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情感教育失控跑偏:李双江之子轮奸门事件"社会/心理分析"
标签: 社会学家心理学家
石英君
新浪读者珍藏转载版
原创
纪实
分类: 中国情感隐私专家石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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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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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纪实
分类: 中国情感隐私专家石英君
中国式情感教育失控跑偏
李双江之子轮奸门事件“社会/心理分析”(领导.学者.家长.孩子一起读)
(视觉同步纪实)
作者:石英君
(社会学家心理学家)
社会学家的品质就是尊重事实,不讲空话和假话;一旦讲了话,就要对科学也对自己的良心负责。
——石英君
导语:
“权贵或者富豪子弟的犯罪”已经是媒体热衷瞄准的新“标签”。而当一个现象屡屡出现且引发极大社会负面效应时,我们则要好好的思考了:其实这并非此标签下所显露出的负效应(因为这个群体在全国人民面前人数并不占优势),可它却以引爆方式暴露出了当今中国社会的最最突出的实际问题:道德沦丧已经到了极限阶段(这一问题是自上而下的)!负能量效应相当巨大!!而良好的情感道德教育培养方式的“空档”是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因为根本就没人抓,所以中国才到了建国以来各类犯罪最低龄化的史无前例的崭新阶段),并且没人认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党的整体建设、国家建设、社会建设的根本基础,是中国当今意识形态全社会腐败到了崩溃边缘、亟待根除解决的大问题;更是关乎下一代乃至国家今后是否衰亡和发展的历史时期的转折点”!当然其实:这也是每个家庭每位父母都需要学习和解决的一个最实际的生活问题。看似简单,与己无关,而其实不然。
又一个幸福家庭毁了......
又一对恩爱夫妻哭了......
又一次的尖刀刺进肺了......
又一次少年锒铛入狱了......
第一时间听到消息后不是像有些人惊奇中的兴奋,也不是小人妒忌“富马”落水的幸灾乐祸;更不是
四处打探作案细节、添油加醋传播——我的第一职业反应:就是心痛!非常的心痛!!
( 照片上这好好好的一个乖孩子,几年后就变成了“轮奸”疑犯......)
(天才少儿李天一接受媒体对话)
为国家痛
为家长痛
为社会痛
为孩子痛
当一双冰凉的手铐第二次戴到未成年人——
轮奸疑犯:李天一((李双江之子;原名)的手上,
历史的钟声也同时把“孽子第一人”这另一项罪名
响亮地刻在了他的心上,同时也震撼着无数颗家长的心!
而从社会学角度看,也正因为他是几位中国著名的“老夫少妻”激情奋斗出的高龄幸运产儿之一、双料大牌明星的“名家独苗秀才”(李天一自幼才艺不凡获得“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等而频频被媒体请来“荣誉曝光”),又正赶各地贪官性丑闻腐败大曝光高潮期,这“仿佛是在看李双江和梦鸽有性丑闻一样似的”那种好奇轰动性效应席卷全国,即刻引起了全中国媒体的高度关注(你家死人了他没人报道;假若出现了裸体死人、特别是女性裸体死人就会来一万名记者尾随你到你家里去刨根问底——这就是中国的媒体特色)!于是:李双江梦鸽夫妇就因为儿子的大逆不道而在亿万人们等待看“高级腐败性丑闻现象照片曝光”的“断档期”中,不幸“中标”遭了殃了——立刻吸引了亿万双眼球前来探究......
