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华:增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效果的途径
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特点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主要通过早提醒、早预防,以儆效尤,引导人们树立廉洁的理念,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发生。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意义十分重大。
结合实际,增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一是因地制宜。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地区差异,所以各类案件的比重、性质等在不同地方也存有差异,如果在案例警示教育过程中不加甄别,脱离本地区实际情况,效果往往适得其反。鉴于此,应注重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让干部认识到腐败离自己不远,从而引发其内心的警醒,起到实实在在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二是因人制宜。各个层面、级别和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面对腐败的诱惑是不一样的,接受警示教育的内容理应有所不同。要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制定菜单式教育,抓住重点,对症下药。如,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活动,应针对违法犯罪主体岗位、职务的不同,组织相对应的岗位、职务的党员干部参加,这样才能更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三是因时制宜。要把握节假日等腐败高发时间点,通过集体廉政谈话等警示教育方式,教育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明确划分感情与法纪的界限、情意与交易的界限、个人身份与职业身份的界限,把好“人情关”,维护好党风政纪;同时,还要把握好干部提拔、履新、转岗等关节点,对干部进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警示教育等。
扩大覆盖面,提高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同时,接受教育的对象还应该做到三个覆盖:一是覆盖普通干部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普通公务员。从已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数据分析来看,基层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较高,在群众中产生的恶劣影响也不容低估,让他们多接受警示教育,无疑是在从政之初或迈上领导岗位之前打的预防针。二是覆盖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干部家属走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戏剧或警示教育专题片、座谈互动等易于接受的方式,让反腐警钟时常在家中响起,发挥好家庭的精神港湾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三是覆盖广大群众。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内发生的案件制作警示教育节目或编排发人警醒的廉政广告,向社会大众宣传,让每个公民都对腐败行为有所警觉,从而自觉形成对干部监督的社会氛围。
多方位拓展,增强教育方式的灵活性。一是拓展警示教育场所。除到监狱、法庭外,还可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访贫问苦,体会贫困群众家庭生活的艰辛和窘迫。二是拓展廉政文化领域。将警示教育有机融入廉政文化建设,将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漫画、格言、广告通过公共廉政文化长廊、单位内部宣传栏等平台向干部群众展示,时时敲警钟,处处有触动;通过戏剧、专题片等形式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让党员干部通过正反对比引起思想触动。三是拓展信息化平台。如在网站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新平台,开辟“案例警示”栏目,选择典型案例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登载,供大家点击浏览观看;为办公电脑制作安装具有警示教育内容的屏幕保护程序和桌面壁纸,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休息之余也能受到教育,自觉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等等。
建立机制,实现警示教育的长效性。一是建立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整合法院、公安、检察、组织、宣传、广播电视等具体参与警示教育部门的资源力量,建立联系密切、互通信息、通力协作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协作机制,为警示教育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做到活动载体制度化,建立党员干部任前、岗前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并将干部具体受教育情况记入个人档案;要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积极查找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完善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的廉政谈话制度;将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开设警示教育栏目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三是建立考核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范畴;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各单位开展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对因思想上不重视而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作者:江苏省金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本文刊载于《中国监察》2012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