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管理细则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管理细则
1.1 相关部门职责
1.1.1 项目技术部 (1)负责提供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配置方案;
(2)对定型化安全防护栏需求计划进行审核。
1.1.2 项目安全部 (1)负责提供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需用计划;
(2)协助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进退场工作;
(3)对现场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
1.1.3 项目商务部 (1)负责对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量进行核实。
1.1.4 项目物资部 (1)负责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计划的执行
(2)负责联系厂家对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日常检
查和定期维修保养。
(3)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进场组织和退场协调。
1.2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采购
1.2.1 公司物资部可根据各区域资源供给情况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编制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采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审批后,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和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采购。
1.3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进场组织
1.3.1 项目进场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技术部会同项目安全部编制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配置方案。
1.3.2 项目责任工程师根据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配置方案,提报周转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需用计划,经项目领导审批同意,报项目物资部。由项目物资部向经理部/公司报送申请。
1.3.3 项目物资部根据已审批的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需用计划,组织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进场
1.3.4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进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计量方法(钢管过磅或检尺、扣件点数)及合同要求做好验收。
1.4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使用过程管理
1.4.1 项目技术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考虑当地市场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实际质量状况,确保使用安全。
1.4.2 在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使用过程中,安全部要时刻对现场的定型化防护栏杆进行检查,出现损坏等现象,及时告知项目物资部,由项目物资部联系厂家进项维修。
1.4.3所有购买的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只允许作为施工材料周转使用,不得擅自外租或改制为它用,确有特殊用途时,项目部须提前报告经理部/公司, 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1.5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退场
1.5.1 在项目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使用完毕后,由安全部提出退场申请,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填报物资退场计划,协助项目物资部组织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退场
1.5.2 退场时,具备现场检尺条件的,项目部派专人配合退场检尺、 装车、办理数量交接手续,调拨至有需求的项目。
1.6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的账务核算
1.6.1 项目物资部以每月20日为截止日期,与出租单位进行租赁数量对帐确认,根据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租赁合同进行结算
1.6.2 项目必须加强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使用过程盘点,对丢失定
型化安全防护栏杆必须及时报告分 公司(公司),经同意后进行账务处理。
1.7 处罚规定
1.7.1 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在使用、运输、数量交接过程中,偷盗和转移公司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资产造成公司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损失的,按公司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7.2 因管理不善造成定型化安全防护栏杆亏损的,按公司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