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小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教育装备)
东港小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了达到注重课堂效益,向单位时间要质量、向批改要质量、向教法与学会综合要质量的目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教学管理及奖惩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学教学质量。
二、考核组织者:魏正国
三、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是教育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备课、上课、作业与批改、辅导与课外活动、考试与分析、教育教学研究等常规工作落实情况;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主讲优质课、公开课情况,受到各有政府和部门表彰情况,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四、考核分值
教育教学过程占10分,教育教学业绩占50分。 教育教学过程(10分)
根据中心学校期末常规教学检查量化积分,将各位教师的该项积分按满分5分折算,学校每学期四个月的常规检查也按满分5分折算。 教育教学业绩(50分)
根据中心学校期末考试量化积分表中各位老师的总积分和排名来折算,总积分和名次各25分。
1、总积分最高的就得满分25分,其它老师按此比例来折算。
2、在全镇排名第一的得满分25分,其它只要是保住上学期的名次均为20分。
3、成绩在原有基础上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加满4分为止,成绩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个名次扣2分。
4、学前班、门卫教师教绩按教师积分的中位数核算,一年级基数取中间名次3.5名。
5、论文、教案、课件、教具等作品在国家、省、市、区、乡镇获奖或在同级报刊发表的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比赛才可计分)。在相对应级别组织的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主讲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或个人作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的分别记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分)。
6、辅导学生获市、省、国家级奖,每人次分别记0.5分、1分、1,5分(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的竞赛才可计分)。同一个学生同一次竞赛获奖只取最高级别记分,满分为3分(此项累计不超过3分)。
7、受镇、区、市、省、国家级政府和部门表彰每次分别记0.5分、1分、2分、3分、4分、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分)。
8、教育装备的管理与应用分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分别记5分、3分。
9、学生体育评估工作分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分别记5分、3分。
此制度于2012年8月30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