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式变电站招标规范书
XXX工程
10kV箱式变电站
技术协议
买 方XX 设计方:XX 卖 方:XX
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 1 1 总则 ................................................................. 1 2 工程概况 ............................................................. 1 3 标准和规范 ........................................................... 3 4 技术要求 ............................................................. 5 附件2 供货范围 ......................................................... 12 1 一般要求 ............................................................ 12 2 供货范围 ............................................................ 12 3 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 14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 16 1 一般要求 ............................................................ 16 2 技术资料 ............................................................ 17 附件4 交货进度 ......................................................... 19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 20 1 概述 ................................................................ 20 2 工厂检验 ............................................................ 20 3 试验 ................................................................ 21 4 设备监造 ............................................................ 22 5 性能验收试验 ........................................................ 23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联络 ................................................... 25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工程10kV箱式变电站用电设备,它提出了10kV箱式变电站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卖方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 卖方必须确保供货的完整性和满足用户安装、使用安全可靠,卖方有责任对技术协议书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若在安装运行中发现缺项或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时,由卖方负责免费补全。
1.6 合同签订后3天内,按本技术协议内容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供买方确认。
1.7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2 工程概况
xx
2.1 厂址所在地
xx。 2.2 交通运输 2.2.1 铁路
xx 2.2.2 公路
xx 2.3 气象条件
2.3.1 厂址气象特征值
伊金霍洛旗属中温带典型大陆性气候,主要特点是冬长夏短,四季分明,寒暑变化剧烈,各地气温差明显,全年平均气温6.7℃,气温日差大,年平均日温差13.1℃。气候干燥,降水集中且变率大,年降水量345.8mm,多集中在6~9月份。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006.0小时。风力资源丰富,冬季多为西北风,夏季多为南风,年平均风速3.2m/s。
全旗境内地表水流域总面积为3039.8km2,分布的主要河流有乌兰木伦河、呼和乌素沟和扎萨克河。
累年特征值统计成果见下表:
表2.3.1 水文气象年特征值统计表
2.3.2 频率为10%的湿球温度及相应气象条件
根据伊金霍洛旗气象站2000-2004年6、7、8三个月逐日平均湿球温度资料,用逐点统计法进行累计频率计算,计算得10%的湿球温度为18.8℃。查其对应日期的干球温度、相对湿度、气压及风速,计算成果见表2.3.2。
表2.3.2 10%的湿球温度及相应的气象条件成果表
2.4 地震地质
2.4.1 地层岩性及物理力学性质
厂址总体地势西高东低。该场地属于低丘陵地貌,大部分地段地表为荒草地,风成沙丘和沙垅广泛分布,地形起伏较明显。
根据实地勘探,该场地上部地层岩性以第四系风成粉细砂、细砂和碎石土为主,个别地段分布有少量的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为浅红色~紫红色砂岩和砾岩(局部未固结成岩)。 基本风压(50年一遇): 0.432kPa 基本风压(100年一遇): 0.60kPa
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84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0S。 场地土类型: 中硬场地土 建筑场地类别: II类
地下水位埋深:3.40~6.80m,水位标高:1342.38~1358.31m。 最大冻土深度:2.1m。 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3 标准和规范
3.1 工作温度范围:满足-30℃~40℃ 3.2 工作场合环境适应:草原、山区 3.3 其他特殊要求:外观美观
3.4 系统描述
国电建投XX工程, 本期工程安装1台户外10kV箱式开关站。 4.l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DL/T 403
6-35kV箱式变电站订货技术条件
DL/T 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GB17467 高低压预埋式变电站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DL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GB1094.1~1094.5 电力变压器 GB6451.1 GB3906 GB3309 GB16926 SDGJ14 GB772 SDJS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GB/T l5166 交流高压熔断器 GB 3804 GB4109
3~63kV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高压套管技术条件
GB/T16927.1~2 高电压试验技术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6出版物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其它有关的现行标准 最新国家和行业部门的反措
4.2 如果卖方有其它标准取代上述标准,需呈交买方认可。 4.3 卖方所提供的材料及外购设备将符合所应用的标准。 4.4 规范所使用的各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4.5 当上述规范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时,经买方确认后,可采用有
关的标准和生产厂的标准。
4 技术要求
4.1 基础 混凝土基础结构
基础设计:要能保证地面以上器件更换时无需重新构建整个建筑,卖方提供土建基础施工图纸。
4.2箱式变额定参数(全密闭免维护干式降压变压器) 4.2.1 电压
