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程序文件
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1 目的 产品购销合同是工业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 分。同时也增强了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 的经济目的。通过合同管理活动,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结果 和目的。 2 范围 规定了本公司需要购进的配套产品和本公司产品销售 合同的签订,修改程序。 3 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规定,监督管理产品购销合 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当出现合同争议、纠纷、违 约和索赔事件时,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按照有关规定 和程序进行协商、协调和处理。当合同一方提起仲裁或诉讼 时,应实事求是地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供真实的资料证据, 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4 程序 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为甲方,供货单位为乙方。为 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 便共同遵守。 4.1 4.1.1 标)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4.1.2 产品的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 ——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企业标准 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要有特殊要 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 的技术要求执行。 4.2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4.2.1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 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 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件的产品、易损耗备 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 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4.2.2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 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4.3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 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 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规定供应的以 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 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 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 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2-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 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 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4.4 产品的交货单为: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4.1 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 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 4.4.2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 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 4.4.3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果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 交货期限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求计划;必须 由甲方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 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 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4.5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 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为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 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 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3-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4.6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产品, 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逾价格上涨时,按原价 执行;逾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 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 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4.7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 由谁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 4.8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8.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 符合规定, 应一面妥善保管, 一面在几天之内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4.8.2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 符合合同规定。 4.8.3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 不得提出异议。 4.8.4 乙方在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 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4.9 乙方的违约责任。 4.9.1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百分之 1—5%。 4.9.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 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 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并程 度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9.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 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 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9.4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 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 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9.5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移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 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 的保管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 方承担。 4.9.6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 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 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5-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 4.9.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 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 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 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 方通知的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 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10 甲方的违约责任。 4.10.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5%。 4.10.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 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 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4.10.3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提供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 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 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费用。 4.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 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10.5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 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6-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4.10.6 甲方如填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 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11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 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 4.12 其它 4.12.1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 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 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4.12.2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12.3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别送往公证或签证 机关各留一份。-7-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4.12.4 购货单位: (甲方)公章 代 表 人:盖章 地 址:开户银行: 账 电 号: 话:购货单位: (甲方)公章 代 表 人:盖章 地 址:开户银行: 账 电 号: 话:-8-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4.13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记录》 4.14 记录 《合同台帐》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评审报告》-9-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合 同 台 帐编号:JL-X-6序号 合同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终止日期 备 注- 10 -版本号:A 修改码:O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文 件合 同 评 审 报 告编号:JL-X-8评审时间 合需方单位名称 标 的评审地点 同 草 案 基 本 情 况签约人产品交货期 合同金额 交付后的 活动和要求产 品 数 量合同评审内容(1)合同基本情况是否表述清 楚明了 (2)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有哪 些 (3)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结论评经营主管审人员技术主管质量主管(4)生产进度能否保证履行生产主管(5)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 合适 (6)付款时间、额度是否可行财务主管经营主管(7)顾客的隐含要求有哪些技术、质量主管(8)与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求有哪些 (9)本组织自己的要求经营主管质量、技术要求行政正职签署 最终评审意见说明:1、合同基本由签约人填写。 2、评审人员填写相关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并签字。-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