而这其中,由于李天一曾经以往的“天才成长记录”在“演艺界”名声显赫,也就成为了望子成龙的家长们追逐效仿看齐的对象。为此二位“教子有方”的“名师夫妻”也就自然成为了各家媒体的受邀对象:充分显露、爆料有关“李天一的成长培训秘诀”,而李氏独有的“培训方式和观念”也就成为了独树一帜的超前时尚并得到了社会各界几乎一致赞赏,特别是李双江老师的这段别具管理特色的:“不会过高要求孩子,不期望孩子人生多"成功",只愿他快乐、自由地成长,有点个性、带点叛逆也是天性。”亦成为了一些人“看齐”的座右铭。
他的这段话所表露出的教育观,至今也被社会学者认为:“这样的教育观本身并无错,甚至是对传统功利教育的突破和进步。”于是说:这个事件的发生究竟在显示着什么?为此,笔者做出了如下站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角度真实客观看待问题的分析——
(李天一 和爸爸妈妈同台献艺)
一、国家责任
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受教育权和被受教育权都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权力和义务。国家必须予以有效保障。
但是目前中国,对青少年的教育特别是健康向上的道德思想和情感教育(含:性早期教育)以及应该给予的配套环境,极端的无法无天、无章可循的混乱并无人问津。譬如:至今没有国家标准的健康生理心理和情爱课程指导,更没有这样的专业老师;而取而代之的,是当今的网络——任何人可以24小时随便登陆上的任何一个黄色网站,甚至是官方网站(都有四处暗藏的链接)并可随时点击看到满天飞的黄色下流以及极其恶心的淫秽污浊(这在资本主义国家都罕见)。但这已经是被见惯不怪的家长、孩子、领导、管理者、监督者、执法者司空见惯的“没人监督没人管”的大粪坑就这样在整日不停地教唆着强少年甚至是成年人!而在公共环境下,甚至允许所谓的“明星”在众目睽睽的大庭广众之下“变相全裸表演”甚至直接裸奔上市!其所谓的“开放程度”已经名列世界之首!而那些所谓的“媒体记者”(号称“娱记”)却在大把大把的用头条曝光(闪图)“晒裸”换钱,并且以此为荣攀比“叫座率”,然后领导按照“叫座率”“分红”发奖金——这就是中国目前的淫秽垃圾制造商和表演者在集体为青少年因空虚寂寞而走向强企图(轮奸——几乎都是跟网上散发、播放、供下载的淫秽、强奸、轮奸表演信息源——录影、录像里面学的:什么“p 3 \ p 4 甚至p 10——多人性交”......)铺平大道,全方位多角度地把中国正规的情感教育挤趴下,用“黄色淫秽的吸引力”将这一“阵地”强行占领,并成为了青少年唯一偷偷“见习观摩”的“正规窗口”,因此青少年的性教育和情感教育在无人指挥管理的快行道上疯狂加油狂奔——失控严重跑偏:跌入苦海(导致一个个如同 李天一 的青春少年最终偏向犯罪道路的深渊!而制造出少年强奸、轮奸罪犯的罪魁祸首,就是正在绵绵蔓延、盘根错节生长的、最得寸进尺、非常没有人格、懂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这帮相依为命的利益群体:中国黄色产品的制造、批发、传播一条龙制造发布的根据地——“网络运营商”!(这里的猫腻爆料出来绝不比“地产连着权势”差半毛钱!清查出惊天大案指日可待!!)
再就是类似“天上人间”之类的“娱乐(酒店KTV、桑拿、休闲、按摩)”的“一条龙 DIY 服务”场所......
所以结论:第一个责任,国家负!孩子是这些“金钱权势利益群体违法获利”的葬送品!于是建议: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刑事监察管理局”(简称:网侦局;并且绝对不可以单一部门:如公安部自己独权管理——应由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和政协三方多重管理,由检察机关、网络专家组成独立部门,有执法权)并同步开始举报;与此同时,中央亲自抓,立即增添、修改相关网络法律进入刑法并召开特别人大主席团会议予以通过并颁布实施。对传播淫秽、群居群宿互换夫妻等和强奸犯罪一样的量刑处罚。这才叫个国家;才叫个对人民、对自己的子孙后代负责!否则:这一问题将不比反腐倡廉来的逊色——给老百姓补上中国政府亏欠老百姓多年的这一空白课,给人民和下一代一个满意的交代!还社会空气的清洁,给我们的孩子留下一片健康成长的清澈蓝天!
