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天人合一政治思想
摘要:董仲舒是中国哲学史上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是儒家思想体系最重要的继承者与发展者,为了适应时局以及儒学自身发展的需要,他在批判和吸收了自先秦以来各家思想的基础上重新建构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系统的政治思想体系。本文通过对董仲舒政治论思想的分析,总结出其政治思想的特点,以期得出对其政治思想一个更为清晰透彻的认识。 关键词:董仲舒;天人合一;政治论 中图分类号:B23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董仲舒(前179年�D前104年),广川郡(今河北省衡水市境内。)人,西汉初期著名的公羊学大师景帝时任博士,武帝继位后,他以对策得体,擢升为江都王相,后改任胶西王相,晚年居于家中。 一、独尊儒术 董仲舒有着极其深刻的政治思想,在其政治主张上推崇“独尊儒术”。 汉朝初,文帝景帝时期实行的是黄老政治思想,讲究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积累了丰厚的物质财富。汉武帝上台之后,便想着有所作为,但是对于以“黄老思想”为政治指导的思想上却毫无办法选择更有利于当时国家建设的政策。董仲舒则根据汉武帝“如何治理天下”的提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天人三策”的最后“一策”中,他提出了“统一思想”的政治主张。 他在其策论中提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其中“六艺之科孔子之术”指的便是儒家的思想文化,而他提出的方法则是“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即断绝非儒家思想的学子的仕途,使其不能介入体制。这里的“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只是断绝了非儒家学子“学而优则仕”的官路,这里的“独尊儒术”与秦初的“焚书坑儒”是有本质区别的。 这一主张实现了统治者统一思想的目的,而且这一方法采取的是自由选择的方式,避免了秦初时期由于统一思想而引起的巨大的社会矛盾。同时,这一主张也奠定了儒家思想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也奠定了董仲舒在学术界和政界的权威地位。 二、天人合一政治论 (一)天的体系与“天副人数” 董仲舒将儒家传统政治理论与先秦时期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建立了天人合一政治论,亦称天人政治论。 在传统儒家看来,并没有把“天”作为最高权威。“子不语怪力乱神”;战国时期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曾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由此可知,在春秋战国时期,天的地位在下降,人的地位在上升,当时的诸子更乐忠于讨论人性问题,并且通过对人性问题的讨论来解答政治以及现世的问题。董仲舒认识到精神上的权威是思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于是在天人政治论,构造了“天”的最高权威,重新构造了天的体系。 董仲舒提出;“《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天又是“百神之大君也”,即天是所有神的最高主宰。而后又提出:“天有十端:‘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即说天并不是孤零零的一个神,天与人之间通过地、阴、阳、木、火、土、金、水这其他“八端”相勾连,有着一种密切的关联,由此便形成了天的体系。 如此解释天与人的关系,旨在说明人类社会和最高的神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关联,为了强化这种理念,他还提出了“人副天数”的说法。人是天的造物,因此人的形体构造与天的运行规律是完全相符合的。例如,“天有四时,人有四肢”等等。董仲舒提到:“小而为人,大而为天”,人是按照天的规则和格局构造出来的,因此“以类合之,天人一也”。这些说辞在现在我们看来略显荒唐,但是在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初年却也是颇具说服力的,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董仲舒将作为最高神的天和人类社会勾连在一起,并以此来解答社会政治上一些非常重大的问题。 (二)君权天授与“天谴论” 董仲舒又考虑到倘若将权力完全地交给君主,君主能否按照统治集团的意志、为了统治集团的利益去统治天下呢?回顾历史,确不乏所谓的亡国之君。为了制约王的至高权力,董仲舒又提出了“天谴论”的说法。 从某种意义上说,“天谴论”并不是封建迷信,而内含着极其深刻的政治理性,因为它解决了权力的相对制约问题。董仲舒既要维护君主的至上权威,同时也不想影响到决策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于是便在不影响君主权威且必须保持决策正当合理的情况下,只能“请”出一个比君主还要高的权威,以此来制约君主的行为,约束君主的意志和欲望。自汉代以后,“天谴论”这种说法沿袭至历朝历代,可见“天谴论”在封建政治体系当中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 (三)阴阳合分与德治 自阴阳合分论要解决的是社会秩序问题。 董仲舒提出:“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就是说世间万物当中有阴有阳,不能是单独存在的个体,例如“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妇为阴”,以上均为各种社会政治关系,而按照董仲舒“阴阳合分论”的说法,可以放置在世间万事万物之中,比如空间中的右前必有后,有左必有右;时间中的有昼必有夜,昼则为阳,夜则为阴。同时,董仲舒提出阴阳之道的内在秩序为“阴兼于阳,阳制约阴”。也就是说,在相互关联的两个事物之中,阴附属于阳,而阳则是主宰,制约着阴。 阴阳和合论最后推得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结论便是“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汉朝这样一个较为典型的身份等级社会当中,董仲舒概括出三种基本社会政治关系,即君臣、父子及夫妇,夫、父、君是主宰,而妻、子、臣则是附属,这样他就使这三种基本关系就构建成为社会政治的基本秩序。所以无论战乱亦或稳定,无论一代王朝改朝换代亦或政治动乱,社会政治秩序的基本格局就是由君、父、夫组成的男权社会,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而且成为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即“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从总体上看,董仲舒天人政治论的政治主张的立足点是调和,一方面严格社会等级规范,另一方面有力图缓和社会冲突。儒家政治理论经过董仲舒的一番加工和改造,更具坚定的原则性、灵活性以及调节性,增强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年11月. [2]华友根.董仲舒思想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3月. [3]任毅娟.浅析董仲舒天人合一政治论[J].学习与思考第13卷2期,2011年5月. [4]周绍华.董仲舒君主观念探源[J].泰山学院学报,2006年1月. 作者简介:马 晋(1992-),女,汉族,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研究方向:伦理学专业。 翟 璇(1994-),女,汉族,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研究方向:伦理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