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词写作中省略句子主语问题的探讨
(刊载于《诗词世界》2010年第8期)
一首诗所描写的人或者事物,我们称之为这首诗的陈述对象。反言之,明确了一首诗的陈述对象,我们就能够知道这首诗所写的是谁或者什么了。诗的陈述对象,体现在诗句中,大多成为句子的主语,即这个句子所要说的人或者事物。不言而喻,如同整首诗要有明确的陈述对象一样,诗中的句子要有确定的主语,这是对一首诗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一首诗在这方面处理不好,那就会产生令读者搞不清楚诗人是在说谁或者什么、不能理解或者误解诗意的后果。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散文中,句子的主语总是明确地给出的,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才会出现无主语的句子,但是在旧体诗词中,由于诗人追求语言简练,句子的主语却经常被省略。请看下面的例子: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杜甫)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这首诗的八个句子都只有谓语部分,都省略了主语。其中,除了为全诗点题、介绍背景的第一句之外,其他七句省略的都是整首诗的陈述对象,即诗人自己,或者说第一人称的“我”。再看下面的例子:
卜算子·咏梅 (陆游)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这首词的头两行为一个句子,与之后的六句一样省略了主语。读者从题目得知,词的陈述对象是“梅”,七个句子省略了的主语也都是“梅”,或者说是第三人称的“它”。
上面一诗一词所代表的两种省略句子主语的情形,是在诗词写作中最常见的。第一种情形是诗人抒写自己的经历、感怀,诗人以第一人称“我”存在于诗词中,但作为句子主语的这个“我”大多是省略掉的。这种省略几乎可以说是一个“通则”或者“公理”,在行文上可以没有任何交代。反过来说,当我们在一首诗人抒写自己的经历、感怀的诗词中看到这种“无条件地”省略掉主语的句子时,我们一般都会认为那省略了的主语就是“我”即诗人自己。第二种情形是“咏物诗”,诗词的题目明确地给出了诗人所咏之物,此物即为整首诗词的主要陈述对象,也是句子的主语,而这个主语也大多是省略掉的。上述“通则”,也适用于这第二种情形,只不过这时“无条件地”省略的主语不是“我”而是“它”。当然,这一诗一词是两个最典型最“单纯”的例子:整首诗词的所有句子(杜诗第一句除外)拥有一个相同的、可以从诗题中得知的、全部省略的主语。我们不能指望其他诗词也都像这一诗一词一样“单纯”。请看下面的例子:
题菊花 (黄巢)
飒飒西风满院栽, 蕊寒香冷蝶难来。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在这首诗中,诗人的吟咏对象和诗人自己同时存在于诗中。前两句省略了作为主语的吟咏对象“菊花”,但是第三句给出了变换后的主语“我”。这是一个很好地处理同时存在的“我”和“它”的例子。假设,第三句仍然是省略了主语,写作“他年若得为青帝”,我们再读这首诗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我们很难会认为后两句是在说诗人自己而不是在继续说“菊花”,至于原本的诗意,恐怕也就荡然无存了。可见,当诗人与其所咏之物(或人)同时存在于诗中时,作为句子主语的两个陈述对象不宜于都“无条件地”省略掉,否则就容易出现诗句主语混淆的情况。我们再看大家熟悉的苏轼的一首词:
水调歌头 (苏轼)
丙辰中秋,欢饮达旦,作此篇,兼怀子由。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
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
