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清洁卫生管理制度20061017
环境清洁卫生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维护旭化成分离膜装置(杭州)有限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非生产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3 责任者
管理部、公司各部门。
4 规定内容
清洁卫生分区管理
公司卫生管理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和工作区域清洁卫生两部分。
4.1.1 公共区域包括厂区内道路、广场、绿化地及空地;宿舍区内的道路。办公区内大堂、走廊、楼道、洗手间、会议室、会客室、空置办公室和房间及其他公共场所。
4.1.2 工作区域包括各部门办公室、生产区和更衣室、宿舍等场所。
4.2 清洁卫生责任及监督
4.2.1 卫生责任:公司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由管理部负责,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2.2 卫生监督: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的卫生由管理部负责监督,生产区及更衣室由生产部负责监督。
4.3 禁止事项
4.3.1 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
4.3.2 禁止乱丢、乱倒垃圾;
4.3.3 厂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场所;
4.3.4 禁止乱涂、乱张贴;
4.3.5 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禁止破坏污损公共卫生设施;
4.3.6 禁止其他影响公共卫生的行为。
4.4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4.4.1 总务人事科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4.4.2 公共区域的保洁,对突发的污染及时处理;
4.4.3 保持走廊地面、地毯和防火器材的清洁卫生;
4.4.4 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干净;
4.4.5 开水间地面、柜橱卫生保洁,每天清洗池内外卫生,擦拭热水器;
4.4.6 工具物品定点存放,分类摆放整齐;
4.4.7 做好清洁记录;
4.4.8 会议室、更衣室、会客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地面、桌面、柜子、椅子、电话等设备定期保洁、不能有卫生死角。
4.5 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4.5.1 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由人事总务科负责;
4.5.2 卫生间清洁工作应自上而下;
4.5.3 清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相应的清洁剂,以保证清洁效果;
4.5.4 随时清除垃圾杂物;
4.5.5 保持各种洁具及卫生设施的光洁、卫生,污垢和污渍及时清除;
4.5.6 保持洗手台和镜面清洁;
4.5.7 保证洗手液、卫生纸的供应;
4.5.8 定期消毒。
4.6 办公卫生环境卫生
4.6.1 办公区域内的日常清洁、保洁工作由使用人负责,管理部负责监督;
4.6.2 使用部门应保证本部门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干净、整洁;
4.6.3 办公区域内的办公家私及相关设备不得私自挪动、办公家具确因工作需挪动时,需行政部同意,统筹安排;
4.6.4 办公区域内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准在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办公区域内不得摆放杂物;
4.6.5 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
4.7 环境消杀
4.7.1 厂区内除四害及消毒杀虫工作由总务人事科负责;
4.7.2 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厂区进行消毒、杀虫除四害工作,每月一次;
4.8.4 办公区由总务人事科定期消毒,平时每周消毒一次,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决定;
4.9 罚则
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任意一款,视情节处罚50元至200元。重犯罚款100元;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附则:
本规定由总务人事科制定。
2006年10月经营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