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里的性爱描写
文/马庆云
《礼记*王制篇》有云:“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师陈师以观民风。”班固的《汉书*食货志》中也有“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守”的记载。采诗整理,“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天子”(何休《春秋公羊传》),长时期的采诗、献诗,便有了《诗经》。
我们今天要谈的是《诗经*召南》中的一篇《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su,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shui兮,无使mang也吠。
对于这首诗的主旨,《毛诗序》中如是说:《野有死麇》,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凌,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朱熹在《诗集传》中对该诗的评价:“南国被文王之化,女子有贞洁自守、不为强暴所污者,故诗人因所见以兴其事而美之”。对以上两则进行提炼,用现代话来表述,即是“赞美女子对异性性骚扰的反抗举动”。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却表述出截然相反的一个观点,“此篇若以为刺淫之诗(欧阳氏说),则何为男称‘吉士’,女称‘如玉’?若以为贞女不为强暴所污(《集传》),则何为女称‘怀春’,男称‘吉士’?且末章之辞尤无以见其贞意也。”怀春女子“无使mang也吠”的扭捏之辞显然与“恶无礼,兴其事”的观点不符。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还有“淫诗”说(季明德),“野人求婚而不能具礼,女氏拒之”说(《伪传》),“猎人获得獐鹿,也获得爱情”说(余冠英《诗经选》),“少女诱男”说(朱守亮〈诗经评释〉)等等。
笔者认为,各家都未说尽其意,这应该是一首写一对山村男女相会野合的诗,并非刺世或“兴其美”之作。因此“此篇章法、句法皆觉兀突,意含不露”(姚际恒),所以我们不妨把它看成是一种对先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我们距其久远,对先民生活状况模糊不清,但从〈诗经*国风〉里的大胆描写来看,确实不应该否定此诗是真实生活再现的论断。
〈诗经〉中在涉及男女情爱方面的文章中,一向自然、大胆,如“辗转反侧”之语,“来即我谋”之辞,甚或“永以为好”的许诺,甚或“有美一人”的憧憬,及至“与子偕臧”的誓言,“悠悠我心”的表白,无处不是恬然坦率的“所谓伊人”,无处不是自然玄丽的“在水一方”。而这首《野有死麇》却是此类爱情婚姻诗歌中最大胆也最含蓄的。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应为比兴之辞,而非实写。它只勾勒出男女之间欢爱的地点,在旷野的白茅草深处,至于“林有朴su,野有死鹿”应该与上文构成互文的关系,证明二人确实在林草深处。看到鹿麇,及下文的mang,我们可以推测男方的职业应该为一个猎人,而如褚斌杰先生所说的“以猎物相赠并调情”的观点,我个人认为却不能成立。我们不如把它理解成女子与吉士的偶然相遇,而非有意的安排。
此文好在一个“诱”字,一般认为是吉士引诱女子,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一种两人之间的互诱,怀春,指情欲萌动,怀求偶之思,吉士,则为男子美称,两人之诱,应为“循之善诱”(朱守亮语)也。朱运震在〈诗志〉
中认为“怀春”二字写得最为蕴藉,写闺情最雅相。这正是女子情思的真实写照,是充满自然与人性的一笔。而“有女如玉”一句,则写出女子的珍贵难得,另人顿生遐想,话语张力饱涵其中。而“舒而脱脱兮”三句,可谓微声低气矣,似是幽密之约,又像挑逗之辞,却也不乏实态的再现,“无使mang也吠”的低声昧语使人不由得想起“鸡鸣狗吠,兄嫂当知之”的诗句。“shui"应为古代女子佩系在胸腹之前的佩巾,而吉士感shui之后的情形怎样,却又未曾交代,给读者留下很多的话语空白,叫后人填充,这正是诗歌的至高境界,界于说与不说之间的话语蕴藉。
这首诗应为千古情爱的鼻祖,也是在写男欢女爱中成就最高的一个,后人诗词小说之中多有借鉴,柳永、王实甫、兰陵笑笑生等也大量继承其中笔道。文章千古事,此文对后世影响深远。
通过此诗,我们不应该简单地看到古人野合的场景,而应该去体悟先人对待男女关系、对待人性与性爱的态度,把中国人的思想彻底地从下半身的革命中解放出来,最一个自然而不拘谨的现代人,给性及性爱以正常而非异样的眼光。
此为本文的用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