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A集团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实例
2015-04-24 中翰联合
辽宁省A集团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实例
2015-04-24 中国税务报 杨少群、陆景华
辽宁A集团是一个大型的现代化煤炭开采企业,业务领域广泛。辽宁省国税局在对A集团进行风险管理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的“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自查、税务审计和反馈提高”等步骤,结合辽宁实际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从以下5个阶段开展了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规划和工作准备。针对A集团的特点,辽宁省国税局首先制订了工作规划,将工作目标确定为: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在运作方式上,实行项目化管理,设立A矿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项目,制订了《A集团税务风险管理项目计划书》;在组织形式上,引进平衡矩阵组织结构理论,组建平衡矩阵式的风险管理团队;在工作内容上,识别业务风险领域,细化风险环节,梳理风险疑点,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在风险分析、识别的方法上,综合运用组织结构分析、业务流程分析、关联分析、对比分析和经验分析等方法。同时,辽宁省国税局还重点强化了涉税信息的采集与整理,并按照基础数据加特征数据进行分类整合,重点形成3类11项涉税信息。
第二阶段:案头分析和风险识别确认。经历了第一阶段后,辽宁省国税局将收集到的企业涉税信息进行分类,整合形成A集团“一户式”信息档案,并以“一户式”信息档案为支撑,开展8个方面案头分析工作:集团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分析、总部内设机构及岗责设置分析、与其他子公司主要业务往来流程分析、在属地汇总纳税成员单位职能及相互间的业务往来分析、企业会计核算分析、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分析、涉税内控制度分析和基础数据分析。
经过以上详细的案头分析,工作团队总结出某矿业集团的生产经营具有“四统一”的生产经营特点,即“统一物资供应、统一煤炭销售、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申报纳税”等集团式经营的特点,从而确定以企业生产经营的业务链为主线,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物资供应与煤炭销售业务流程为切入点,同时以内部业务往来、总的会计与税收核算体系等不同的角度对涉税风险点进行分析识别,确认出来自于生产、供应、销售、内部业务往来、会计与税收核算5大领域、11项涉税风险疑点,进一步等级排序为中、低风险类型。
第三阶段:企业风险自查。就前期风险分析识别出的5大领域11项涉税风险疑点,辽宁省国税局与企业高层进行了沟通,发出自查通知,制发有针对性的《A集团税务风险自查表》,提醒企业对风险疑点进行自查。由于事前与企业做了详细的沟通,A集团对风险自查工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了由A集团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布置自查工作,提出自查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辽宁省国税局上报了自查工作报告和自查表,调整补报税款645万元。
第四阶段:税务审计。通过企业自查反馈的结果分析,结合前期案头分析,辽宁省国税局发现了新的风险点。为此,工作团队再次进行等级排序,对低级风险持续关注,对中级风险,决定开展税务风险审计,并确定审计工作步骤:项目小组再次明确任务,收集资料库,制作《审计工作表》,发出审计通知,进入现场审计,整理审计工作底稿,最终形成《税务审计工作报告》。
第五阶段:风险监控与反馈提高。根据全流程风险管理情况,辽宁省国税局与A集团进行了沟通,送达《A集团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提出涉税内控制度完善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A集团自行补缴了税款。同时,辽宁省国税局内部还跟进了风险后续跟踪监控管理,设立了基本风险特征指标和行业特征指标,加强日常风险监控和应对,同时还提出了下一步全流程税收风险风险管理的工作建议。
作者单位:辽宁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