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大机制促进三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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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大机制促进三项发展
作者:张敏雁
来源:《新课程·上旬》2013年第03期
摘 要:以象山县对幼儿园教育机制的具体落实,来谈农村幼儿园的整体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管理机制;准入机制;内涵发展机制
象山县共有有证幼儿园8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0所,民办幼儿园68所。省等级幼儿园57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6所,省二级幼儿园15所,省三级幼儿园36所。全县学前教育还存在公办幼儿园比例不高,优质资源总量不足;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学前教育投入难;师资队伍不健全,教师整体素质偏低等现象。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纲要》的发布与实施,学前教育面临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纲要》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居于战略任务的首位,为今后继续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县以《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计划》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规范和发展”为主题,围绕“做特省一级六大园、做强乡镇中心园、规范小规模民办园、消除无证园”为目标,立足于关注民生、均衡发展的角度,初步建立了“政府统筹、城乡一体、整体提升、质量为本”的内涵发展长效机制,推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内涵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出台政府统筹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象山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象山县幼儿园布点规划(2011~2025年)》和《象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和认定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尤其是今后三年里,要加快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有力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快速发展指明方向和政策保障。2011年起,连续三年,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的学前教育建设和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标准化园舍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行动,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县财政与乡镇财政以4∶6比例承担;县财政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到每生150元,并每年每生保持50元的增长,用于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和教师社会保险金、合格教师工资等补助,奖励幼儿园的创先创优,对创成省示范、市示范和省级达标三星级以上的幼儿园,县政府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承担示范、培训、辅导职能的省示范性幼儿园和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每年补助公用经费2万至3万元。不断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对5所规模达到200名幼儿以上的三星级民办幼儿园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优秀的给予5万元奖励。2010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1500万元,占县财政性教育经费的3.7%;2011年全县用于学前教育的财政性经费达到3570万元,占县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3%;2012年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为6000万元,占县财政性教育经费的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