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怎样"打老虎.拍苍蝇"
在肃贪的过程中,对贪官的贪腐行为一经查实,雍正绝不姑息迁就,总是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严惩。对罪证确凿的贪官,雍正就下令把他们的家产抄个干干净净,连他们的子 弟、亲戚也不放过,他也因此得了个“抄家皇帝”的绰号。 雍正是清王朝的第四任皇帝,是清王朝最为勤勉的皇帝。雍正在其即位之初,面对吏治腐败、贪贿成风的社会现实,为了规范百官,稳固社稷,他刚毅果敢,狠下决心,及时采取了一系列反腐治贪的得力措施,不仅立竿见影,而且留下了深远影响。 经过他在位13年的不懈努力,大清出现了一种“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良好局面,社会风气和官场风气大为改观,从而为康乾盛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严”字当头用重典 雍正帝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选派钦差大臣查办地方官的贪污腐败案件。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后顾之忧,且直接归皇帝领导,由中央的一些官员或直属中央的官员组成,尽是些清正能干之人,与地方没有瓜葛。这有点像今天的“中央巡视组”。 同时,雍正还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官员与钦差一起查办贪官污吏,这样就使得调查组官员既不会与被查的贪污犯有利益上的关系,也不会对地方官进行包庇纵容。 每查处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组里选派同级官员接任,并明确规定新任者放纵前任贪墨者不但自己和其同罪,而且要追缴与前任同额的罪银。这样一来,谁也不愿为前任背黑锅,填补亏空,使所有前任贪贿者难逃法网,从而遏制了前腐后继的歪风。 当时,各个地方的钱粮奏报水分很大,为了审计各地方上报数字的真假,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雍正专门成立了“会考府”,即高度集权的监察审计机关,相当于今天的审计署。 这个特殊的审计机关对各地方上缴的税银或报销的各种开支,各部院动用的银粮或报销的各类经费都要进行稽查核实,让谁都难以作手脚。结果是各个部院的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百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 在肃贪的过程中,对贪官的贪腐行为一经查实,雍正绝不姑息迁就,总是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严惩:一是罢官。针对前朝“留任补亏”让贪官们得以勒索百姓补亏的弊端,雍正坚持先罢官后索赔,一定要贪官们自掏腰包赔补,不让他们留在任上假公济私。二是索赔。雍正下令,查出亏空的,无论什么人,决不宽贷。自己还不起的,家人和亲戚代还;畏罪自杀的,人死债也不烂,仍由其家属亲戚代偿。三是抄家。对罪证确凿的贪官,雍正就下令把他们的家产抄个干干净净,连他们的子弟、亲戚也不放过,他也因此得了个“抄家皇帝”的绰号。正因为雍正治国肃贪用重典,才使得清廉“殆成风俗,贪墨之徒,莫不望风革面”。 发挥制度改革的效应 在使用重典惩治贪官污吏的同时,雍正还注重对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 耗羡,是一种正常税收以外的附加税,实则是一种半公开、半合法的贪污。对此,雍正毫不含糊,决心改革,把耗羡归公,从而根治了地方官员乱收费乱摊派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之弊,堵塞了官员腐败的漏洞,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并减轻了百姓负担。 耗羡归公之后,其中大部分是用作给各级官员发放养廉银,这就解决了官员的待遇问题,使其有可靠的经济保障,不去作非分之想。这一制度使官员们清楚地意识到与其担惊受怕地获取灰色收入,还不如光明正大地拿养廉银。 同时,为了防止官员贪污腐败,雍正还改革了纠察制度,扩大纠参队伍。他一方面派心腹人员到各省密察密访;另一方面又进一步完善康熙年间已经草创起来的奏折制度,降低具折奏事官员的等级,扩大奏事官员人数。 这种廉政纠参制度,古已有之。早在唐太宗时就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廉政监察制度。李世民在地方上设立完整的监察机构,以加强对官员的监督。从贞观初年起,李世民就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故御史复为雄要”,他采纳御史大夫李乾祜的建议,将殿中侍御史由4人增至6人,监察御史由8人增至1O人。因此御史台在“贞观之治”期间,比较出色地履行了“弹纠不法”的主要职责。 雍正帝重视这一措施,既对官员腐败起到了防范作用, 同时也巩固了以前的反腐成果。 注重廉政教育 雍正还注重对官员进行廉政教育。他把康熙执政期间留下的许多为官善民的训导格言归纳整理成“圣训十三条”。在全国各地修建学宫,诏令全国大小官员、读书仕子学习诵读,对官员也以此为标准进行考功核绩。 在廉政教育上,雍正跟唐太宗李世民相似。唐太宗倡廉治贪,善于说教,经常对大臣进行廉政思想教育,或分析得失、或以史喻今、或敲响警钟,以求防患于未然。 在执政之初,李世民曾对侍臣们说,明珠是十分尊贵的,如果用它去弹雀,不是很可惜吗?人的性命比明珠还贵重,但“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纲”而贪污受贿,岂非“不惜性命”?一旦“赃贿既露”,那一切都完了。因此,千万不能通过贪污受贿求荣,为人所笑。贞观二年,他又对侍臣们说,贪污受贿“规小得而大失者”,比如五品以上官吏,已是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而受人之财不过数万,一旦彰露,就会祿秩全夺,甚至必亡其身,贪财人反被财害。显然,这种廉政教育对官员知晓廉耻,从思想深处根除贪念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 实践证明,雍正所采取的一系列反腐治贪措施,收到了显著成效。在他统治期间,吏治较为清明,人民生活安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国库充盈,库存白银达到五千万两,正如他本人所说:“这五千万两,不是来自百姓,而是来自污吏”。 从历史上来看,雍正帝所采取的一系列倡廉治贪的措施,的确收到了很好效果,其在位期间,可以说是清朝时代贪污腐败较为收敛的时期。 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雍正的反腐治贪,至少给我们四点启示:一是治贪须用重典,要动真格、下狠心,提高贪腐成本,真正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其不敢贪;二是要强化对官员的审计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让其不能贪;三是要加大对官员的廉政教育力度,在思想上促使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其不想贪;四是要完善体制机制,堵塞腐败漏洞,绝不给腐败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