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经营性资产 增加财产性收入 村经济合作社股改的诸暨样本·杭州日报
做大经营性资产 增加财产性收入 村经济合作社股改的诸暨样本
2014-12-26
本报讯(驻诸暨记者 王猛 通讯员 胡子昂)“想不到才种了这么点时间的香榧,就能分到钱了,以后香榧长大了收成更好,还能分到更多钱呢!”日前,诸暨市东和乡上梧岗村村民王诗芬作为股东,高兴地从村干部手中拿到了250元,作为香榧种植基地的股权分红,她得到了第一笔红利。
东和乡位于诸暨边远山区,山多地少,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10000多元,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是村集体经济最薄弱的乡镇之一。东和乡海拔达470多米的上梧岗村,有可采摘的香榧500多亩,今年7月,被列入诸暨市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山区村试点,到年底,该村将陆续向70户村民派发共30000元的股权分红。
上梧岗村党支部书记毛仲学介绍,股改完成后,村民们享受到了分红,给大家带去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以前村集体收入怎么分,很多人不明白、不理解,会引发很多矛盾,现在股权明晰了,让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更公平、公正、公开。”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到2014年底,全省50%以上的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诸暨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于今年9月全面推进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目前,该市505个经济合作社已有430多个完成改革,完成率达85%以上,远远超过今年确定的完成60%以上的目标,且没有发生因股改造成的社会不稳定。
据诸暨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地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之所以能进展有序,首先是因为股改理顺、盘活、做大了农村经营性资产,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他们还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原则,着重明确了“农嫁女”及其子女、配偶等特定群体享受权利,实现了“应享必享,能享则享”。
以上梧岗村为例,该村将流转土地集体经营所得的20%,用于村级事业建设,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剩下收益全部按股权给村民分红。“以前,很多农民情愿抛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来,现在大家都踊跃将土地纳入集中开发。”毛仲学说,该村曾经有六七十户村民闲置了近80亩山地,被荒废了好几年,“现在都被流转为集体经营,村两委决定明年继续加大土地流转和开发力度,把香榧种植规模扩大到600亩,同时再开发500亩中草药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