (2)、保障性住房、两限房及廉住房项目的景观费用不适合本限额指标范围内。 (3)、屋面景观费用、空中花园景观费用、别墅类产品中的庭院内景观费用适合本限额范围内。 (4)、别墅类控指标不含庭院面积。毛坯交楼的庭院面积内按100元/平米控制,设计建成交付的计入到精装工程费。 (5)、硬质景观的界定为消防通道、园路、广场、景墙、有硬景的水景面积、泳池铺装面积等。 (6)、景观成本的控制主要从以下方面: A合理空间布局,投入到重点展示区域; B控制水景面积;
C兼顾好本土特色与招商特色,用好本土饰材及植物; D从分利用现有地势,避免过多造坡造山; E植物种类及配备合理; F控制硬景的面积比例;
G控制重点景观面积占总景观面积比例; (7)、特殊项目(如容积率高或占地较小的项目)的硬景控制比例由策委会确定。 3.2.7公共部位装修标准限额:
按照装修区域分为大堂、地下室电梯厅(大堂)、标准层电梯厅、标准层过道、会所及公共卫生间六个区域。在装修标准上按照豪宅、准豪宅、中档住宅、普通住宅区分。对不同区域的单个大堂及会所面积确定合理值,避免盲目做大公共区域。
(1)、大堂及会所一线城市系数为1,二线城市系数为0.8,其他城市系数为0.7。 (2)、地下室大堂指标同首层大堂标准的装修,若地下室按照简单装修,应按标准层标准套用。
3.2.8销售展示装修标准限额: (1)、样板房建造标准上限管理各区域城市样板房建造标准上限以下表标准乘以
备注: (1)、豪宅项目样板房设计为非标准化内容,低端项目不做样板房,只做准豪宅和中档住宅项目的样板房限额。 (2)、调整系数一线城市为1.0,二线城市系数为0.8,其他城市系数为0.7 。 (3)、建造标准、设计费按实际装修面积计算,其中阳台、露台和带装修的庭院按一半面积计算。 (4)、硬装包含装修材料、人工费、洁具、工程灯具、五金、空调、橱柜、固定
家具和电器,软装配饰包含活动家具、饰品、窗帘、吊灯、植物、挂画等。 (5)、营销主责部门可以根据营销需要,适当调整样板房的装修标准,但不得超过上限的20%,费用包含在营销费用总额中。
备注: (1)、造价按实际装修面积进行计算。 (2)、硬装包含装修材料、人工费、洁具、空调、其他固定电器等,软装包含家具、饰品、窗帘、吊灯、植物、挂画、水吧酒水等。 3.4.5后评价阶段 (1)、项目总结应有限额设计执行情况专篇,说明各阶段限额设计执行情况; (2)、财务结算价格应与各阶段限额设计进行对比。 3.4.6限额成本的检查 (1)、设计主责部门检查:
设计主责部门在月报中对限额设计执行情况要求相关部门报备。 (2)成本主责部门检查
A)在各阶段方案上策委会时,主责设计部门会同对应的成本部门(控股策划设计中心为主责的项目对口成本部门为控股成本管理部,项目公司为主责的项目对口成本部门为项目公司成本部)复核设计是否符合限额指标要求,超限额指标的应书面告知主责设计部门及设计管理部门限额执行情况;
B)在第二阶段成本目标下达过程中,控股成本管理部会同项目公司、项目部成本口复核各项指标是否在限额指标范围内,若超限额指标时,应书面通知主责设计部门及设计管理部门限额执行情况;
C)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成本口复核各项指标是否在限额指标范围内,若超第二阶段成本目标下达的限额指标时,应书面通知主责设计部门及设计管理部门限额执行情况; D)在施工图完成设计后,正式出图前由设计部门先行提交白图给项目公司、项目部成本口,通过快速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复核主要限额指标,若未达到限额设计要求,应由设计主责部门会同设计部门进行优化,属刚需要求的指标未达到限额范围内的,需公司分管总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3.4.7限额设计的执行情况的考核 (1)、限额内容相关主责部门的考核。
将限额设计的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其中涉及到项目公司、项目部、精装修景观部、策划设计中心、成本管理部、营销部门等。
(2)、对外部机构的奖惩。 制定履约评价细则,将限额设计的执行能力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并可进行适当的奖惩,具体的奖惩办法应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3.4.8附则
本《指引》每年修订。
万科地产的控制标准
万科地产针对各大区域提出设计成本控制标准2012版,如表4.1.10~4.1.16所示。
表4.1.10 标准层钢筋含量控制标准(上海区域和成都区域版)
注:1.分子包含上部标准层所有结构钢筋;