(李天一 妈妈梦鸽——军中一枝花)
二、家长责任
盛气凌人的懵懂少年:李天一的违法犯罪案例绝对不是孤立的;未来中国(倘若不继续加以根本的治理),将会出现一大批的这样的孩子!李天一只是一个纨绔子弟在自己成长的“全进口温室大棚”里的成长环境及特殊的“高保真湿度”下,在“跑出大棚”进入到了荒郊野外的“野环境”里开始展示着“拿来主义”的成长特色,即:我想要的,你必须给!要“宝马”你不许给“宝来”!独断专行地不适应“外场的湿度和温度”了,而自我膨胀的欲求在不断地扩张——其欲望已经逾越了社会的承受底线,个性张扬显露出的是极端的自私和不规则,而把社会当成了“自己的家”了,任性自己开始胡作非为!——而事实上:他根本就意识不到这叫“胡作非为”,而是自己“特殊能量”的释放!是:你必须得给予!不给予你就是“不给面子不赏脸”“给脸不要脸”了!于是乎:他才敢强行轮奸达到自己的快乐欲望实现的满足!——这就是孩子的心理。于是说:李双江老师的育儿理论观念看似没有错,而今天的结果在实质上就完全证明了这种:“只愿他快乐、自由地成长,有点个性、带点叛逆也是天性”的呵护和期许以及自己的宽容实际已经变成了自己不知的“纵容”——要知道:孩子的个性绝对是没有控制的恶性膨胀——李双江老师善意的给孩子打营养液的时候,也同时带进去了细菌——给孩子注射进去了恶性肿瘤的“细菌胚胎”——经过不太长的时间,不在眼皮底下的胚胎就慢慢变作了肉眼看不到的恶性肿瘤!当听到叮啷的镣铐撞击声就会把所有的梦想击碎——爱子、天才,一夜间,就变作了对自己完全不孝的孽子!而年近七旬的我的师长(我17岁开始就曾跟他同台演出的战友)此刻的心灵煎熬是何等的揪心;梦鸽战友的美丽容颜将会在一夜间变得多么的憔悴???
于是结论:
这仅仅是一个李双江、一个梦鸽的梦的破灭吗?这仅仅是一个共和国军人家庭的毁灭吗??......我不敢再写出太刺激的话去伤害我的战友和师长的心——因为他们的善良和为人,他们在孩子身上所花费的心血是旁人不一定看得到的。而我,太熟悉他和克里木老师了——他们都是我年少时的叔叔!我的战友、尊敬的师长......
而今,即便痛定思痛,也无济于事了——孩子这是违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糟蹋了人家的孩子,人家的父母也不会干!站在人家的角度:枪毙都不解人家的恨!!!——而这又怪谁呢?是我们的“爱”害了自己的孩子!是我们给予的太多而换来了这么不公正的回报结果!相信李老师和梦鸽此时会在看李天一小时候的照片:多么天真无邪的一个孩子啊?!可除了共和国此刻纸醉金迷的污浊成长环境害了他,我们自己的教育培养方式和理论法则真的就完全正确没有漏洞了吗?我们真的就是个成功的育儿(已经造出了“少年英才”)的专家了吗?真的有艺术天赋就可以不在意孩子个人的人格品质休养了吗?他的任何不健康的索求就该毫不顾及后果地满足吗?......是的:完全是我满自己的错!我们做家长的必须彻底的反省自己了!“孩子之过,教育之伤”......
(懵懂迷茫少年—— 耍酷的李天一)
写到这里想提示诸位家长:全国犯李天一孩子这种“强奸、轮奸门”事件的孩子多了去了!少管的、劳教的多了去了!而大家只因为这是李双江的儿子才这般的关注——这效果和程度就宛如“李双江强奸了谁似的”让本来就好奇心和愿意打探他人隐私的一部分人“大开眼界”般感到过瘾了!于是:从社会学、心理学角度讲,对名人、名流的关注度(这种心理国内外区别不大)永远大于对普通人的关注。为此:李老师和梦鸽也不必太感到羞怯,摊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一样的:不可避免的会感到极其的沮丧委屈。所以我也呼吁媒体和大众:对人对己都善良一些,我们分析批评任何事情引以为戒的时候,都要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解决的是问题而不是极力攻击某个人。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对着这个社会说话,这就叫: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对孩子负责;对我们的下一代负责——认真做好自己本职的工作,从我做起,抵制和回击淫秽下流之不健康的东西,还我们社会一个健康洁净的高尚环境!让我们的孩子不再迷茫、不再自私,活出个人样!