高压侧工作电压: 10kV 低压侧额定电压: 0.4kV 4.2.2 额定频率: 50Hz 4.2.3 额定绝缘水平
下列耐受电压数值适用于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地区的电气设备,卖方按本工程实际海拔高度对下表所列数值进行修正。并提供修正值。 变压器高压侧
工频耐压: 85kV 冲击峰值耐压: 200kV 变压器低压侧: 工频耐压: 5kV 4.2.4相数: 三相
4.2.5柜体防护等级:欧式箱变:低压室IP43,高压室IP43,变压器室IP33。 4.3箱式变元件技术要求
所有的元件应符合各自相应的标准,其中: ――变压器,应符合GB 1094.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符合GB 3906和IEC 46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符合GB/T 14048系列标准和GB 7251.1; 4.4变压器 4.4.1 技术标准
变压器应符合GB1094.1~1094.5《电力变压器》和GB6451.1《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及本技术条件要求。
4.4.1变压器型式
4.4.1.1主变压器:采用干式低损耗变压器。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空载损耗: 11.345 (kW)
总损耗: 15.329 (kW)(不包括附件损耗) 效率: 98 %
变压器缺相、超温报警、超温跳闸保护信号均预留上传接点,并与变压器保护功能连锁。
4.4.1.2厢变内照明检修变压器:为干式DC型电压互感器。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型号: DC10-0.5/10/0.22 额定容量: 0.5kVA 额定电压:高压 10kV 低压 0.22KV 最高电压:高压绕组 12kV 相数:
单相
频率: 50Hz 注:硅钢片采用日本夕钢片优质产品。 4.5高压侧元件 4.5.1箱变
4.5.1.1高压真空负荷开关电气参数如下:
高压隔离开关既能手动,又能电动进行分、合闸操作。 4.5.1.2避雷器
(1) 型式:硅橡胶绝缘金属氧化锌避雷器HY5WZ-8.3/23 HY5WZ-17/50 (2) 避雷器加装三相放电计数器。
4.6油漆要求
变压器外壳颜色为RAL7035。 4.7试验
4.7.1按照有关协议及标准提供同型号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 4.7.2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出厂试验和现场试验。
4.8 低压侧断路器 4.8.1低压侧进线断路器
a.进线断路器为固定式塑壳开关 b.出线断路器为固定式塑壳开关
c.低压断路器可实现速断、单相接地等保护功能,并有远传接点。 d.低压断路器分合状态应有信号上传。 e.低压断路器脱扣线圈预留3个控制接点。 f.最低允许工作温度-45℃ g.带液晶显示器,通讯接口。
4.8.4低压侧内置3只微型断路器和2只插座。箱变检修、照明、加热电源由此引出。 4.8.5照明检修变压器安装在低压室内
4.8.6 箱式变电站内配置3面低压馈线柜及1面进线柜,,具体配置方案依据附图执行。低压进线电源间隔配置电流表及电压表计,每个塑壳开关配置电子式保护。 4.9 箱式变结构 4.9.1箱变
4.9.1.1箱体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在起吊、运输和安装时不会变形或损坏;外壳及顶盖为厚度50mm彩色夹心板,钢板厚度0.45mm,保温层厚度50mm.采用不同主立面颜色的铝合金边条、边角、包角,嵌线整齐,箱体四角采用圆弧形铝合金包角;顶盖采用双层结构,内置隔热材料。
4.9.1.2箱体骨架为焊接式,高压室、低压室和变压器室按照目字型布置。
4.9.1.3箱变门要防风型铰链,箱体上所有的门向外开,开启角度都大于90°,并设有定位装置。门都有密封措施,装有门封条,具有缓冲功能,并装有把手、暗闩和能防雨、防堵、防锈和不易被破坏,侵害的专用锁。门的设计尺寸与所装的设备尺寸相配合。箱体为全密封防盗结构(除变压器室外其它没有百叶窗,底部封堵,门框加密封条)。箱变所有外门内部需加装型钢框架,采用内铰链,每扇门3个铰链。
4.9.1.4箱体和箱柜的内外表面平整、光洁,无锈蚀、涂层脱落和磕碰损伤现象,涂料层牢固均匀,无明显色差反光,可以保证20年不褪色,不脱落。
4.9.1.5箱体设有足够的自然通风口和隔热措施,以保证在正常环境温度下运行时,所
有的电器设备的温度不超过其最高允许温升。箱体以自然通风为主。5.8.1.6箱体顶盖的倾斜度大于3°,并装设有防雨的密封盖板和防雨檐。
4.9.1.7箱体基座和所有外露金属件均进行防锈处理,并喷涂耐久的防护层。金属构件也进行防锈处理和喷涂有防护层。箱体内配置自动温控防凝露装置,保证箱体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0,避免内部元件发生凝露。
4.9.1.8箱体有可靠的密封性能,门、窗和通风口都设有防尘、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渗、漏雨水措施。箱体的内壁和隔板为高防腐的金属材料,其色彩与内部电器设备颜色协调。 4.9.1.9低压室在门打开时导电体不能裸露,要加装防护板。 4.9.1.10接地
箱式变的箱体应设专用接地体,该接地导体上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连接端子,其数量不少于两个,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端子为直径不小12mm的铜质螺栓。
箱式变的金属骨架、高、低压配电装置及变压器部分的金属支架均应有符合技术条件的接地端子,并与专用接地导体可靠地连接在一起。箱式变高、低压配电装置及变压器部分的专用接地导体应相互联接,否则应通过专用的端子可靠地连接在一起,箱式变的所有高、低压设备的非带电金属裸露部分均应可靠接地,门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及可抽出部分应保证在打开或隔离位置时仍可靠接地。
4.9.1.11高压室内门加装电磁锁,当10KV侧带电时高压室门不能打开。变压器、高压室、低压室分列布置,相互隔离,任何一部分故障不会殃及其它部分。
4.9.1.12低压室内设一单独的控制保护小室,将箱变外传信号全部引至该小室端子排。 4.9.1.13高压电缆室内接电缆横母线排距地600mm。 4.9.1.14高压室、低压室内加装照明装置。 4.9.1.15箱式变进出线方式
10kV侧进出线皆为电缆,进出线均位于箱变底部 0.4KV侧出线为电缆,出线位于箱变底部
4.9.1.16 高、低压室内装设照明装置。照明开关与门有连锁装置。高压开关柜及电缆室装设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在高压线路不停电的情况下更换灯具。 4.9.1.17 箱变内所有裸露导体均加装硅橡胶护套。
5 设备规范
5.1 卖方所供所有低压设备及其附件的电气元件需全部采用XX、,信号灯及转换开
关选用XX品牌。其内外电气设备全部采用双重标识(中文和电力字母)。卖方所供所有电缆均采用阻燃、耐油、耐高温电缆。交流端子和直流端子有明确的分界点,应布置在不同的区域。采用防潮阻燃型凤凰端子,留有15%的备用端子排,端子排适用于接不小于 8 mm2导线。
5.2 噪音水平
变压器噪音水平应不大于50dB,并按照IEC 551进行测量 5.3 铭牌
每台变压器及380V低压配电柜、10KV高压开关柜均应备有一个铭牌,其安装在控制柜表面显而易见的位置,并由防气候和防腐材料不锈钢制作,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符合IEC 56的规范。
5.4 设备标示
具有清晰、可识别的文字、抗腐蚀的铭牌,将其永久的固定在每一组装件容易看得见的地方。铭牌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和重量等。
5.5 供方应填写的变压器规范表
5.6 卖方可参照买方提供的10kV箱式变电站一次接线图进行设计,最终定货图需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生产。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无条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系统所需。
1.4 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卖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 1.6 卖方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进口部件在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和进口报关单。