2.分母=记容积率的面积+不计面积部分(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台+赠送的其它面积)
3. 再改项目限额可增加1 kg/ m2;
4. 含钢量以层高2.9m为基准,每增加0.1m,含钢量限额可增加1 kg/ m2; 5. 括号内的数值为结构转换时,标准层含钢量限额; 6. 镇江场地土为Ⅲ、Ⅳ场地土时,指标同西安。
表4.1.11 标准层混凝土含量控制标准(上海区域和成都区域版)
注:分母=记容积率的面积+不计面积部分(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台+赠送的其它面积)
表4.1.12 地下室钢筋含量控制标准(上海区域和成都区域版)
续表4.1.12 地下室钢筋含量控制标准(上海区域和成都区域版)
注:
1. 含天然基础和承台(不含桩基)
2. 表中数据按顶板有梁楼盖,覆土1.2m,水压同室外场地取值,当顶板采用无梁楼盖,
车库区增加5 kg/ m2;覆土增加0.3~0.5m(规划要求)以上,含钢量增加5~7 kg/ m2; 3. 塔楼和人防地下室按照桩基考虑,若采用天然筏基,此部分含钢量增加15~20 kg/ m2; 4. 纯塔楼地下室,当塔楼不转换,增加20 kg/ m2,当塔楼全转换,增加10 kg/ m2; 5. 纯半地下车库较纯地下车库含钢量减少15 kg/ m2; 6. 纯塔楼人防地下室增加10 kg/ m2; 7. 两层地下室减10 kg/ m2;
8. 再改项目可增加10 kg/ m2,高端不控制。
表4.1.13 标准层钢筋含量控制标准(深圳区域版)
续表4.1.13 标准层钢筋含量控制标准(深圳区域版)
注:1.分子包含上部标准层所有结构钢筋;
2.分母=记容积率的面积+不计面积部分(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台+赠送的其它面积)
3. 再改项目限额可增加1 kg/ m2;
4. 含钢量以层高2.9m为基准,每增加0.1m,含钢量限额可增加1 kg/ m2; 5. 括号内的数值为结构转换时,标准层含钢量限额; 6. 厦门场地土为Ⅲ、Ⅳ场地土时,钢筋+5 kg/ m2。
表4.1.14 标准层混凝土含量控制标准(深圳区域版)
注:分母=记容积率的面积+不计面积部分(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台+赠送的其它面积)
表4.1.15 标准层钢筋含量控制标准(北京区域版)
注:1.分子包含上部标准层所有结构钢筋;
2.分母=记容积率的面积+不计面积部分(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台+赠送的其它面积)
3. 再改项目限额可增加1 kg/ m2;
4. 含钢量以层高2.9m为基准,每增加0.1m,含钢量限额可增加1 kg/ m2; 5. 括号内的数值为结构转换时,标准层含钢量限额; 6. 天津场地土为Ⅲ、Ⅳ场地土时,指标同北京。
表4.1.16 标准层混凝土含量控制标准(北京区域版)
续表4.1.16 标准层混凝土含量控制标准(北京区域版)
注:分母=记容积率的面积+不计面积部分(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台+赠送的其它面积) 表4.1.10~4.1.16补充规定:
1. 转换层是指转换层高度<3层的情况,若转换高度≥3层,则标准层的含钢量在不转换的
基础上提高4~5 kg/ m2;
2. 若消防车上地下室顶板,则地下室的含钢量提高5~8 kg/ m2; 3. 人防地下室是指六级人防(含核六),不含五级人防及以上情况; 4. 补充北京地区全混凝土外墙的上部结构指标限制,如下表所示:
第三部分:中海集团设计限额指标
说明:沿用成熟产品方案,其设计费总额应低于限额之下限
第四部分:佳兆业集团限额指标
说明:
1、 本限额指标作为各下属公司一般工程结构含钢量及砼含量的上限,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限额指标应根据工程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且不得超过本指标。
2、 结构钢材及砼包含剪力墙、柱、梁、楼板、空调板、窗台板、阳台栏板、外墙线脚、屋顶构件等砼结构的受力及构造钢筋;不含施工措施及损耗部分钢筋、预埋件钢筋、圈梁、过梁、构造柱、砌体拉结筋、砼墙梁与砌体间加挂的钢丝网等。
3、 结构面积S的定义如下:S=S1+S2+S3+S4 S1=建筑面积(不含架空层面积)
