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二手房买卖纠纷执行案例
二手房房屋买卖纠纷
卖房的时候说得好好的,2万元定金都到手了,竟然反悔了。真以为拿这样的人没办法了吗?买主将卖方告上了法庭,法院直接将卖方所得的钱从银行账户里给扣还给了买主。并且,违约的卖方还要赔偿买主7万多块钱。
案件经过
2013 年6月,买方肖x与卖方林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肖x购买林x拆迁房一套,每平方价格为5500元。因未拿到房,实际总价无法敲定,所以肖x在合同签订 时先交了2万元定金,待林x拿到房时,肖x再支付总房款的70%给林x,过户时结清全部余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双方若有一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逾期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 的10%作为违约金。
到了7月20日,房产中介多次向林x打电话及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拆迁房已具备拿房条件,买方肖x已如数准备好首付款,催促林x夫妻前往中介处尽快办理交房手续,但林x不予配合。肖x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房主林x告到了法院。
法院判决
法 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告肖x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关于违约金 问题,双方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现房屋总价为465740元,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46200元,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林x返还原告肖x定金2万元,支付违约金462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合计7万余元。
强 制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林x拒不履行,案件随之进入执行阶段。法官多次传唤林x到庭配合执行,林x不予理睬,同时在对林x的财产调查中法官并未发现 有可供执行的线索。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前往民政部门调取其婚姻登记信息,追加林x妻子马晓兰为被执行人。在对马晓兰的财产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其在一家银 行有存款,足够支付执行标的金额,于是当即作出强制扣划的决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北京二手房买卖专业律师赵.云涛律师介绍:在该案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法院不仅可以追加被执行人,而且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应积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