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办公室收发文及用章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收发文制度:为规范收发文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公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核稿、打印、签发(印章)、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
2.部门所有收发文管理工作均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收发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如实填写收文登记表、发文登记表。未经许可,不得随便代理收发工作,以免造成混乱。对未登记完毕的文件材料,不得先行使用、阅读。
4.阅读文件应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办公室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
5.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迅速办理,不得拖延积压。
6.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7.公文办完后,应将公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给公文管理人员归档。
8.各级员工调动时,应将文件(含工作记录本)清理移交,凡从外单位带回的文件,应及时登记归档。
9.如有销毁的文件,需进行登记,一律用碎纸机打碎或其它方法销
毁。
二、用章制度 1.综合计划部专章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2.凡盖部门专章,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三、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采购回的办公用品统一放在办公室管理、登记和发放。
3.办公用品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时应记录在册并与下季度办公用品采购时申请采购。
4.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
5.领用办公用品时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