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
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
2010年,我校文科主要省部级规划项目立项情况如下: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45项,批准经费345万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39项,批准经费130万元。广东省教育厅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资金21项,重大攻关项目2项,基地重大项目6项,一般项目3项,(育苗工程)项目10项,批准经费共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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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社科处上报的《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借“港澳之船”扬帆世界》,被教育部社科司主编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简报》2010年第14期专刊报道,并被教育部办公厅编的《教育部简报》〔2010〕第171期专刊报道,并报送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简报指出,中山大学积极发挥地处珠三角、毗邻港澳的区域优势,进一步拓展港澳研究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与港澳知名高校开展多学科、深层次、实质性的科研合作,创新科研合作体制机制共建基地,开展高层次项目合作和学术交流,共同建设学术期刊和信息数据库,借“港澳之船”实现人文社会科学扬帆世界。
我校社会科学处被授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积分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第5位。本次共有18家单位授予该称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高校采集和报送社科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及有关信息采用情况对各高校文科科研处作积分排名,对积分10分以上的高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授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12月4日,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办、全国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会和中山大学承办的“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2010”在中山大学举行。论坛以“社会责任与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为主题,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教授、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教授、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孙正聿分别作了题为《一个大学管理者对文科的理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使命——基于“社会责任”的观察与思考》、《现实问题的理论自觉》的主题报告,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张东刚就教育部社科司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作了报告。论坛发出了“担当社会责任,推动学术繁荣”的倡议。主题报告摘要和倡议书在《光明日报》2010年12月14日专版报道,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学校对会议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考虑周详,组织得力,获得了教育部社科司领导及各参会代表的好评。
2010年,李仲飞教授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陈斯鹏、任强、王帆、熊明辉、岳经纶、郑君雷6位文科青年教师入选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立健全学术研究规范体系,强化师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坚持学术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中山大学制定了《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包括总则、基本学术道德规范、工作机构和职责、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举报和认定、处理和申诉、附则,共六章计14条。《规范》适用于在中山大学工作、学习和进修的人员,也适用于以中山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包括申报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发表研究成果、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学位等)的各类人员。
2010年,学校制定了《中山大学文科中青年学者文库出版资助计划》、《中山大学文科青年教师举办学术会议资助计划》。近年来,学校通过设立“中山大学青年教师起步资助计划”、“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桐山基金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中山大学文科青年教师举办学术会议资助计划”、“中山大学文科中青年学者文库出版资助计划”,不断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科研经费投入,对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年教师进行分阶段培养,建立了对文科青年教师的科研发展的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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