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4 工程地质
4.1.1 说明本阶段及以前的勘察工作过程中、主要勘察成果及结论、审查评估意见。
2.1.2 说明本阶段勘察工作内容、累计完成的主要勘察工作量。 4.2 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
4.2.1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所在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的结论。
4.2.2 当场地及其附近存在于工程安全有关的活断层时,复核或补充区域构造稳定评价。
4.3 水库区工程地质
4.3.1 简述水库存在渗漏,侵没、库岸稳定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4.3.2 确定水库渗漏途径、边界条件和渗漏型式等,评价水库渗漏对工程安全、效益及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渗范围及观测的建议。
4.3.3 确定地下水临界埋深和可能侵没范围,评价侵没程度以及造成的影响,提出侵没防治处理建议。
4.3.4 确定水库崩塌、滑坡和坍塌的分布范围和规模,确定主要岩(土)体及滑带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分析监测资料,评价施工期和水库运行期失稳的可能性、失稳形式及危害。
4.3.5 简述库区防护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库区防护工程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分段评价存在的地质问题及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4.3.6 简述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库诱发地震预测结论,必要时提出监测台网实施方案。
4.4 大坝工程地质
4.4.1 简述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
4.4.2 评价各比较坝线存在的工程地址问题,提出坝线比选和坝型选择的地质意见。
4.4.3 确定坝基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评价坝基(肩)存在的工程地址问题;进行坝基基岩体质量分类,提出坝基防渗范围、建基标准、开挖边坡坡比等。
4.5 泄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5.1 简述泄水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5.2 评价各比较方案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
4.5.3 确定主要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对于选定的泄水建筑物进行工程地质分段或隧洞围岩分类;提出溢洪道闸室段及挑坎的建基标准;评价泄洪隧洞进口边坡、溢出道边坡及消能段边坡的稳定性。 4.6 发电引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6.1 简述发电引水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6.2 评价各比较方案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
4.6.3 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对选定的引水建筑物进行工程地质分段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评价进出口地段地基、边坡和围岩的稳定性及渗透稳定性。
4.7 厂房及开关站等工程地质
4.7.1 简述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7.2 评价各比选方案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4.7.3 对于选定的地面厂(站)址,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建基标准和开挖边坡建议。
4.7.4 对于选定的地下厂房洞室群,提出轴线比选地质意见,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分部位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4.8 通航和过鱼建筑工程地质
4.8.1 简述通航和过鱼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8.2 评价各比选方案存在的工程地址问题,提出方案比选的地质意见。
4.8.3 确定主要岩土物理力学参数,评价选定通航与过鱼建筑物闸室段及上、下引航道地基、开挖边坡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9 施工导截流等临时建筑物工程地质
4.9.1 简述施工导截流临时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9.2 评价围堰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建基标准及防渗范围等。
4.9.3 进行导流洞围岩工程地质分类,评价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
4.9.4 分段评价导流明渠边坡的稳定性。
4.10 泵站工程地质
4.10.1 简述泵站的工程地质条件。
4.10.2 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及水文地质参数,分部位评价泵站工
程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1 水闸工程地质
4.11.1 简述水闸的工程地质条件
4.11.2 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和水文地质参数,评价闸室段,上下游翼墙等部位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2 输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12.1 简述输水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12.2 评价各比选方案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局部线路比选的地质意见。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4.12.3 对于渠道工程,分段评价渠道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2.4 对于隧洞工程,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4.12.5 对渡槽,倒虹吸,涵闸和管道等建筑物,评价地质稳定,变形等工程地质问题。
