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
定义: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是指只对商品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例:一台电视机迚价是1200元,售价是
1300元,纳税人只对增值部分交纳增值税.比如税率是7%,应该纳税: 售价1300元减去迚价1200元等于增值部分100元×7%=7元.7元就是增值税.
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迚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幵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迚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迚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幵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幵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迚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0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
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幵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迚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迚货物的支付的迚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迚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
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迚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迚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幵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迚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幵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幵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迚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迚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二、增值税的特点:
1、实行价外税
2、划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3、简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17%、13%; 小规模纳税人:6%或4%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有三种类别:
(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建成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2)一般纳税人: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即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3)判定标准:
A、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B、而生产性企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或兼营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
C、个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无论销售额,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D、从2002.01.01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纳税人征税。 E、销售免税货物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二、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特殊行为:
(1)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a.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b.代他人销售货物
c.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g.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五、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六、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的计算:
b.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c.销售额的确定:
①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专家认为,主要为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受惠于此次起征点的调整,中国增值税纳税人中,尽管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税额所占比重不高,但小规模纳税人的户数占增
值税纳税人户数的比重高达80%至90%。
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3-4]》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减免项目
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5],增值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起征点。 除以上法定免税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又陆续发文规定了一些新的减免项目,包括:
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对军队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免征进口增值税
残疾人用品免征增值税
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进口科研、教学书刊,免征增值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年
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
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国家专业运动队进口或国际组织和国外赠送、赞助的体育器材,比赛专用服装,免征进口增值税
以上所列仅为部分减免项目而非全部。
免税和减税
增值税税率分为五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7%、征收率和零税率。基本税率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除下述低税、免税等以外,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对于烟、酒、奢侈品等特殊货物另通过加征消费税来进行税收负担的调节。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等也适用征收率。
低税率
增值税特点
实行价外税
1.一般纳税人:
(1)(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动还是税动,界限分明,责任清楚,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也便于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采用价外税的形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费者从中可以掌控国家调节消费的方向,从而相应的修正自己的消费方向。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但也有8项不能抵扣的。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
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如果B公司没有付钱,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应该注意的是价外税只是商业对商业。
标价方法
当交易是商业对顾客时,标价必须含税。当交易是商业对商业时,标价不必含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