1.7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8 卖方提供易损件清单。
2 供货范围
卖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买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卖方应无偿补充供货。 2.1供货需求范围一览表 供货范围一览表:
卖方提供1套功能完整的10kV欧式箱式变及低压开关馈线柜等附件。
列入但确为本系统必须使用设备,卖方应无条件供货。 设备供货清单表样
2.4.1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2.4.2 专用工具与仪器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2.5 备品备件
2.5.1 所有备品备件为全新产品, 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2.5.2 所有备品备件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随机备件须单独列表: 2.6 进口件清单
进口产品要求提供生产国商贸部的原产地证明,机器序列号、型号、生产代码要和设备一致。
2.7 附件明细表
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3.1 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3.1.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3.1.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3.1.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3.1.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3.1.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并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3.1.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3.1.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装箱单 b. 产品说明书 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 安装指示图
3.1.8 运输至电厂指定地点。
3.1.9 卖方发货后应即电告买方,并将发运提货有关单据一式三份用快件寄给买方。到货后,买方应妥善卸车、搬运及保管,并在三日内电告卖方。卖方在接到电告后二日内尽快到达验收地点,双方共同开箱清查,开箱后发现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 3.1.10 卖方提供产品储运技术条件。 3.2 清洁和涂漆
3.2.1 组装前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并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漆层颜色由买方指定。在运输时设备的内外是
清洁的。
3.2.2 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应的所有设备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和涂层,以提供在运输、储存的运行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护。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3.2.3 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
a 表面处理
b 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c 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本设计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本设计。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买方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也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卖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电子版2套(电子版文本文件为WORD2003或EXCEL2003格式,图纸为AUTOCAD2004格式),前期提供给买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1.8 卖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12套(设计院、电厂各6套),电子文件2套(设计院、电厂各1套)。 1.9 卖方对买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10 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有“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工程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11 卖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买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卖方及时无偿地提供。
1.12 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1.13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1.14 本工程设计采用KKS编码标识系统(编码深度为至元件级),故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阀门、管道、元器件等均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KKS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配合中确定。
2 技术资料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
2.1.1 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提供给买方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共2套(含电子文档),并加盖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2×660MW超
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工程专用”,再由买方转交给设计院。正式资料为施工设计用正式蓝图,电子文档不能代替蓝图,如果不能按期提供全部资料,每延迟一天,处罚合同价款0.05%。
2.1.2 卖方配合设计院工程设计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在双方确认没有新的设计变更后5天内(设计院及时协调卖方),提供给买方最终版的正式资料和图纸共5套、电子文档一套,并加盖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
冷机组工程专用”。此过程一般不能超过30天。
2.2.3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卖方按本技术协议书的规定提供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图纸和资料如下
(1)组装图,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自振频率、受风面积、迎心、运输尺寸和重量、控制柜位置、电缆入口位置、端子尺寸及其它附件。
(2)基础图,包括:设备及控制柜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