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首词共有四个陈述对象:第一、,诗人自己即 “我”,第二、诗人的吟咏对象“明月”第三、泛指的“人”,第四、“此事”。显然,主要的陈述对象是第一和第二两个。第一陈述对象,除了在上阕第四句中给出一次(“我”),在其他句子中全部省略,并且是上阕中除首句外其他所有句子的主语。第二陈述对象,除了在上阕首句(“明月”)和下阕第四句(“月”)中给出,在其他句子中也全部省略。下阕,虽然起句即省略了主语,略显突兀,但是因为句中有“照”暗示,并且上阕首句即给出了诗人的吟咏对象“明月”,末句又有“清影”呼应,所以不会产生令读者迷失陈述对象而不知句子所云何物的结果。这首词是诗人十分得当地处理句子主语的一个范例:1、整首词的两个主要陈述对象作为句子的主语基本全部省略,达到了使语言精练的目的;2、词的第二陈述对象恰到好处地、频次有限地作为主语在句子中出现,达到了使第二陈述对象明确、不与第一陈述对象混淆的目的;3、其他陈述对象在相关句子中作为主语给出,达到了避免陈述对象错乱的目的。这里强调一下,对于除诗人自己和诗人的主要吟咏对象以外的其他陈述对象,在诗词中初次以句子主语出现时,以给出而不要省略为宜。
当一首诗词有两个甚至多个陈述对象时,这首诗词里的不同句子就会有不同的主语,而当两个相邻的诗句变换主语时,就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形:1、前一句是一个给出的主语,后一句变成了另一个给出的主语;2、前一句是一个省略了的主语,后一句变成了另一个、给出的主语;3、前一句是一个给出的主语,后一句变成了另一个、省略了的主语;4、前一句是一个省略了的主语,后一句变成了另一个、省略了的主语。第1种情形(例如下面《登鹳雀楼》的1、2句)和第2 种情形(例如前面《题菊花》的2、3句)比较简单,反正后面变换了的主语是明确地给出的,诗人比较容易驾驭,读者也不会误解,本文忽略不谈。我们只探讨第3和第4种情形。先看两个属于第3种情形的例子:
登鹳雀楼 (王之涣)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鸟鸣涧 (王维)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登鹳雀楼》第二句的主语是给出的“黄河”,接下去两句的主语变成了省略了的“我”。这个例子符合我们所说的“通则”,即在行文上不做任何交代就使用省略了主语“我”的句子,对此我们已经习惯,觉得很自然。《鸟鸣涧》第三句的主语是“月”,第四句的主语变成了在第3句中充当宾语的“鸟”并且省略了。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1、在行文上,谓语动词“鸣”字暗示出了句子的主语,2、诗的题目给出了线索,3、语意逻辑与此认定相吻合。下面是三个属于第4种情形的例子:
春怨 (金昌绪)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塞下曲 (卢纶)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绝句 (李清照)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春怨》的四个句子都省略了主语,第三句与第二句、第四句与第三句的关系都属于第4种情形。第二句的主语(与第一句相同)是“妾”,即发出“春怨”的妇女,也就是“我”,第三句取在第二句中省略了的宾语“它”即“黄莺”作为主语。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句子的谓语“啼”字暗示出了主语,并且语意逻辑也与此相吻合。第四句取在前面出现的句子宾语“妾”(或妾梦)为省略了的主语(依据语意逻辑认定)。
《塞下曲》中第四句与第三句的关系属于第4种情形。第四句取第三句的宾语“白羽”作为省略了的主语。如此认定,不是因为在行文的语法结构上有什么确凿的痕迹可以为凭,而是基于语意逻辑分析做出的:第二句说将军射箭(白羽),第三句说寻找射出的箭,那么最后一句当然应该交代箭的去处,所以,“没在石棱中”应该说的是箭,而不会是说寻找箭的“将军”。(假设措词稍有改变,例如作“落入堑壕中”,那就有可能是说“将军”而不是箭了。)
