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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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务函件一律由综合处负责人统一拆封,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文件登记、签收手续。
二、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中央文件规定的十条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文件、电报不准横传,一律经档案管理人员登记、传递。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人员要随时检查本处室安全、保密设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解决,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卷橱,关好门窗。
五、机密文电要及时阅办,不准在个人处存放。阅后要及时按规定交文件档案管理人员保存。
六、不准携带机密文电、资料探亲访友、参观浏览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不准让子女、亲友阅读或抄录。
七、正确运用机密通讯手段,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中传送机密事项。
八、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文件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处理,不得延误。
九、入库的档案要根据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的
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除密级。
十、发现失泄密或遗失文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十一、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二、具有电磁存储功能的办公设备维护、维修时应有本单位人员在现场监督。淘汰的办公设备,进行彻底格式化,确保没有信息留存后,才可以处理。
十三、库房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