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什么是劳动?劳动就是人类为了生活和改善生活而进行的活动。
什么是价值?从广义的角度讲,价值就是人的需要,凡是人们需要的东西都是价值,价值的由人的需要导致出来的。从狭义的角度讲即从商品价值的角度讲,价值是衡量人们需求程度的标尺。商品价值是衡量人们需求(市场需求)满足程度的标尺,是由市场的供求程度决定的。
劳动能实现价值这点没错,但是,劳动的本身不是人需要,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劳动离开了人们的需求,劳动就一文不值毫无价值。例如一个人劳动生产了一堆废品,他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劳动的本身并没有价值。劳动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产品有价值,是产品的价值附带赋予了劳动具有价值。弄清了这点,剩余价值之说就自然无法成立了。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如果所决策的产品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反之就低甚至一文不值。这就是说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这也就间接决定了工人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因此工人的劳动价值是由企业家(资本家)决策出来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剩余。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以偏概全的偏见基础上的。
退一步讲,就算剩余价值理论能成立,那么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提高包括贫困人们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的。什么是剩余价值呢?实际上就是资本家获得的利润。打个譬如说吧,除去原材料消耗等成本的费用价值外,一个工人一天制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资本家只给工人五元钱作为工资,剩下的五元自己拿去了,被资本家拿去的那五元就是剩余价值。但是,被资本家拿去的部份并不会被资本家全部用于生活消费,用于生活消费的部份只是极少的部份,绝大的部份是被用来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结果是使更多的人就业和劳动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随着这种状况的发展,今天的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可以轻而易举地创造价值一百元的财富并且能拿到五十元的工资,那么请问:过去一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只能拿到五元钱的工资,而今天一个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就能拿到五十元钱的工资,这多出来的四十五元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产生的功劳吗?
有人会质问:“那些不参与企业化生产经营管理劳动,仅仅依靠股本拿利息的资本家难道不是进行剥削吗”?不是!资本自身在生产领域中是能够产生价值和增值作用的。例如一个工人没有资本,无法购买机器设备,凭手工一天只能生产一双皮鞋,但如果有资本介入能够购买机器设备,那么他一天就能生产十双皮鞋,这多来的九双皮鞋价值就是资本增值出来的。我们据此可以得出人们腾出资金投资于生产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股民获取股息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须。假如投入生产的资金对自己没有利益(利润),加之资金投入生产还具有风险,那么人们出于利己的本性就不会将资金投入生产,而是用于生活消费,这样的话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人类社会的进步也就无从谈起了。
200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