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律师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作要求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作要求
工作底稿,是指项目小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与上市业务相关的各种工作记录和重要资料的总称。
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应成为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基础。
工作底稿是评价项目小组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凡对项目小组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
工作底稿包括工作记录和附件,其中工作记录用于记录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等;附件是项目小组取得或制作的、能够证明所实施的调查工作、支持调查结论的相关资料,是进一步说明工作记录的支撑性文件。
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工作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间或期间、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等。工作底稿应有调查人员及与调查相关人员的签字。
对于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对于取得的附件,如为公司出具的,应要求公司加盖公章;如为第三方出具的,应由第三方加盖公章;如第三方无法加盖公章,应由公司加盖公章,以确认与原件一致。对于访谈笔录,应由访谈人和被访谈人签字确认。项目小组成员自行制作的附件,项目小组成员应签字确认。附件应直接附在工作记录后,使二者保持较高的关联性。
工作底稿中的工作记录和附件均应标有索引编号。索引编号应统一规范、清晰有序。工作底稿各章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相关工作底稿上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