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履行、变更问题
HR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履行、变更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欢迎点开大图读一读:
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①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应当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08年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③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
变更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变更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争议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