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五年级数学.在教学解方程这个内容,备课时我就发现新
我上五年级数学。在教学解方程这个内容,备课时我就发现新教材对解方
程的方法有一定的缺陷性。新教材是利用等式的性质来教学的,经过推敲,我认为这种方法只适用于类似这样的方程: x × 35 = 60 , 15 x = 125 ,
5+x = 22.5 , x - 31.6 = 100 ,x ÷ 24 = 48 ,也就是x代表的是其中的一个因数或加数,还有被减数,被除数。解题时方程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或乘以或除以相同的常数就能解答出来了。可遇到当x 代表的是减数或除数这样的方程时,例:85 - x = 25 , 289 ÷ x = 17 ,利用等式的性质来解答就难了。我认真看了教材的这节内容,发现书中的练习也没有出现此类题型。我就下了这样的决定:既然书本上没有,我就按书中的例题,利用等量关系教学算了,以免增加学生的负担。就这样,我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学生也很快掌握了利用等式性质求方程的解的教学内容。可第二天上课时,我所担心的问题出现了,在巩固旧知时,一位女生向我提出问题:老师,像这样的方程用等式的方法求不出来,例, 105 - x = 25 , 99 ÷ x = 11,也就是当x 代表的是减数或除数的时候。瞬间,我呆住了,继而又为学生的发现而高兴。我耐心的用等式的方法解答给他们看,告诉他们这种情况方程两边不是同时减去105或除以99了,而是加上或乘以未知数x 。我把过程演示给他们看,学生似懂非懂的。怕学生混淆解法,我对学生说:“你们请记住:在求x 代表的是减数或除数的方程时,也就是当x出现在减法或除法的后面时,我们可以用数量间的关系来解答。如:105 - x = 25 中的x表示求减数,利用减数等于被减数减差,所以x = 105 -25 , 求的x = 80 。 99 ÷ x = 11中的x表示除数,利用除数等于被除数除以商,所以x = 99 ÷ 11 ,求的x = 9 。其实,利用数量之间的关系可以解答所有的方程。书本上用等量关系来解答,为我们学习初中的数学打下了基础。”
下课后,我对我的教法进行了反思,并与我校的数学老师专门研讨了这个问题:用数量间的关系解答,这种方法适用于任何的方程,新教材为何又要改为利用等式的性质来求?是真的为学生学习初中的数学打下基础吗?我们也明白书本是利用等式的性质来引出方程,可解方程时书上至少也可以介绍用数量间的关系解方程的方法呀。让学生选择合适的解答方法解题。改教材时,教改人员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