三、社会责任
这类事件的频频发生绝对不是偶然。李天一只是一个摆在中国人头顶上的苍蝇。看不见的或根本就不想让你看见的更加低级下流的社会死角正在蔓延,聚众淫乱、“换妻俱乐部(给自己淫乱找借口的一群社会垃圾)”、AV拍摄(淫秽无耻下流的性交演示录像)等违法犯罪机构和团体已经在中国大陆成为职业!这不是在给未来的我们的孩子在挖坑走进去,成为第二个、第三个、第九千个李天一吗?你敢保证这第九千零一个不是你的孩子????所以说:都在看热闹不伸手管管、甚至还在整天帮助传播、帮助介绍“换妻”的人渣在这个社会里散发臭气的话,那我们也别怪李天一会强奸、轮奸整出了个什么“门”事件!不出这“门”事件那不就不正常了吗?
于是结论:李天一的犯罪家长有监护教育管理责任;学校有培育、观察、心理辅导的责任;社会任何人都有不去散布传播淫秽图片、录像、光碟、录影等的法定责任!如果我们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监理管理机构都能够把别人的孩子看做是自己的孩子来关心爱护、体贴入微,给他们整天脑子里传导的都是正能量,健康向上的东西,还会出现这种悲剧吗?!
谈到这时,我特喜欢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哪有那么无耻的人,哪有那么多整天把群居群宿乱来当美景录下来、跟低级动物似的到处乱发情的杂种表演给人看?李天一这帮孩子干这个画面、就是看了这样的东西才会好奇喜欢或者模仿这样的!都是这帮混蛋给“刺激”招惹的!不然不会的,我们这群孩子是绝对不至于犯这样的罪过的,谁愿意知法犯法呀?哦:明明知道做一次这样的举动“就没命了”(死刑)他还敢做?——因为在犯的时候肯定还是自以为是在跟成人学习:他们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没想到人家“炸”了(姑娘受不了不干了!就告发了)——很有这种可能!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的:一开始还半推半就的愿意着,后来没有尝试过大出血了!就改成说自己“不愿意”而告发了!——但是:14岁以下,即便愿意,轮奸也是重罪!!
(社会污浊的空气氛围让他逐渐蜕变成“当代纨绔子弟”的“大孩子”—— 李天一 )
为此:社会责任——示范行为、管理行为;教育行为;培育环境必须到位并且立法!(西方等国家之所以社会文明比我们进步,犯罪率低——譬如新加坡,就是因为人家的法律比你吃的米饭都多;监察执行起来比你看管你自己家的大门和钱口袋都严;管理起来、执行起来人人不许走样!我们必须借鉴;必须结合实际地拿来!这不比我们自己整天争吵也没个结果没个主意、人家已经成功运行了几百年东西咱直接移植过来省事?)
对低级下流的淫秽网站及出版:有孩子的人、有人格的人——每个人都应该对它恨之入骨、人人喊打!远离!
四、孩子责任
孩子的现状就是家长的责任、学校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国家的责任的反射体。要教授孩子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怎么做、为什么做时的道理必须是统一标准且不来回改变的。否则:孩子就没有方向了。而我们的理论三天两头的来回变,这就导致他的逆反:干脆不学了。于是就形成了逆反的绝境性格(俗称:死倔),所以老话说的“三岁看八十”是有道理的。李天一的性格特征:“自我、自私、没有成为社会人、而自己一直是个个体人”来到了社会,于是在他做出了坑害他自己的事件同时,也把爱他的爸爸妈妈对她的“中国式情感呵护的教育方式(俗称:惯孩子方式)”给彻底的否定和“坑害”了。为此:爷爷也好,爸妈也好,养父养母也好——培养他才能的时候可千万别忘记了先教他学会做人;爱自己孩子的话,首先教会他先去爱别人,成为一个社会人。因为将来走向社会离开家庭,最首先的就是成为社会人——社会是一个大家庭,生活在大家庭里就必须得爱这个家庭;遵守规矩并付出爱。爱他人就是成为这个家庭成员的最最基础的根性理念!任何家长不可以动摇!不然:李天一就是结果。
我们看到了太多的不同方式溺爱的结果。虽然溺爱的形式、方式、角度、深度、手法、方法各有高招的不同,但是结果去都是同样的——只要你教会的他不是包容、理解、同情、付出、坚守、礼让、随和、坚强......你的孩子基本就是个自私的苗子!即便不在李天一的问题上出现问题,也会在未来的工作中的与人交往、共事、做人、爱人上成为不受欢迎的人,而自己跟自己较劲到死(譬如:李天一就没有从第一次的教训中自己把自己解救出来;而是得意忘形——“就一年很快就熬过去出来了”的思想占据首要;便没有了倍感愧对爹娘的感恩戴德;更没有此后的好好的听话,也记不得满头白发的老爸颤巍着给人家跪下求人家的原谅才换来了人家的谅解不进一步的追究而感恩父母的不容易;更不知道好好的把握自己的名誉和爸妈用自己毕生的付出赢得的人生被赞誉的口碑和辉煌——这就是“你爱的代价”!如果当初多给孩子一些挫折预警教育,坚韧心理及心灵抗击打能力的教育、感恩教育等,李天一不会走上最后这么严重的犯罪道路(——我想借此纠正媒体的用词:李天一现在不是犯错误;而是犯罪。犯罪不分你成年未成年;未成年只是在最后犯罪处罚量刑上有三分之一的减缓或减免而不是不量刑被判刑——石英君)!
