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馆与影视文化中心整合建设的方案
根据2015年10月24日第11次县长办公会单艳平县长关于科技馆建设的意见,经县科协与县文化局一起研究协商,巴东科技馆与在建的影视文化中心进行整合建设,拟定如下方案。
一、功能上具有相容性、互补性
我县影视文化中心,功能设计主题属于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与科技馆的群众科普教育在功能上具有相容性、互补性。
科技馆属于群众科普教育场所,不仅可以通过各种标本、实物、模型、互动体验设施、多媒体互动和演示设施来传播现代科技知识,而且十分强调个体的参与性和体验性,因此从社会效应分析,科技馆融入影视文化中心,能够增强影视文化中心文化传播功能,丰富影视文化中心群众文化活动内容,提升影视文化中心的现代品味,两者在功能相容的基础上,并实现内涵的互补,相得益彰。从资源分析,影视文化中心有多余的建筑面积,而且能满足科技馆功能需要,两者同属于国有资产,便于整合,可以减少重新征地修建科技馆的投资,又使影视文化中心社会效应最大化。
二、有充足的空间整合
影视文化中心在神农溪小区占地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一期建设中的文化广场和影视行政中心,建筑面积45000每平米,按照中心现有的规划设计,还有较多的剩余空间可以利用。
科技馆建筑面积约需要3000㎡,其中科技体验互动厅约1000㎡,科技成果展示厅1000㎡,学术报告厅(多媒体体验多功能厅)600㎡,办公室、制作室等功能室400㎡。层高可以因地制宜,不需考虑硬性规定。
三、整合方式
对现在建的影视文化中心建筑设施,在功能规划上一并进行调整:建筑物西边靠近神农大道三层建筑,约有2400㎡多建筑面积可以利用,设计为科技馆用房。建筑物能自成一体,相对独立,且有独立的通道,通道宽敞,内设有步行楼梯,公用电梯,能满足安全要求。
具体方案为:按照科技馆一般性功能设计,一楼423㎡,设计为科技馆前厅、值班室、储藏室;二楼约1000㎡,设计为展示和互动体验厅;三楼约1000㎡,其中600㎡设计为多功能厅(包括学术报告厅、多媒体体验厅、会议室等),400㎡设计为科技馆办公室、设计制作室等。整个布局满足科技馆一般性功能需要,按照设计可以达到县级科技馆较高水平。
四、土地和投资
县科技馆属于公益性建设,鉴于影视文化中心与科技馆均属于国有资产,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和投资的方式进行整合。一是土地按照建筑用地直接划拨为科技馆用地,二是建筑费用按照建筑成本价由政府通过立项建设直接补助文化局。三是科技馆装修资金预计200万元,县政府据实际投资立项给予补助。科普设施设备约、展品需150万元,争取上级科技馆展品补助50万元,县政府立项补助设施设备100万元。
巴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