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规章制度
健全规章制度。着力于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原有各类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健全考勤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相关会议制度、检务督察制度、干警执法档案制度等,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衡阳:衡阳县公安局严密“四大制度体系”创新纪律
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1-06-01 文章来源:衡阳县公安局 投稿部门:衡阳市公安局 访问计数:314 [相关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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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衡阳县公安局深入剖析队伍纪律作风存在的带有一定普遍性、习惯性陋习与问题,摒失空洞说教,有针对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用制度管队伍,用制度带队伍和用制度强队伍,有力确保了全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机制化长效化发展。
一、严密学习制度治“庸”。
不学无术是当今社会最大的贫困者,最终导致个体精神空虚,心无所仰,事无所求,也会造成一个集体团队精神及整体战斗力等的缺失。作为半军事化的公安机关,学习尤显重要。衡阳县局从强化民警理想信念、精神文化追求入手,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在全局掀起“大学习、强素质、提能力”活动,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体公安民警学习活动的意见》,对全体民警的学习活动采取了“三定”措施,“以一定的强制性”进一步培养和带动公安队伍学习活动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一是“定时间”。规定全局每个单位都要建立集中与定期学习制度,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从领导班子到每一个民警都要参加,不得缺席,并要求建立相关学习台帐,县局开展监督抽查。二是“定任务”。由单位对每一位民警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要求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1000字,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为保证学习质量,各单位成立评比小组,每月月末从笔记及心得的字迹工整度、内容丰富性及思想认识等方面,对每个民警的学习成效开展相应评比活动。三是“定内容”。在集中学习活动中,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经济发展政策及有关时事政治等内容的学习,促进民警政治觉悟、思想认识、服务经济发展理念始终跟上时代步伐;并结合各岗位民警业务技能,着重加强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及规范执法等方面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注重理论与实
践的有机结合,通过学习和实践提升素质,增强民警本领。“三定”措施以来,全体公安民警学习兴趣得到了有力养成,学习氛围显著浓厚,特别是很好地帮助解决了民警队伍中存在的没时间学习、不愿学习以及静不下心学习等问题。
二、严密考勤制度拒“散”。
公安机关在规范民警及工作人员上下班制度上相比其他部门而言,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完全按照企事业单位那样严格实行“三班倒”制,必将束缚广大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与灵活性;但仅靠民警个人的自觉性,也有可能带来“散”的现象。为解决这个问题,衡阳县公安局结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建立了“早点名、晚汇报、周小结”制度,对各单位各警种大力推行集体考勤。一是“集体早点名”制度。规定全局各单位各警种都要实行“早点名”制度,出勤民警每天早上8点前必须全部到单位报到,由各单位的教导员进行点名,也便于各单位对当天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集体晚汇报”制度。不管是值班备勤民警,还是外出办案、走访、出差等外勤民警,都要求每天下午5:30至6:00到单位报告,将当天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基本内容向本单位领导与同事进行简要汇报,接受领导及集体监督。三是“集体周小结”制度。规定每周星期一上午“早点名”的同时,也是各单位对上周工作情况、民警出勤情况的“周小结”时间,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简要点评及民警自评。“早点名、晚汇报、周小结”制度实施以来,全局各单位的纪律作风迅速得到了有力改善,很好地弥补了精细化管理存在的某些不足,过去通过精细化管理,只能由县局考评办及单位负责人对民警进行逐一考评,民警个人之间相互不了解,不能相互监督与学习,考评过程也缺乏透明度与公正性,而“早点名、晚汇报、周小结”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三、严密劳动制度去“懒”。
劳动是党的光荣传统。一个不热爱劳动的公安民警,势必脱离群众,助长不良习气,更不有利于当前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衡阳县局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迅速制订了《衡阳县局关于公安民警参加劳动的实施办法》,对公安民警参加劳动进行了规范和固定,以制度化的形式确保“劳动课”落在实处。一是深入田间开展“干农活”活动。充分结合“大走访”活动,将劳动列入走访活动的重要内容,在通过走访了解
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规定每个公安民警在走访每10户农村家庭中,至少要帮助1户劳动2小时以上,且必须是深入田间地头真真实实地“干农活”,以此培养民警劳动意识“不忘本”,切实拉近与劳动群众的情感距离。二是深入企业开展“当工人”活动。依托全县公安机关业已建立的警民联企驻点制度,充实建立联点民警定期进厂入企“当工人”内容,规定每一位民警每月对所驻企业必须进入车间与工人参加生产1天以上,从中体验劳动职工工作的辛苦,从而增强公安民警热爱本职的觉悟与认识。为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原则上要求各单位每月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轮流安排,有计划组织。三是回到家里开展“干家务”活动。当前由于公安工作的繁重性与高压力,相当一部分公安民警在家里有“大男子主义”趋向,甚至有的把工作上的压力带回家里,很不利于公安民警和谐家庭构建。衡阳县局在组织民警参加劳动活动的过程中,也把公安民警帮助家人“干家务”纳入活动中,要求各单位每半年约请本单位民警家属开展联谊座谈活动,由家属对民警“家务”劳动进行评判,用“公安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带动“民警个人小家庭”的温暖。
四、严密八小时外防“变”。
公安民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与存在的一些问题,其根源性诱发性因素往往就在“八小时外”。因此,加强公安民警“八小时外”的管理,是一个复杂而迫切的课题。衡阳县局结合各级有关精神,采取了三种办法,多方面多角度对公安民警的“八小时外”进行有效管理。一是始终坚持教育为先。“不厌其烦”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坚持最基本的人格底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诱惑与侵袭,牢牢树立防腐拒变思想根基。二是始终坚持主动监督。坚定“放弃八小时外的监督就是放弃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重点加强警车、枪支及财务等方面的管理,防止这些东西流及“八小时外”;重点加强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杜绝公安民警沉溺其中,诱发违纪违法行为;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确保公安民警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约束自身行为。三是始终坚持文化吸引。以进一步丰富警营自身文化建设为载体,组织公安民警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警营文体活动,在警营文化上营造浓厚氛围,以此吸引广大民警自觉投入警营文化活动中来,从而减少和拒绝社会上的各种不良诱惑。今年以来,衡阳县局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了一场(次)以上的各类警营文化活动,
