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讲义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讲义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1 讲讲义
环境
第一章 概论
本章考纲重点: 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2、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1 、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 1、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 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 (1)环境质量——指一个具体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 度的量化表达。包括综合环境要素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 (2)环境容量——对一定地区(一般是地理单元),在特定的产业结构和污染源的分布条件下,根据地区的自 然净化能力,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 《环评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 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而环境质量评价则是针对既有的环境质量 的优劣进行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和原则 (1)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 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3)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
(4)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
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 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即:第一:客观、公开、公正;第二:综合考虑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第三:兼顾各种环境因素和其构成的 生态系统;第四: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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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2 讲讲义
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和发展
§2、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和发展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由来 1969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1970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用法律 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沿革 引入和确立阶段 1. 1973 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开始引入我国。 2. 1979 年 9 月,《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确立。 其中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 和扩建工程中,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分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
规范和建设阶段 1. 1981 年,颁发《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 2. 1982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 年修订,2000 年 4 月 1 日实施。 3.1984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议修正。
4.1986 年,颁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在我国开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 理。1989 年 9 月 2 日,国家环保局重新颁布。 5.1987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00 年 9 月 1 日实施。 6. 1989 年 12 月 26 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行政法规中具体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供了法律 依据和基础。 第 13 条规定: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
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 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 计任务书。 注意:此条没有相应责任条款,因而无环境评价的,也就没有责任。
强化和完善阶段 1.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区);加强生态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2.1998 年 11 月 29 日国务院 253 号令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 政法规。 3.1999 年 3 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第 2 号令,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同年 4 月,《关 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公布了分类管理名录。
4.1990 年,国家环保总局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开始对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提高和拓展阶段 1.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影响评价,2003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 2.2004 年 2 月,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3 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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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明确:我国已经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环境标准、环保国际条约组成的 完整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一)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 2004 年修正案第 9 条第 2 款规定: “国家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 源。” 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 环境保护综合法——1989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二)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批准 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包括:一是根据法律授权制 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二是针对环境保护的某个 领域而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二) 政府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署 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发布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其 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三)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是根据本 地实际情况制定,在本地区实施,有较强的操作性。 (四) 环境标准 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改造的技术依据。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 环境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标准(行业标准)。 (五) 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和我国环境法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间的关系
【小结】宪法是环境保护立法的依据和指导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地方法 规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法与国内法不一致时,执行国际法;国内法或签署时有保留或声明的除外。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4 讲讲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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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 1、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应包括: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实用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研究成果;一支高素质的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队伍。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环境影响法律;配套行政法规;涉及有关区域、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的部门规章和地 方法规与规章,初步形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 (注意: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1)环评基础法――2002 年《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环评扩展到规划环评) (2)环评单行法――《海洋环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 (3)环保综合法――1989《环保法》 (4)环评相关法――《清洁生产促进法》 (5)环评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图示
例题讲解
【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是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依据。
A.《民法》 B.《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D.《宪法》 答案:D 解析: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 ) 总体。 A.自然因素 B.社会因素 C.人文因素 D.经济因素 答案:A 解析:掌握环境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 )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 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城市和乡村等。 A.生存 B.发展 C.生
存和发展 D.生活和生产 答案:C 解析:掌握环境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 )作出 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A.环境的影响 B.人类健康的影响 C.人类生活的影响 D.生产的影响 答案:A 解析: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5.下列属于环境保护单行法的有: A.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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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环境影响评价法 C.草原法 D. 森林法 答案:B 解析: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构成 6.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说法错误的有: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就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B.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包含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C.环境标准也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部分 D.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 答案:A 解析: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一个符合题意) 1.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B.在环境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的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是《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构成其他单项环境立法的依据 D.我国现已形成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际条约所组成的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 答案:ACD 解析: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2.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说法错误的是( )。 A.《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是我国环境保护地方行政法规 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是我国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 C.《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原法》、《生物多样性公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单行法律 D.《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我国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答案:BC 解析: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3.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宪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环境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层次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 抵触 、 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环境行政法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除宪法以外的其他层次不得与其相抵触 D.地方环境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E.法规的效力高于法律 答案:AD 解析: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 4.下列哪些要素属《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的“环境”范畴。( ) A.地质公园
