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硬件设备采购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路26号 电 话:010-62929966 联 系 人:
乙方(卖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之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
1、 乙方保证货物包装为未拆封之原厂包装,能够满足货物安全运输的要求。 2、 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产品,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
乙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3、 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
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合同所述双方认可的技
术标准。
1)
2) 2、 如果没有上述可参照的标准,则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
足甲方及甲方客户的需求。
1)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包装、未使用过的产品、保证所有部件
均为原厂生产,随机附件及资料齐全、各项功能性能指标符合原厂商的技术标 准。
2) 合同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如有)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够充分实现、提供、
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
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并且根据产品的情况提
供了适当的警示说明。如果甲方、甲方客户在使用该合同产品或在销售的产品 中含有该合同产品时发现因其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存在缺 陷而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合法进口货物,并保证甲方不受相关法律追究。
第四条 权利担保
乙方应保证对其所交付产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如果乙方所交付产品含有任何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对乙方所交付产品引起的任何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费用解决,同时乙方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罚款以及其它所有的损失或损害引发的各种费用)。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支付运输费及其他的相关费用。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日期:
第六条 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并对甲方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操作及日常维护的培训,使甲方能单独的进行操作。
第七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1、 甲方收到合同标的产品后,应与乙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外观验收,产品应外观完好、
无破损;拆封后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一致,开箱验收合格,甲方签署收货单。
2、 甲方于乙方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免费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3、 甲方收货和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货款及各种费用的付款及结算办法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 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合同货款作为
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同时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2、 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合同货款,计人民币 元
(¥)。同时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3、 产品保修期后 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余 的货款尾款,计人民币
元(¥)。同时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售商品提供 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按照原厂商保修及技术服务规定执行。免费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因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与故障,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如不能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提供合同约定的同样产品作为备件,甲方将出现故障的设备送至乙方公司进行维修,保证甲方客户正常工作。)
乙方对所售商品提供终身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标准如下:
1、 提供不限次数的电子邮件及热线电话方式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产品性能以及调
试、安装等技术问题的解答。
2、 对于软件产品,乙方提供 免费产品版本升级。 3、服务时间为 09:00 – 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4、对于超过保修期的产品,乙方可应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所需零部件按当时成本价
格计算,费用由甲方自付。 第十条 保密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的存在、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合作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有违反,均视为违约,守约方
可以向违约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要求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产品总金额
0.5%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 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延期款项总金
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4、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或修理,同
时甲方保留退货的权利;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延期交货情况,则应按照本合同第11.2条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
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以合理方式立
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3、 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申请仲裁各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权力
机构寻求法律诉讼以改变仲裁决议。仲裁费用,除非另有裁决,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3、 在仲裁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以外,合同各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其它规定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乙方: 限公司 授权代表: 盖章:
授权代表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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