由此结论:孩子有责任——是承担因违法而要承担的相应后果的被法律追究的法律责任。而其它的,身为孩子,他好像什么具体的责任都没有了。因为他该懂的、会的、知道的,给他的人没有按时按点按量地给他真正吸收成为他自己所必备的东西,为此:最主要的责任人是养育他的监护人;国家义务教育的实施人——社会环境力量的影响人的责任。
(而唯独对艺术能够做到“严谨”“规矩”“一丝不苟的”的“特认真的孩子”—— 李天一)
而这次真正的最厉害导致他犯下此项罪名的罪过的根源:就是他在一年多以前(十五岁)因打架被错误刑拘(岁数没搞清楚,后被释放)而在刑拘监牢里认识的“狱友”——这次跟他一起犯罪的罪犯!!我曾经在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时发现:“狱友”的志同道合决定着这个孩子未来的基础命运!远离,从心里不靠近不相识,自己独立改造成功的机率较大;而一旦遇见个“二进宫”、“八进宫”并且成为了“瓷器(密友)”,那这辈子基本就完蛋了——一辈子跟公安局打交道了。而李天一得天独厚的是“玩闹(惯犯)”寻觅的“套磁(腐蚀成为密友)”的目标:1、家境好;2、知名度高;3、有“T(钱)”;4、有“门路(后门硬)”;5、人傻(缺心眼、缺乏社会经验、好骗)6、形象好(将来出去可以跟着借光泡到妞).......具备这6条的前2条其实就够了:“当成哥们儿出去一起混——准有好日子过”!而一点点社会上混过的经历都没有、心里还算比他们干净的李天一,就这样被狱友忽悠的“煽起来了(自己把自己抬起来了)”——这正是他的软肋:爱虚荣、愿意让人前护后拥当“大哥大”——“少盛心理”、“女孩面前显阔心理”开始有的放矢:于是想干啥就干啥的无组织无纪律的事就会越干越大、越干越过瘾、越干越刺激.......不走上这条道那往哪里走呢?
为此:这就是他该负的责任——自己没有被自己大脑袋管好、心理管好、生理管好、行为管好;而是一位自私的贪婪色情,甚至显摆自己的色相.......最后成为了海淀区著名的少年流氓........——自食其果的代价,就是冰凉的手铐!而这一次绝对不可能再是爸爸的一个下跪就能求得的一年“教养”完事了!而是,一段时间不会太短的牢狱之行......——这个代价太大了:达到了我都有点接受不了,何况李双江老人.......孩子再出来的时候——他会是多大年纪啦????
我心痛........
特别特别的心痛.......
痛这个我爱的国家;
痛这个我爱的社会;
痛这个我熟悉的家庭;
痛这个年轻无知的孩子......
(李双江前往医院向伤者道歉)
世人:该惊醒啦!
国家:该反思啦!
社会:该有良知啦!
孩子:该变乖点啦.......
李老师、梦鸽还得坚强——为自己好好的活一把吧!该清醒了!
保重。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志愿者......编辑、记者......
