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稳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工银财富”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009年第14期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托融资项目”;同时本期产品搭配部分银行间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
三、投资团队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简称:工行上海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工行上海分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类金融市场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项目,通过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地址为上海市九江路111号(邮编:200002)。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信托融资项目项下借款人正常归还债务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2.4%。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2.4%,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2.4%×70/365=460.27(元)。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行上海分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和投资收益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理财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如导致本期产品无法成立或本业务被停办,银行按客户认购份额退回客户理财资金账户,并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风险。
(二)投资对象信用风险: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的信托融资项目,理财产品
收益来源于信托贷款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能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客户面临信托贷款借款人信用风险,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在发生信托贷款借款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此外,本期产品搭配投资部分银行间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因上述投资对象信用风险所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银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相关金融市场进行投资,与交易对手发生合同关系(例如与信托公司发生信托合同关系)。如果由于银行交易对手违约导致理财资产受到损失,相关风险与损失由客户承担。
(四)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相应存款利率,则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臵于存款来提高收益的机会。
(五)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在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因此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六)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贷款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客户应充分预见产品延期造成的风险,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我行此类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3个月期限的产品为例,到期后客户获得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客户应在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风险后,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一是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来源于信托贷款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能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三是本产品搭配投资部分银行间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如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究其主
要原因一是投资的信托计划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所投资信托计划用于发放信托贷款,受到信托贷款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制约;三是所投资债券品种到期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上述原因均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到期客户本金收益不能当日到账,产生延期支付,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
七、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第五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公告;如出现发行量未达到计划发行量情况,则在募集期结束当日就募集期和相关日期以及募集金额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九、其他约定
1、申请办理本产品业务的网点及其营业时间以工商银行网点的公告为准。
2、客户应确保购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
3、除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本产品的客户预期理财收益由客户自行缴税,工行上海分行不代扣代缴。
4、工行上海分行在受理过程中,对于需客户输入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本人办理。
5、本产品说明书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的附件,与该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签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