(3)端子箱以及附件,本图应表示所有端子排和端子的接线;标明端子和电缆的识别编号;端子箱内设备的布置和电缆规范。
(4)电气原理图,包括:设备控制柜及操作机构的内部接线、远方操作用的控制和信号的交流及直流回路,包括:测量、控制、保护、报警、照明和传动要求的所有交直回路图。
(5)汇控柜和断路器间的相互连接图,包括:控制柜内全部端子情况、端子和端子排标示、标明电缆的识别编号及柜内设备的布置。
(6)变压器及380V盘配电柜的系统图,包括:管路的尺寸、布置、压力和沟道,连接
图。 (7)铭牌
(8)卖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2.4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1)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3)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4)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5)卖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
2.2.5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2.2.6 产品出厂技术文件包括:
(1)变压器及其附件,配套低压配电柜及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2)变压器及其附件,配套低压配电柜及附件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产品出厂技术文件目录
(4)变压器及其附件,配套低压配电柜及附件外形图
附件4 交货进度
交货时间如下(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交货地点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交货进度表
注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机图纸资料要分别单独装箱运输,且在包装箱外壳注明。
设备交货地点为买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车板)交货。设备运输的所有事宜由卖方负责。
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工程形象进度及卖方以前的供货经验提出与买方要求不同但更为合理的交货时间,并说明理由。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3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4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2.5 买方对货物运到买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2.6 卖方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卖方。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2.7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2.8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
题(如有)。
2.9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部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10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3 试验
3.1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按照 DL/T 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3.2箱变内部分元器件均应有耐低温(-40℃)型式试验报告。
3.3箱变必须有同等电压及容量的型式试验报告。中标单位在签定技术协议时要提供原件。
3.4 设备运抵现场后将检测变压器的空载及负载损耗。以S11型国家标准为准。
3.5出厂试验(例行试验)
3.5.1一般检查
外观整洁、无锈蚀、无损伤、附件齐全。
3.5.2测量高压回路电阻
高压回路电阻测量用电阻法或直流电压法。测量每个回路的每相直流电阻,应按GB763-74《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中有关规定进行。各回路的电阻值应在相应规定范围之内。
3.5.3绝缘试验
(1)高低压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a)将箱式变电站高、低压主回路分别连接起来(变压器不包括在内)试验电压加于相与相、相与地之间,持续时间1min。试验电压值如下:
10kV侧工频试验电压: 42kV
0.4kV侧工频试验电压: 5kV
具体试验方法参照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配合》。
(b机械操作试验
箱式变电站的各种开关设备及其操作机构,在规定操作动力下,其机械特性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合闸、分闸各5次,应无异常情况发生。
具体试验方法参照GB3309-89《高压开关设备在常温下的机械试验》有关部门
规定。
3.5.4发热试验
在最高环境温度下,保证变压器能在自然通风下满负荷连续运行。即在允许最高环境温度下,变压器的温升稳定值不超过规定的温升限值。
3.5.5动、热稳定试验
对箱式变电站高压主回路进行动、热稳定试验(熔断器除外)的方法参照GB2706-81《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对低压主回路动、热稳定试验时,按30kA有效值进行。
3.5.6开关设备的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箱式变电站高压配电装置中的开关设备,应在正常的安装和使用条件下,根据各自的标准进行额定的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以检验负荷开关、熔断器在箱体内经安装调试后的工作性能。
3.5.7防雨试验
对箱式变电站整体进行淋雨试验。试验后,箱体内导电体、绝缘等部分应没有进水痕迹。具体试验方法参照JB/DQ2080《高压开关设备防雨试验方法》有关规定进行。
3.5.8雷电冲击试验
参照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配合》有关规定进行。
3.5.9机械试验
箱式变电站主回路中的开关设备,在规定的操作动力下其机械特性、机械操作应符合各自标准中的要求。
4 设备监造
4.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实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4.3 监造内容(由卖方提出建议,买方确定)
4.4.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4.4.2 卖方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4.4.3 卖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4.4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提卖方便。
4.4.5 卖方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5 性能验收试验
5.1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
5.2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5.3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如有)应由卖方提供,买方配合。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5.4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
5.5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