各位家长,请深思并行动吧。
中国首位情感隐私心理专家:石英君 (北京)
儿时李天一 在北京电视台 生活频道节目现场
(上述照片来自网络媒体公开照)
事件背景资料及部分评述
石英君 收集编辑整理
一、关于李天一
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 获得者—— 李天一
李天一 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 获得者
帅气李天一 :成为90后、00后崇拜的偶像
李天一事发时开的汽车
李天一事发当天 喝酒的酒吧
事发时车内携带的仿真枪
(石英君收集这条证据是想说:其实他某些方面的举动确实还是个孩子)
李天一 百度百科
李天一
百科名片
李天一
李天一,现名李冠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1996年4月出生于北京音乐世家,母亲梦鸽是知名歌唱家。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St. Mary's School(沙特克圣玛丽学院)冰球学校。2011年9月14日下午,李双江对其子李天一打人事件做出处理回应后,事件中受伤夫妇与李、苏二人家长会面,双方达成和解。2012年9月19日,李天一被解除教养,2013年2月22日,因涉嫌轮奸案被刑事拘留。
姓名:李天一
别名:李冠丰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北京
出生日期:1996年4月
主要成就: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二等奖
主要成就:中国作品演奏奖
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
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
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
父亲:李双江
母亲:梦鸽
二、媒体的评论
李双江之子涉轮奸细节曝光 涉案5人已被刑拘
北京晨报2013-02-23 01:17
李双江父子(资料图)
李双江之子李冠丰与宝马座驾
原标题:李双江之子涉轮奸被刑拘
昨天中午有网友爆出“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因涉嫌轮奸已被刑事拘留”。下午,海淀警方向记者证实了“李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记者昨晚通过多方确认,“李某”即李双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
编辑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
“北京来电: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昨天11点零4分,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在其微博中爆出这一消息。由于其在微博结尾处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资料链接,也引得网友纷纷推测微博中提及的“李冠丰”便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
2011年,15岁的“李天一”曾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去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因此网友在转发之余也纷纷感慨“这孩子坑爹”。
警方确认:涉案5人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海淀警方向记者确认称:2月19日,海淀分局接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遭轮奸。接警后,海淀分局立即开展工作,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5人抓获,目前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记者随后致电警方,但对方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暂不方便透露更多细节。
而记者从知情人处确认,李某即李双江之子。另据记者了解,2012年“李天一”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其父亲李双江便为其改名为“李冠丰”。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李双江、梦鸽夫妇的手机电话,接通后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或将面临十年刑责
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况,李双江之子“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其被抓获时未满17岁。
记者也就李双江之子即将承担的责任咨询了律师。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于飞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两人以上轮奸的”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于律师同时表示,法律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于律师告诉记者,由于目前警方通报的情况中无法看出“李某”在强奸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只能推断其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于其此前已有劳动教养的记录,而且刚刚解除劳动教养不足半年即犯新罪,因此这也属于量刑中会考虑的情节”。
“即使其在轮奸行为中只起到协助作用,预计刑罚也不会低于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其具体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其作为未成年人能够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刑罚仍有可能在十年上下。”于律师说。晨报记者何欣
网传李天一强奸女教师警方知情人予以否认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后有网友指出,“李天一轮奸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李某,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据警方知情人透露称,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杨,并非网友所传的英语教师李某。此外,该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这位名叫李冠锋的男子于2013年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被害人杨某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经过侦查,北京警方于2013年2月21日零时在朝阳区某温泉停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冠锋等四人抓获。
■新闻链接
“李天一”曾因打人劳教一年
“李天一”上一次在网络上“走红”也不是基于什么光彩的事。据警方通报的情况称,2011年9月6日21时许,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称,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有人被打,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并将打人者带回审查。经民警连夜工作,查明,打人者分别是本市高三学生苏某和李天一,二人也承认了殴打他人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事发当天,年仅15岁的李天一驾驶着一辆无照宝马车,车上还有一个“枪状物”,后被警方鉴定为“塑料玩具枪”。
事发后,李双江曾前往医院看望了被打夫妇,并鞠躬致歉,也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海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苏某和李天一依法刑事拘留,但之后因李天一未满16岁,不构成刑事处罚,因此拘留时间并未超过15个小时便将其释放。同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李天一由政府劳动教养一年。
有媒体报道称,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做事低调,不多说话,做事稳重,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其在劳教所期间未搞任何“特殊”,在劳教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无一落后,甚至展示了艺术才华。
2012年9月中旬,李天一被解除了教养。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