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保证人承诺书
反担保保证人(单位)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号 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证件编号
抵、质押名称
反担保保证人(单位)承诺书
本人(单位)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详细内容和《保证反担 保合同》的有关条款,了解反担保保证人(单位)应负的责任,自愿为借 款人(单位) 提供微企贷款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所提供的 相关资料真实无误,并特作以下承诺: 1、如贷款到期,借款人(单位)不能归还,本人(单位)愿意一次性 代偿此笔小额担保贷款本金; 2、如贷款逾期未还或违反《保证反担保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本人 (单位)愿一次性代偿此笔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贷款 额 20%的违约金及因法律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本承诺作为借款合同项下保证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等同于正式保证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反担保合同书》 反担保保证人签字: 反担保保证人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抵、质押贷款资料
抵、质押物 名称 权属人(单位) 身份证或营 业执照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抵、质押物估 价(万元)
资产权属人(单位)承诺
本人(单位)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详细内容和《抵、质押反担保合同》的有关条款, 了解抵、质押人(单位)应负的责任,自愿为借款人(单位) 提供微企贷款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无误,并作以下承诺: 1、抵、质押期间,不转让、变卖、重复办理抵、质押; 2、如贷款到期,借款人(单位)不能归还,本人(单位)愿意一次性代偿此笔小额担保贷款 本金; 3、如有贷款逾期未还或违反《抵、质押反担保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本人(单位)愿一次 性代偿此笔小额担保贷款本金、 利息、 罚息、 贷款额 20%的违约金及因法律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4、同意不可抗辩的处置质押物用以抵偿债务; 5、本承诺作为借款合同项下抵、质押反担保合同的附件,等同于正式抵、质押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权属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微企贷款申请人 (单位) 乡镇(街道)、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服 务中心受理 人意见
为持 《就
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 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 女□;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料齐全,建议进行贷前调查。
受理人签字: 年 经 年 月 日,对微企贷款申请人(单位) 的经营项目进行了贷前调查,经营项目真实存 在,受理材料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对反担保
人(单位)身份进行了核实,该申请人 担保中心贷 前调查意见 (单位)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拟以担保并贴息□;不担保仅贴息□方式给予扶 持贷款 万元,限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