4.13 堤防工程地质
4.13.1 简述堤防工程地质条件。
4.13.2 评价各堤线比选方案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堤线比选的地质意见。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4.13.3 对于新建堤防划分堤基地质结构,分段评价堤基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3.4 对于已建堤防,除应符合4.13.3条的规定外,还应评价堤身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险情或隐患的地质原因等。
4.13.5 评价穿堤建筑物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4 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地质
4.14.1 简述河道及河口整治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4.14.2 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分段评价岸坡稳定性及其他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土的开挖类别。
4.15 灌区水文地质
4.15.1 简述区域及灌区水文地质条件。
4.15.2 预测工程建成后灌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和引起土壤次生盐渍化,沼泽化的范围和严重程度,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4.15.3 对已出现土壤盐渍化的地区,分析地下水与土壤的水盐动态平衡,提出控制地下水位的标准和土壤改良的建议。
4.16 天然建筑材料
4.16.1 说明本工程所需各类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4.16.2 简述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天然建筑材料料场详查成果。
4.16.3 当料场发生变化时,应对料场进行复核。对于新选料场应进行详查。
4.17 附图与附表
4.17.1 本章可附一下图:
1 区域地质图(附地层柱状图)或区域构造纲要和地震震中分布图。 2 水库区域综合地质图。
3 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图,剖面图。
4 建筑物坝线工程地质剖面图。
5 坝(闸,厂,站)址基岩地质图(包括基岩等高线图,平切图)。 6 坝(闸,厂,站)线渗透剖面图。
7 专门性问题工程地质图。
8 灌区水文地质图。
9 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分布图。
4.17.2 本章可附以下表:
1 勘测工作量统计表。
2 试验成果汇总表。
4 工程地质
4.1 概述
4.1.1 对于初步设计阶段来说,需要说明初步设计阶段以前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各阶段的勘察工作过程,包括补充勘察工作过程。主要勘察成果及结论是指建设场址,线路比选地质结论,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等的结论,不要求在此把各阶段勘察成果全部简述一遍。
4.1.2 累计完成的主要勘察工作量应包括初步设计及以前各阶段已经完成的各类地质勘察工作量,一般以表格形式列出。
4.2 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
4.2.1 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动参数问题原则上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有明确结论,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进行全面系统的工作。因此编写报告时要求概述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结论,包括遗留问题。
4.2.2 一般来说,当工程区及其附近有活断层时,由于对工程安全影响较大,为进一步研究活断层的性质及特点,需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后进行复核或补充工作,并开展必要的监测工作。
4.3 水库区工程地质
4.3.2 主要根据水库可能渗漏地段透水层与隔水层的分布特征,岩溶发育特征,岩溶通道及延伸情况,古河道的空间分布,组成物质及渗透性等,确定渗漏的途径,边界条件和渗漏型式。水库渗漏可能影响工程的效益,另外水库渗漏可能对库周外围及邻谷产生浸没,还可能对边坡稳定和地下水水质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评价。
4.3.3~4.3.5 这几条规定涉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安置规划等审批前置条件,可行性研究阶段已基本明确,本阶段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基础上,加深工作深度,为相关设计提供依据。
4.3.6 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库诱发地震预测结论主要包括可能诱发地震的库段,类型,震级及对工程,环境的影响。水库诱发地震监测台网施方案的编制需要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是在台网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4.4 大坝工程地质
4.4.2 坝线和坝型比选的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覆盖层厚度及分层特征,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等。混泥土坝重点评价坝基(肩)岩体的建基标准,存在的抗滑稳定和防渗等问题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当地材料坝重点评价覆盖层利用和存在问题的处理,如软弱土层
的抗滑稳定,砂土液化,强透水层的渗漏和渗透稳定处理等。
4.4.3 确定主要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是指结合具体地质条件并考虑室内,现场试验,相关测试成果及工程经验等综合提出的地质参数。
4.6 发电引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6.3 对于选定的发电引水建筑物,可按不同部位包括引渠,进口段,洞身段,调压井及出口段分别评价其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7 厂房及开关站等工程地质
4.7.3 对于地面厂(站),首先是地基稳定与变形问题,然后是边坡稳定问题,特别是厂房后山坡稳定问题要给予重视。在高地震区,还应注意地震作用下砂土地基液化的问题。