5.6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5.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5.8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5.9 对试验报告的要求:
型式试验报告
试验的照片、示波图及特性曲线
5.10 对说明书的要求:
说明书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
产品性能指标;
产品元件全部元件序号、互换性的说明及完整资料;
主要零、部件的说明
保管、维护、储运及包装的说明。
5.11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附件1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5.12 性能指标不达标对卖方的罚款:技术指标一项不合格按合同款的0.1%扣款。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卖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1.2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卖方派有经验的、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常住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卖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要求追加人天数,卖方满足买方的要求。
1.3 卖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信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4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买方不再因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5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卖方须及时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6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卖方填写)。
1.7.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7.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7.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7.4身体健康,适现场工作的条件。遇有不胜任现场服务工作时,卖方须更换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卖方向买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如下,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8.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配合布连电厂灰场箱式变电站安装及系统调试工作。
1.8.2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买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卖方仍要负全部责任;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1.8.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8.4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8.5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不经买方同意,卖方服务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服务现场。
1.9 设备投运三年内,如发生任何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免费予以更换。
1.10 买方的义务
1.10.1 买方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设备技术文件。
1.10.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的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1.10.3 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专业工程师到卖方工厂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积极配合。
1.10.4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信上提卖方便。费用由卖方负责。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列出。
2.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买方参加培训的交通、食宿、培训等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2.6 在买方人员培训期间,卖方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其它必需品。
2.7 为了顺利完成培训,除非双方同意,卖方不得因假期中断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3. 设计联络会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等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卖方向买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买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3.4 设计联络会中确定的内容与本技术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5 联络会的次数为2次,地点一次在买方现场,另一次在卖方所在地,时间、地点、人数及计划讨论的问题另行商定。
3.6买方参加联络会的交通、食宿费及联络会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7工程设计联络会上遇到的技术问题均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 设计联络会议题:
a) 讨论卖方提供的初步方案的总体设计(包括总体布置、系统)、技术资料及标准协调。
b) 详细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c) 协调布置和接口。 d) 买方复核并确认卖方提供的辅助设备厂家。 e)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f)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
g) 参观考察卖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所生产的设备的电厂、制造厂。
xxx工程 10kV箱变
签字: 买 方: 地址: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签字代表:
设计院: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签字代表:
卖 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022-27527553 [1**********]传真: 0471-5920317 022-27524936
e-mail: 签字代表:
01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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