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模式简介
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模式简介
直接融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股权融资、股票融资、私募债、资产证券化、商业票据、BT 、BOT 、PPP 、TOT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Enterprise Bond)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所以,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为公司(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通常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一部分发债的企业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这类债券叫企业债。
发债主体需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三年连续盈利;
3.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 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5. 未到期债券的累计总规模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
6. 发行债券的规模不能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的60%;
7.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一项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
是一种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征注册期限内连续发行的公募形式的债务证券,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有关发行条款(如利率、期限以及是否同其他资产价格或者指数挂钩等) 。企业获准发行中期票据后,可绕开商业银行直接进行融资,其效果与发行公司债类似。又因融资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避开了公司债复杂的审批程序,故能够节省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特点功能: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
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申请人条件:
1.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 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 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条件:
1. 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 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 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 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
业净资产的40%。
5. 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 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股票融资(公开市场发售,股权融资):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
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Private Equity ,以下简称PE )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
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特点:
1. 在资金募集上, 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 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 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 有明显区别。
5.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 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通常只能通过兼并收购时的股权转让和IPO 时才能退出。
7.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 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9.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 、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
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私募债:私募融资是指不采用公开方式,而通过私下与特定的投资人或债务人商谈,以招标等方式筹集资金,形式多样,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向银行贷款,获得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债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包括股票发行以外的各种组建企业时股权筹资和随后的增资扩股。私募债务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债权进行的融资,包括债券发行以外的各种借款。
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5月22日分别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行人可以采取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为私募债券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
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
交易结构:
市场主体
资产证券化主要市场主体包括:发起人、SPV 、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服务商、投资人和其他服务机构等组成。
发起人
发起人也称原始权益人,其职能是选择拟证券化的资产,并进行组合和重组,然后将资产组合转移给SPV 以融资。
SPV
是指接受发起人的资产组合,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特殊实体。SPV 的原始概念来自于防火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SPV 的业务范围被严格地限定,所以它是一般不会破产的高信用等级实体。SPV 在资产证券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核心,各个参与者都将围绕着它来展开工作。SPV 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 ,SPC) 和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信用增级机构
是指为SPV 发行的证券提供信用增级的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
是指通过对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进行评估而评定证券信用等级的机构。
主要评级机构:
国外: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 )、穆迪(Moody )、惠誉(Fitch )、达夫菲尔普斯(D&P)
国内: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
资产服务商
是指负责按期收取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并将其转移给SPV 或SPV 指定的信托机构的实体。
投资人
是指在资本市场上购买SPV 发行的证券的机构或个人。一般都是机构投资者。
其他服务机构
投资银行:协调项目操作,发行证券等
受托人:由SPV 指定的、负责对资产处置服务商收取的现金流进行管理并向投资者分配的机构。
承销商:为所发行的证券进行承销的实体。
会计师:会计、税务咨询,以及对资产组合进行尽职调查。 律师:法律咨询。
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 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
可以背书转让,可以承兑,也可以贴现。商业票据的期限在9个月以下,由于其风险较大,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商业票据可以由企业直接发售,也可以由经销商代为发售。但对出票企业信誉审查十分严格. 如由经销商发售,则它实际在幕后担保了售给投资者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有时也以折扣的方式发售。英文Commercial Paper的缩写。商业票据是一种无担保的短期期票(promissory note ),有确定的金额及到期日。
种类:
1. 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商业汇票(Trade Bill )。
2. 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 )、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
3. 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Sight Bill or Demand draft )、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4. 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Clean Bill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
BT :BT(building—transfer) 模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或者以土地抵资,投资人确保在质
保期内的工程质量。BT 模式是BOT 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目前采用BT 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特点
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2. 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3. BT 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BT 模式的重点是B 阶段;
4. 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
5. 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BOT: BOT(build—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特征
1.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2.由获专营权的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须无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演变
1.BOO (build —own —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 项目一旦建成,项目公司对其拥有所有权,当地政府只是购买项目服务。
2.BOOT (build —own —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3.BLT (build —lease —transfer )即:建设—租赁—转让。 项目完工后一定期限内出租给第三者,以租赁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资和运营收益,以后再行将所有权转让给政府。
4.BTO (build —transfer —operate )即:建设—转让—经营。 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有所有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所有权,其后再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
5.ROT (rehabilitate —operate —transfer )即:修复—经营—转让
项目在使用后,发现损毁,项目设施的所有人进行 修复恢复整顿—经营—转让。
6.DBFO (design —build —finance —operate )即:设计—建设—融资—经营。
7.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
8.BOOST(build—own —operate —subsidy —transfer) 即: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
9.ROMT(rehabilitate—operate —maintain —transfer) 即:修复—经营—维修—转让
10.ROO(rehabilitate—own —operate) 即:修复—拥有—经营
PPP :公私合作关系(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营公司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
PPP 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而BOT 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 主要有BOT 、BOOT 和BOO 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 、TOT 等。
PPP 和BOT 项目对民营机构的补偿都是通过授权民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即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
流量成为支付经营成本、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等的唯一来源),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 。但PPP 的含义更为广泛,反映更为广义的公私合伙/合作关系,除了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还可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国营机构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采用PPP 这个词,以取代BOT 。
TOT: tot 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tot 是bot 融资方式的新发展。 近些年来,tot 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tot也是企业进行收购与兼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具备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点,因此可以理解为基础设施企业或资产的收购与兼并。
虽然TOT 和BOT 的目的都是引入资金,而由于TOT 越过了建设阶段,因此对于投资人的风险较小,投资收益也自然较BOT 低。
间接融资: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
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信托融资:信托是信用委托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某项经济事务的行为。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信托融资是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信托公司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
特点:
一是融资速度快。信托产品筹资周期较短,与银行和证券的评估、审核等流程所花时间成本相比,信托融资时间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自主商定即可,发行速度快,短的不到三个月。
二是融资可控性强。我国法律要求设立信托之时,信托财产必须与受托人和委托人的自有资产相分离。这使得信托资产与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以及破产风险相分离,具有局部信用保证和风险控制机制。银行信贷和证券发行都直接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其信用风险只能通过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来防范控制。
三是融资规模符合中小企业需求。信托融资的规模往往很有限,这一特点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相吻合。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 )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 ),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