S2=对于有盖的阳台、露台、结构连接板等按一半面积计入结构面积;小于2.2米层高的全部楼板面积计入结构面积;层高较高而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入户花园、走廊等上有顶盖的楼板面积应计入结构面积;空调板、建筑线脚等凸出构件不计入结构面积。
S3=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凸窗面积 S4=楼板开洞所预留的“赠送面积”,此部分面积钢筋含量指标比对应限额指标低8kg/㎡,砼含量指标比限额指标低0.11m3/m2.
4、 本限额指标对应的上部结构均指无结构转换层的正常上部结构,当设有结构转换层(转换率在50%以上)时,转换层以上的上部结构钢筋限额指标可以提高2kg/㎡。
5、 所有地下室均按照地下水位在地表以下1.5米以内的情况考虑,当地下水位低于此情况时,应酌情降低限额。
6、 所有全地下室均按照覆土厚度约1.2米考虑,当覆土厚度低(高)于此情况0.3米时,可酌情降低(增加)钢筋限额指标约8kg/㎡。
7、 人防地下室按照6级人防标准考虑,若实际人防标准高于6级,可酌情考虑提高地下室人防范围的限额指标。
8、 对于地下室,本限额指标对应的普通桩基础或其他非筏板,当采用整体筏板基础或整体桩筏板基础时,应酌情考虑提高整体地下室钢筋限额指标约20-40kg/㎡,砼指标约0.2-0.4m3/m2.
9、 当高层主楼的首层面积超过地下室单层面积的30%时,可酌情考虑提高地下室限额指标。
10、 当地下室的人防结构面积大于85%时,钢筋限额指标可提高10-20kg/㎡;当地下室的人防结构面积小于15%时,钢筋限额指标可降低10-20kg/㎡。
第五部分:远洋地产
第六部分:恒大地产的控制标准
恒大地产成本质量控制中心2012年颁布的含钢量控制标准,包括6~8度地震区各类住宅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具体控制指标如表1.1~1.3所示。
表.1.1 6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续表.1.1 6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表.1.2 7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续表.1.2 7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表.1.3 8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续表1.3 8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以上表格注解如下:
1. 钢筋配置方案1:板钢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梁、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2. 钢筋配置方案2:板钢筋HRB400,梁主筋HRB400,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3. 计算钢筋含量指标统一以建筑面积作为基准面积。当带下沉式大面积空中花园的建筑,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2。如为两层高的空中花园,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式中S1是空中花园的投影面积,S2是除空中花园以外的建筑面积。
4. 本指标适用于场地土类别Ⅱ、Ⅲ类,如为Ⅰ类场地应略减,Ⅳ类场地应略增。 5. 对11层以上高层住宅,
本表适用于标准层层高≤3.1米的情况,如超过此层高,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层高÷3.1+1)/2。 6. 低层别墅均按坡屋面不设水平板或拉梁考虑。
7. 本表高层住宅均不设结构转换层,转换层钢筋含量应单独报审。
8. 本数据未考虑施工损耗量,不包括砌体构造柱及砌体拉结筋。包含屋面造型和立面饰线钢筋量。
第七部分:合生创展的控制标准
合生创展对各个地区的住宅结构制定限额设计标准,如表4.1.4~4.1.9所示。
表4.1.4 北京地区住宅限额设计标准
表4.1.5 广州、深圳地区住宅限额设计标准
表4.1.6 上海地区住宅限额设计标准
表4.1.7 杭州、宁波(六度、七度区)地区住宅限额设计标准
表4.1.8 抗震设防六度、场地类别Ⅱ类地区住宅限额设计标准
表4.1.9 各地区别墅限额设计标准
续表4.1.9 各地区别墅限额设计标准
上海地区单建式地下车库含钢量控制(特殊情况可根据柱距和覆土厚度适当调整):非人防:150~165 kg/ m2;六级人防:200~230 kg/ m2。
