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的有关政策
大学生就业的有关政策
09建工3班 陆小凤
近些年,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层次人才,促进了社会的迅速发展。但是,中国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带来了巨大的教育资源浪费,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不仅潜在地影响着社会的持续发展,也对现实社会的稳定提出了挑战。所以国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有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同时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 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另外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以下的优惠政策: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②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⑶享受培训补贴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⑷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
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等等。
除了以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有很多政策。因为张德江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各方资源,挖掘岗位潜力,提供政策支持。要加强就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就业政策、就业观念和促进就业的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同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抓紧、抓实、抓细,协同合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所以我相信在政府的带领下会处理好大学生就业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