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人民日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也不能代替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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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纪检监察之窗2017年2月7日。作者:黄鑫。纪检干部(微信ID:jijianganbu)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欢迎广大读者投稿,择优在“纪检干部”或“纪检组长”微信公众号刊发,赠原创首发文章作者图书一本。
【编者按】昨日,人民日报在第五版发表张鑫的署名文章:信任与监督,都不能少,就少数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缺少约束监督、手电筒照人不照己的问题进行分析阐释,文章提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防止‘灯下黑’”等表述,更把完善监督机制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地展现出来”、“然而,监督也不能代替信任。信任与监督两者需要优势互补,需要良性互动。”“制度再好,也要靠人来执行。信任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使命感和责任感,能弥补制度刚性的不足,带来非凡的激励效果”“做到信任与监督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必将有利于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信任与监督,都不能少
张 鑫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07日 05 版)
查办过大案要案,平时工作勤恳努力,形象也比较正面……这样的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出问题后,会令许多人大跌眼镜。不久前的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展示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最终走向堕落的案例。专题片直面少数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缺少约束监督、手电筒照人不照己的问题。中央纪委及时采取有力举措,建章立制,补上了这样的漏洞,使得监督者也有人监督。其中,“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防止‘灯下黑’”等表述,更把完善监督机制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地展现出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既是少数纪检干部个人防线失守换来的惨痛教训和深刻总结,也是历史经验凝结的智慧结晶。“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古人一语点明了信的核心要义,即知行合一、言行一致。换句话说,信任就是对行为的预期。毫无疑问,制度作为行为规范,最具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信任需要以“人人都在制度规则下行事”为前提。由此可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制度。
然而,监督也不能代替信任。信任与监督两者需要优势互补,需要良性互动。信任首先是社会和谐发展、家庭和睦幸福的稳定剂和润滑剂。一句话说得好,一撇一捺是个人。在汉字中,“人”字就是一个相互支撑的形状。只有相互信任和支撑,才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个稳定的根基。
同时,制度经济学认为,信任是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成功合作的必要条件。没有相互信任,合作就难以实现,工作就难以开展。古人讲,“任人之道,要在不疑。宁可艰于择人,不可轻任而不信”,说的便是这个道理。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就容易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合作、共事成本,降低效率,甚至会出现敷衍塞责、不作为不担当的现象。
制度再好,也要靠人来执行。信任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使命感和责任感,能弥补制度刚性的不足,带来非凡的激励效果。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相互之间必须铸就牢固的信任链条,方能攻坚克难。做到信任与监督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必将有利于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