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法学研究会
附件1:
杭州市教育法学研究会
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 长: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应建华 副会长:杭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高秘书长:杭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高杭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副处长边 宏杭州市教育局人保处副处长施锦钊杭州市教育工会主席张群英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罗思荣 杭州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夏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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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专业研究会章程》
有关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第八条 会员权利。 (一)团体会员
1.参与本会重大事项的研究与讨论; 2.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各种活动;
3.利用本会的图书资料、刊物及其他信息载体,获得本会编印的研究资料;
4.在本会举办的学术刊物和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和调研成果;
5.享用本会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方面的服务;
6.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批评。 (二)个人会员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各种活动;
3.利用本会的图书资料、刊物及其他信息载体,获得本会编印的研究资料;
4.在本会举办的学术刊物和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和调研成果;
5.享用本会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方面的服务;
6.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批评。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团体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开展有关教育法治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各种活动;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成果和其他有关信息与资料;
5.承担并努力完成本会委托或交办工作; 6.按时交纳会费。 (二)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有关教育法治问题的调查研究;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各种活动;
4.提供研究成果;
5.承担并努力完成本会委托或交办工作。
附件3:
杭州市教育法学研究会团体会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教育法学研究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