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举办物业管理师考前辅导
培训班的通知
为做好首次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工作,帮助参加考试的物业管理人员系统地、有针对性地掌握考试内容,提高应试能力,特举办“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全国统一考试的安排,培训内容按照国人发[2005]95号文件的规定,共分为四科:《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每科培训
3天,计24课时。学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培训科目。
三、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由参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培训的,持有“物业管理师师资培训合格证”的资深教师和行业专家担任。
四、培训班类型
(一)周末班:每周六、日全天上课。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晚班:每周一、三、五、日晚上课。 晚6:00-9:00
(三)半脱产班:每周四、日全天上课。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名参加上述不同时段的培训班。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一)开班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名额满50人即开班,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环湖西路22号)
(三)培训费 450元/科(不含教材)
六、课程管理
根据培训学员报名缴费及选课、选班情况颁发《听课证》,并根据《听课证》确定的时间及范围进行严格的课程管理。
七、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为培训报名,不是考试报名。考试报名将依据国家建设部和人事部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培训报名时不进行考试资格审查,请学员根据《物业管理师暂行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查。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报名电话:022-23383026(兼传真) 联 系 人:陈 磊 尹 君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23315023 联 系 人:刘德宇
市物业管理协会咨询电话:23391312 联 系 人:陈 琦
附件:1、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附件2: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此表复印有效,请填写时字迹工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