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工作"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实施方案
临猗县卫计局关于开展安全工作“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安全工作,根据《临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通知》临安办发[2017]19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系统集中开展安全工作“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胡银霞 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 曹立冬 县卫计局副局长
何都创 县卫计局副局长
薛建伟 县卫计局副局长
潘相峰 驻县卫计局纪检组长
张养锡 县卫计局主任科员
王 俭 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
孙玉萍 县计生协副秘书长
成 员: 杨思治 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孙世伟 县卫计局医政医改办负责人
姚 斌 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负责人
王丽梅 县卫计局计生指导股负责人
左国丽 县卫计局妇幼奖励股负责人
高好收 县卫计局疾控股负责人
樊永根 县卫计局卫生监督股负责人
滕淑娴 县卫计局中医股负责人
王继峰 医疗器械管理修配站长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杨思治兼,常务副主任由王继峰兼。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通过严抓责任落实,促进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我系统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我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工作 “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进一步理清部门监管职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在全系统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机制。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知责明责”活动(6月-8月)
知责履责,首先要明晰责任,懂得责任。要知道和明确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具体任务,健全岗位责任制。
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要求,要确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工作领导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做到无一遗漏。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任务,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干部和职工。
(二)“履责尽责”活动(9月-11月)
履责尽责,就是要按照“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原则,认真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将责任做实、做细、做到位。
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做到: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健全和落实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形成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的管理格局;二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责任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强化培训教育。通过相关知识学习,素质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责能力。
(三)“失职追责”活动(9月-11月)
“失职追责”,就是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各科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奖惩考评机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纪检部门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于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扯皮推诿、推卸责任以及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对由于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坚决克服和纠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泛的不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
(二)认真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要将开展安全工作“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纳入考核内容。
(三)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部门要把安全工作“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作为全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扎实推进。通过活动,取得责任落实,管理水平提升,预防事故发生的实效。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扩大活动效果。各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