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关于县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城乡一体化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以城带乡,以乡补城,实现城市与乡村结合、市民与农民融合,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的过程。究其根本,就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系列转变和各种资源集约开发利用。为了使这项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必须实现广大农民的公平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尤其在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维护群众尊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使受益主体自愿地实施改造,并成为推进此项工作的主要力量。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城市和农村成为一种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作为统一体,不能偏重、不能失衡。 我县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综合经济实力及城市化水平跻身 强,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明显,与毗邻的北京差距较大,二元结构具有双重性。我县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就如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做出如下思考:
思考一:要持续改善民生。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改善民生仍为重要。在加快园区项目建设、积累经济实力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根据不同群体设置差异的文化设施、娱乐项目
等。
思考二: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依托现有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实行统一标准的医疗保障水平。将新农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三合为一”,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系统、同标准,并注重完善弱势群体的救助体系,扩大范围、加大救助力度。
思考三:要完善就业保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加强农民群众就业创业的培训和扶持,消除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差别,弥补人力资源短缺,增加居民收入水平。
思考四:探索土地流转方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要出台规范性文件,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示范园区集中,形成土地规模化经营。建立试点,探索农地换社保、宅基地换城镇住房、集体建设用地换城镇门面房的有效实现形式,破解城镇化的体制障碍。
思考五:完善征地制度,加快“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园郊村”的改造步伐。完善征地程序,依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解决好失地、减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促进失地农民市民化,使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项目,允许
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许可制度,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