第八部分:保利地产的控制标准
注:(1)A类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场地土类别为Ⅲ类(如北京部分地区)。对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场地土类别为Ⅱ类的地区,建筑物地下部分的含钢量基本持平或略小于Ⅲ类场地土地区的地下部分的含钢量;建筑物地上部分的含钢量较Ⅲ类场地土地区的建筑物少1-3 kg/m2。
(2)B类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g)场地土类别为Ⅳ类(如上海地区)。 (3)C类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g)场地土类别为Ⅱ类(如深圳地区)。对于7度(0.15g)地区,含钢量较7度(0.1g)地区增加1-5 kg/m2。(天津地区)
(4)D类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0.05g)场地土类别为Ⅱ类(如武汉地区)。
使用说明:
1、表中结构含钢量技术指标的计算规则为计算范围内的相应结构钢材(含结构墙、梁、板、柱等,不含建筑预埋件、砌体拉结筋、阳台栏板、空调板、窗台
板、装饰构件等非结构钢筋,亦不含一楼为防潮而设置的架空预制板)的用量除以计算范围内的结构面积(本表结构面积等于建筑面积及因层高过大或过小而不需计入建筑面积但仍为结构楼板或屋面板遮盖部分的面积之和)。
2、表中所依据的钢筋级别为I级钢和Ⅲ级钢。其中I级钢用于梁柱箍筋(如抗震等级为一级时梁柱箍筋用I级钢10,当I级钢10不满足计算要求时,就直接用Ⅲ级钢10或以上);Ⅲ级钢用于主要受力构件。整个建筑物中不出现Ⅱ级钢。
3、表中的结构体系包含钢筋混凝土普通框架、异型柱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及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的含钢量限额暂不下发。当结构体系为普通框架结构时,本表中墙体混凝土用量一栏取消;当结构采用异形柱框架或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时,混凝土用量应取下限甚至更低。
4、表中及使用说明中“上部结构”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及“基础”的范围如下:
(1)当没有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上部结构”的范围指柱根以上的部分,其余部分如浅基础、筏板、基础梁、承台及桩等计入“基础”范围。
(2) 当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上部结构”的范围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顶板以上部分(不含地下室顶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范围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底板至顶板范围内的部分(含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顶板、底板及与底板相连的浅基础、筏板、承台、基础梁等);其余部分如桩等计入“基础”部分。
小结
以上几节给出了几大地产商的经济指标控制标准,从中可以看出,控制标准针对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楼层有相应的指标。下面按照地区分类,对几大地产商的控制标准按高度统计出一个限制范围,分别如表4.1.19~4.1.21所示。
表4.1.19 北京地区控制标准限值表
表4.1.20 上海地区控制标准限值表
注:本表格恒大标准不适合Ⅳ类场地,Ⅳ类场地应略增;
表4.1.21 广州深圳地区控制标准限值表
因每个地产商衡量的标准不同,上述表格只是选取相对统一的标准来归类,个别数值略有偏差。从上述三个表格可以看出:每个地区地产商控制的标准基本上都在相近的范围内,波动不会太大。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产商的控制标准都有各自对应的统计原则。在借鉴这些数值时,应注意数值适用的范围和原则,不可盲目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