《绝句》前三句的主语是省略了的“我”(或前二句为泛指的“人”),第四句取第三句的宾语“项羽”作为省略了的主语。如此认定,不是因为行文上有什么确凿的依据,也不是基于语意逻辑分析得出的结果,而是根据对项羽的一段历史故事(乌江自刎)的了解做出的。假设不存在大家熟知的“(项羽)不肯过江东”这个故事,那么读者对这两句的通常的理解完全可以是:(我)至今思念项羽,(我)不肯过江东。之所以说“通常”,是因为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都有这种带“连动式谓语”的句子结构,把“过江”和“思项羽”看作“我”的两个连续的谓语是完全可以的。我们还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证实这种“通常的理解”是合乎一般的语言习惯的:不改变句子结构,换几个字改第三、四句为“至今思项羽,不屑骂钦宗”,那么这两句的主语就真的都是“我”了。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诗词写作中,省略句子主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方法,甚至存在笔者所谓的通则;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在运用省略句子主语,特别是像第3和第4两种情形那样省略变换了的句子主语的手法时,必须格外小心,防止出现主语混淆或者错乱而致使读者搞不清楚句子说的是谁或者什么的毛病。针对这两种情形,笔者建议:1、尽量使用类似《鸟鸣涧》和《春怨》所代表的手法,即要在行文上留给读者认定省略了的主语的线索;2、《塞下曲》所代表的让读者基于语意逻辑分析来寻找和认定省略了的主语的手法,尽量少用;如果使用就应该保证这样认定的结果是唯一的,即不会与其他句子特别是前面一个句子的主语混淆;3、《绝句》所代表的让读者靠典故、无法知道的故事、额外注释等等,来寻找和认定省略了的主语的手法,不要使用。总而言之,在诗词写作中,我们要有意识地避免那种只有诗人自己心里知道、读者却没有办法从诗词的字里行间扑捉到句子的主语即诗人所要说的是谁或什么的情形出现。
下面,笔者几个例子,看看它们在省略句子主语这个问题上是否有可改进之处,与诗友商榷。如有不当,谨请指正。
鹧鸪天·香坊公园赏菊
簇簇繁葩别样妆,嫣红姹紫溢清香。袅娜媚态含佳韵,绰约娇姿压众芳。
诗画境,菊花墙,骚人翰墨谱华章。身无俗气情操美,潇洒怡然笑对霜。
词上阕的陈述对象是以“繁葩”代指的菊花。下阕陈述扩展,第三句给出的主语是赏菊的“骚人”,接下去第四、第五句省略了主语。按照顺畅的阅读感觉判断,这两句会继续描述“骚人”,省略了的主语应该是“骚人”,而且这两句的措辞,如“身”、“情操”、“潇洒”、“笑对”等,也支持了这种判断,但是,诗人心里想着的主语似乎又变回到了“繁葩”。这种毫无行文交待的变换至少打断了读者顺畅的阅读。
剜野菜
提篮结伴到南湾,恐后争先湿布衫。酸辣苦甜全不顾,充当美食渡难关。
前三句省略了主语“我们”,即剜野菜的人们,第四句的主语变换成了省略的“野菜”——诗人心里这样想,读者看着很勉强。
咏太阳瀑
腾身跃下入银泓,雾涌珠飞震耳鸣。快步随声寻丽影,一帘秀水壮冰城。
从题目看,此诗为“咏物诗”。所以,诗中在行文上没有任何交代就省略了的句子主语应该是所咏之物,即“太阳瀑”。诗的头两句正是这样,但是第三句主语似乎变换成了省略了的“我”,不利。而且,诗人首句写“腾身”,第三句说“快步”,读者很容易感觉这两个动作的执行者是同一个主语。
观扎龙自然保护区放鹤感怀
群鹤出笼亮羽翎,旋空展翅叫声声。衔来云朵石滩落,唱起心歌游客听。
手按傻瓜咔嚓响,狂摄丹顶鹤无惊。怎知君作摇钱鸟,可有辛酸对我鸣?
此诗的前四句主语为首句给出的吟咏对象“群鹤”,后四句全部省略了主语。第五、六两句显然拥有同一个主语,按照本文所谓的“通则”判断,不是“群鹤”就应该是诗人自己。但是,从这两个句子所描述的事情来看,又不像是诗人在说自己的所作所为。所以,诗人大概是在说不包括自己在内的“游客”。然后,第七句省略的主语是什么呢?它不再是“游客”了,依据“怎知君……”这个句式判断,它这才真的变换成诗人自己了。写作诗词要追求语言精练,表现手法含蓄,但是在对待陈述对象、句子主语这个问题上,却不能摆迷魂阵,应该确定无疑地让读者知道诗人所要说的是谁或者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