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包厢接待规定的通知1
食堂包厢接待标准
为发挥公司食堂在接待中的作用,让客人在包厢用餐感到温馨满意,达到接待应有效果,特对公司食堂包厢的管理和接待工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接待管理
1、人事部负责整个接待工作的安排与协调。
2、人事部指定相关人员切实做好三楼大包厢及周围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优雅舒适的环境。同时要切实提高烹饪人员的烹饪技艺,增加菜肴的花色品种,确保客人吃饱吃好。
二、接待程序
1、当接到公司领导有关通知后,人事部根据领导的指示要求以及客人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待方案,并由人事部按照客户级别做好菜肴、酒水、水果等的采购。
2、其他部门如需在食堂包厢招待客人,须将具体情况第一时间告之人事部,人事部有关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安排,由申请人填单,经领导签字交人事部。
3、公司领导、各部门在接到客人来访并确定在公司招待后需及时通知人事部,以确保人事部做好采购工作。(如一级、二级客户需提前一天通知人事部;如三级、四级客户需提前4小时通知人事部)
4、对于招待重要客人,人事部要将菜单在接待前1天交由接待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等)
三、接待标准
一级接待标准:接待对象为市、区等相关领导及公司的重要伙伴。
1、陪同用餐:由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等。
2、酒水标准:酌情由领导决定。
3、菜肴标准:80元/人。
二级标准:接待对象为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重要客户。
1、陪同用餐:由公司副总经理(或其他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陪同。
2、酒水标准:酌情由领导决定。
3、菜肴标准:60元/人。
三级标准:接待对象为公司主管级别以上人员、供货商技术人员。
1、陪同用餐:主管及以上人员
2、酒水标准:酌情决定。
3、菜肴标准:40元/人。
四级标准:接待对象为一般业务人员。
1、陪同用餐:主管及以上人员
2、酒水标准:酌情决定。
3、菜肴标准:食堂工作餐。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