目前已举办《蒸水讲坛》高端学习活动2期,举行各种歌咏、书画等文体联谊竞赛活动20余场次,公安机关文化警营凝聚力吸引力大为增强,有效丰富了广大民警业余生活,也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打造了很好平台。
严格八项制度、解决八个问题 普兰店市工商局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普兰店工商局09年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七项制度,解决好纪律作风建设八个问题,扎实开展全局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解决干部纪律松散问题。局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对干部迟到早退、旷工、请病事假等行为均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对违反纪律人员和部门处以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优资格等处罚。
二是严格落实岗位制度,解决干部乱作为问题。按照iso9000质量体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要求,对全局各岗位职责、权限、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对超出权限乱作为和不作为等行为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是严格着装制度,解决着装不规范问题。人事科、监察科将不定期对干部着装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着装的,除通报批评外,每人次给予100元处罚,部门领导给予100元处罚。将工商制服、标志或者有关证件等借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是严格会议制度,解决会议纪律问题。召开机关或全局性的会议,实行会议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向主管局长或部门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无故缺席的给予通报批评,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以上的,责令书面检查。
五是严格环境卫生制度,解决办公环境不整问题。施行环境卫生实行检查考评制度,每月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每个科室进行一次检查,每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六是严格首问负责工作制度,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系统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个人,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离岗培训、纪律处分。
七是严格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解决违规使用计算机问题。发现使用违规软件的,在罚款的同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资格。
信息中心不定期对各部门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查删违规安装的软件、视频等文件。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解决责任制落实问题。局有关部门,按照有关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纪律作风整顿改进措施
为加强我局的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促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服务环境,结合整顿实际,制定本改进措施。
一、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县委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思想工作情况,认真检查自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维护团结情况。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查找班子内部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增进团结,提高党员队伍和班子战斗力。
二、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
严格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由局党组会议或局党员大会讨论,集体做出决定。讨论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必须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委员和党员应当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坚决执行党组织决议。要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积极抓好决议的落实,不能以党组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议、办公会和其它形式的工作会议。 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任人唯贤、选贤任能的原则,培养和选拔干部。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禁止参与法轮功、封建迷信及各种赌博活动。工作时间不准聚集聊天,不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下乡下企业办公要做到“三个不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吃饭、不准借工作之便索要钱物、不准向如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要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强化廉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规定要求,认真加强局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机关人员的勤政、廉政、优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在办理、审核各种业务手续和组织培训工作中,不得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馈赠,严禁各种吃、卡、拿、要现象发生。到基层办事或执法检查,要严格坚持“三不准”,即:不准在基层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就餐,不准借故索要钱物,不准向任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不得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和吃喝费用。严格收支审核和财务报销制度,做到先请示、后开支。严格控制招待开支,避免客少陪多现象。
五、 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推迟上岗或擅离岗位。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接听电话并作好记录,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事项,正确处理各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工作中做到不推、不拖、不误。对值班期间不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认真或因为玩忽职守、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妥当而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六、严格车辆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关于用车要求和局机关车辆派遣规定,坚持公事用公车、私事不用公车的有关制度要求;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开车现象,严禁私开公车或擅自批准单位非司机职工驾驶车辆现象,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