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新闻法学家魏永征
谢振声
互联网上的“老魏说法”专栏和《检察日报》正义网学术频道上的“媒介侵权法”专栏,已为大家所熟知并深受读者好评。这两个专栏的主持人均为我国媒介法学科的著名学者魏永征教授。
魏永征教授,原名魏庸徵,宁波慈城镇人,1941年7月生于上海。其父魏友棐先生20世纪30年代曾参与《文汇报》的创建,抗战胜利后又在上海《大公报》当社评委员,长期从事财经评论,在旧中国颇负盛名的《东方杂志》(上海商务印书馆编印)发表过《我国现行战时经济施政与批评》、《战费与转口税增征案》、《抗战中之国际贸易》等学术论文20余篇。魏友棐先生和夫人冯贞俞女士(浙东著名学者冯君木先生的女儿)的文章《平衡预算声中的华北走私问题》和译文《自由妇女的发现》曾同时刊载在《东方杂志》33卷13期上。他在《文汇报》、《钱业月报》、《国闻周报》上也有不少专文,论述货币、汇率、物价等问题,著作有《抗战时的通货膨胀》等,名动一时。且擅长书法、篆刻。魏永征教授有两位舅舅,冯都良先生是《申报》的著名编辑,冯宾符先生是著名的国际问题评论家、《世界知识》杂志主编。其父主编过一个叫“商情一周”的专栏,他七八岁时,曾遵父命用毛笔写这四个字,第二天成为专栏的刊头登在报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触媒”。尔后他又参加了上海中国福利会少年宫的墙报小组,苏加诺总统、伏罗希洛夫元帅等贵宾和我国领导人宋庆龄、周恩来、朱德等都上过他们的墙报。受家庭的影响,中学毕业后他报考了当时不太热门的新闻专业,196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
魏永征教授是一位多方位的“两栖型学者”:大学毕业后,他当过教师,编过报纸杂志。1985年到新成立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长期从事信息和新闻传播的研究工作,曾任理论研究室主任,但又几乎从未脱离过媒体。在一个人只允许有一份工作时,曾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当了六七年兼职的专栏主编,接着参与创办《消费报》任编委,从1988年到1998年,同时主持《新闻记者》杂志的工作,历任常务副主编、主编。在此期间,参与或承担《新闻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中国报业集团化研究》、《上海新闻改革15年》等多个项目的研究;他学的是新闻专业,但却与中国新闻法研究同步,闯入法律殿堂并且乐而忘返。自从1986年参与起草《上海市新闻工作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尔后又参加被誉为中国当代新闻史上不可磨灭的三个“新闻法文稿”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上海起草小组·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其与众不同的创举就是把新闻法起草工作搬上了媒体,在《新闻记者》杂志上设立了新闻法研究专栏,每期发表一些讨论文章,还举办过新闻法报告会。这位著名新闻法学家除早年为《民主与法制》编写过几本普法读物外,其代表作《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1994)是一本专论“新闻官司”的书,也是中国大陆第一本关于新闻法的论著。《中国新闻法概要》(1999)是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所有有关新闻活动的规定作系统的论介,《新闻传播法教程》(2002)是国内唯一的媒介法大学教材,首印8000册即一销而空。还著有《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新闻侵权法律问题研究》、《新闻法新论》等。此外与王强华共同主编过《舆论监督与新闻纠纷》。魏永征教授的作品都发表于印刷媒介,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等均出版过他的专著,但他又是同龄学者中最早“触网”者之一,于1998年开通的个人学术主页“老魏说法”在社会上颇有影响,其电子信箱地址也向全社会公开:[email protected]。他是上海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同时又兼任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汕头大学客座教授等职。新世纪初还受香港著名爱国人士胡鸿烈、钟期荣之邀到他们创办的树仁学院讲授媒介法和新闻伦理,为香港培养新一代新闻记者。
北京广播学院(现改为中国传媒大学)年前正式聘魏永征研究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在博导聘书颁发仪式上,该校社科学院高慧燃院长表示:“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和法律系又充实了一位在国内具有较高的传媒法学理论水平的博士生导师,对于我校今后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为尽快提高社科学院的科研水平与研究能力,现在非常需要像魏永征教授这样的新闻法学界的领军人物。”这位跨越新闻与法的著名学者,目前仍不辞辛劳地奔波于上海、北京和香港三地,继续为祖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