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严禁"
正值“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整改活动在组织系统如火如荼开展之际,中组部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时制定下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这无疑是中央对广大组工干部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职业准则。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是一面鲜艳的旗帜,将始终指引着组工干部的前进方向;是一面镜子,将始终端正着组工干部的言行举止;是一条自我约束的准绳,将始终在警戒线内保护着每一位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具有很强的目标性、导向性和严肃性,不但给广大组工干部和组织部门树形像以明确目标和标准,而且给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组工干部和组织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依据。“十严禁”纪律要求此时颁布很及时,富有针对性。
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肩负着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神圣使命,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组工干部只有按照“十严禁”要求,严于律己,争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砥砺个人品行,严格守法遵规,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才有精气神,才有战斗力。
“要求”固好,贵在落实。“十严禁”要求能不能给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带来新气象,关键是要把“十严禁”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如果自身不能做到“十严禁”,缺乏“战斗精神”,缺乏抵制不正之风的勇气和胆量,对问题听之任之,或者采取回避态度,放任自流,其结果不堪设想。因此,新时期的组工干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不畏权势、不怕威胁的勇气,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正气,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锐气,坚持工作原则不动摇,坚持做人原则不妥协,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歪风邪气,做到公道正派、正气长存。
各级组织部门要对组工干部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充分彰显新时期组工干部“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新形象,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