4.7.4 对于选定的地下厂房,根据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地应力等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对于大跨度地下厂房,结合顶拱,边墙,端墙及洞室交叉分部位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根据地层岩性,主要结构面和地应力等情况,提出地下厂房轴线选择的地质意见。评价地应力引起的岩爆或塑性变形,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喀斯特和强透水带等对工程施工的不利影响。确定围岩支护设计的有关物理力学参数。针对存在的地质缺陷,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4.8 通航和过鱼建筑物工程地质
4.8.3 对于选定的通航及过鱼建筑物,应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纪覆盖层及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
水质等方面,评价闸室段及上,下引航道地基及开挖边坡稳定等工程地质问题。
4.9 施工导截流临时建筑物工程地质
4.9.2 对于围堰工程,要特别重视在淤泥质软土等特殊岩土上填筑围堰引起的地基稳定问题。对于透水性较强的地基,要通过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分析提出防渗范围。
4.9.3 导流洞可参考4.12.4条说明,与永久工程结合的导流洞,应按永久工程进行评价。
4.10 泵站工程地质
4.10.2 对可能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可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岩(土)体的透水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分部位是指泵房,引渠,前池及进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及压力水箱等部位。对地下水位较高的强透水地基,应特别注意地下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对于高地震区的泵站,影评家地震作用下砂土地基液化的问题。
4.11 水闸工程地质
4.11.2 水闸工程地质问题与泵站工程地质问题类似,但对水闸还要特别注意闸基渗透稳定问题。对于入海口,糊口等大型水闸工程,工程地质条件将决定水闸的安全,基础的型式和处理工程量及投资,应对工程地质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4.12 输水建筑物工程地质
4.12.3 对于渠道工程,根据渠道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渠道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对于填方渠道,重点是渠基稳定问题;对于挖
方渠道,重点是边坡稳定及地下水的影响。
4.12.4 对于隧洞工程,根据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岩(土)体透水性及地下水位,地应力等进行隧洞围岩工程地质分类;评价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有害气体,放射性元素,高地应力引起的岩爆和塑性变形,地温等对施工的不利影响;预测施工中发生突水(泥),塌方及变形的可能性。
4.12.5 对渡槽工程,不同渡槽型式,工程地质评价的侧重点不同。对于落地式渡槽,重点评价地基稳定性及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对于桥式渡槽,应结合基础型式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岩土体参数。对于倒虹吸,涵闸和管道等建筑物,重点评价地基稳定,变形等工程地质问题,确定于基坑开挖有关的边坡稳定,地基承载力,地基处理,基坑渗流稳定和基坑强排水有关的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和水文地质参数。
4.13 堤防工程地质
4.13.3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堤防,一般要根据大方沿线的地形地貌,堤基岩(土)层的组成和结构,特别是影响影响堤基稳定的不良地层的分布和性质,以及含水层的分布,结构和渗透性等,划分堤基地层结构,进行工程地质分段。
4.13.4 对于已建堤防,要重视堤身,堤基历年险情,隐患资料的收集,分析及勘察工作,结合堤基险情隐患分析,特征和地形地质条件,分析产生险情,隐患的地质原因等,评价地基,堤身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4.15 灌区水文地质
4.15.1 区域及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主要含水层及其补,径,排条件,地下水化学类型与矿化度,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质,土壤的矿物组成和类型等。
4.15.2 根据灌区土壤的组成,结构,分布,物理化学性质,含盐量,毛细水饱和带高度,给水度以及产生浸没的地下水临界深度等,评价工程建成后灌(排)区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和引起土壤次生盐碱(渍)化,沼泽化的范围和严重程度,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4.15.3 本条是针对老灌区而言的。当老灌区存在土壤次生盐渍化问题,需要控制地下水位,改良土壤时可根据灌区的土壤盐碱(渍)化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分析地下水与土壤的水盐动态平衡,提出控制地下水位的标准和土壤改良的建议。
4.16 天然建筑材料
4.16.1~4.16.3 由于初设阶段不再进行全面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本节主要使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详查成果。对于发生变化的料场,根据复核成果进行储量和质量评价。初步设计阶段新选择的料场,按详查精度评价料场的储量,质量等内容。
4.17 附图与附表
4.17.1 本条只规定了作为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地质章应附的主要图件,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及需要适当增减。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附图应按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规定附图,一般来说应比工程地质章的附图要求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