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李进财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利息3分,12个月连本带息还款54400.00(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需要,不做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自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价值:(壹拾捌万元整)
3、抵押期限: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还清借款本金加利息)。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
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还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伟业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押借款。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还借款。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