B.铀矿量 C.森林公园 D.湖泊 E.恒星 答案:ABCD 解析:掌握环境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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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列哪些要素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的“环境”范畴。( ) A.大平洋 B.野生狮子 C.建筑物 D.人工饲养的狗 E.旅游风景区 答案:ABCE 解析:掌握环境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5 讲讲义
本章考纲重点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本章考纲重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 1、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立法目的; 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3、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1、掌握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范围及评价要求; 2、掌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主要内容; 3、掌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4、熟悉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报送要求; 5、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审时限; 6、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 7、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的有关规定; 8、熟悉对环
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规定; 9、了解规划编制机关和审查机关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要求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要求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 (一)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 1、编制篇章和说明的情形 2、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形 (二)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范围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2、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6 讲讲义
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二)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范围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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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别及评价要求 两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 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主体: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对象:十个专项规划中的非指导性专项规划,但是在具体范围上只有 9 项(除了林业) (3)适用:在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编写 (4)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③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2、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 (1)主体:同上 (2)对象:一地、三域和十个专项规划,但是在具体范围上只有 9 项(除了水利) (3)适用:在编制规划过程中编写 (4)内容要求: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时间是: A.2002-10-28 B.2003-06-05 C.2003-09-01
D.2003-10-01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时间与颁布时间(2002-10-28)不同。
2、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 )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A.规划和建设项目 B.开发利用项目 C.科研试验项目 D.开发建设项目 答案:A 解析:了解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评价对象
3、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 )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A.查处并取缔 B.预防或者减轻 C.强迫制止 D.减少 答案:B 解析:掌握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法律定义
4、环境影响评价必须( ),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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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A.公平、公正、公开 B.客观、公开、公正 C.严密、精确、科学 D.客观、公平、效率 答案:B 解析:掌握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
5、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 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 )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规划编制过程前 B.规划编制过程中 C.规划编制过程后 D.规划草案审批前 答案:B 解析:熟悉有关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报送要求
6、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 )。
A.不予审批 B.延后审批 C.酌情审批 D.退回补正 答案:A
解析:熟悉有关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报送要求
7、专项规划的(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二)预 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评价草案 C.环境影响评价预测书 D.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 答案:A 解析:掌握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在( )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 A.规划编制过程前 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B.规划编制过程中 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C.规划编制过程后 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D.规划草案审批前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答案:B 解析:熟悉指导性规划应当编写的文件
2、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 ) A. 就是针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B. 必须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C. 包括了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监测评价 D. 包含了对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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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3、下列哪些专项规划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 A.土地利用的
有关规划 B.区域开发利用规划 C. 林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D.渔业发展专项规划 答案:ABC 解析:掌握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
4、下列哪些专项规划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A. 畜牧业的有关
专项规划 B. 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 C. 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
D. 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答案:ABC 解析:掌握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
5、下列哪些不属于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的规划 A. 工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B. 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C.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
划 D. 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规划 答案:CD 解析:掌握需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7 讲讲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报送 1、编制规划环评篇章和说明的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一地、三域和 10 个专项规划中的指 导性规划的篇章和说明,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环评,并将篇章和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 审批机关。
2、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的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 10 个专项规划中的非指导性规划(具 体就是 9 个)的《环评报告书》,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 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专项规划环境报告书的审查(没有对篇章和说明的审查) 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专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 《环评法》第 13 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 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 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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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 根据 2003 年《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规定: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依法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在作 出审批专项规划草案的决定前,应当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同级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
报告书进行审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 30 日内,会同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召集有关部门代 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应在审查小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 10 日内将 审查意见提交专项规划审批机关。 3、审查的性质: 《环评法》第 14 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
案时,应当将环 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 8 讲讲义
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
三、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 《环评法》第 5 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 11 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 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 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1、公众参与的组织者: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 2、公众参与的时间: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 3、公众参与的对象:只限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项规划,并且还应是规划实施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 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4、公众参与的形式:虽然国家鼓励以适当方式参与环评,但是主要形式是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其它 形式目前看有新闻媒体、座谈会、书面征集意见等方式。 5、公众参与的地位: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四、专项规划的审批 注意:只有规划有审批,而环评本身只有审查,没有审批。 1、规划审批的条件——环评报告书 我国《环评法》第 12 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
书一并附送审批机 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2、规划审批的决策依据——环评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 我国《环评法》第 14 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 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 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五、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1、法律规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 告审批机关;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2、分析: (1)跟踪评价的主体:规划的编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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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评价的时间:规划实施后 (3)跟踪评价的对象:仅是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不是所有规划 (4)跟踪评价的后果: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不是停止规划的执行。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一、规划编制机关人员的责任 1、规划编制机关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第 29 条规定: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 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 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