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混凝土买卖合同协议书
02-13
解除混凝土买卖合同协议书
需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2005年12月19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上海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后,双方履行了部分合同条款内容。现双方因故,自愿解除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等有关事宜,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解除2005年12月19日签订的《××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并即日起终止本合同条款的履行和双方权利、义务的享受和承担;
二、经结算,乙方尚应支付给甲方货款 万元,乙方在2006年9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同时,甲方开具给乙方与供货同价款的税务发票;
三、有关本合同涉及的商品砼、技术资料、测试报告等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的所有资料,甲方在2006年5月底前全部交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上述款项。
四、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原因和供货不及时,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万元,该款在上述货款中抵扣;
五、今后,由于甲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其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承担除上述协议外的其
他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其他无争执。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和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六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