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铜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硫酸铜;五水合硫酸铜;蓝矾
化学品英文名:cupric sulfate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硫酸铜 浓度 >98.5% CAS No. 7758-99-8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对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误服引起恶心、呕吐、口内有铜性味、胃
烧灼感。严重者有腹绞痛、呕血、黑便。可造成严重肾损害和溶血,出现黄疸、贫血、肝大、血红蛋白尿、急性肾功能衰竭。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长期接触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和鼻、眼刺激,并出现胃肠道症状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可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 入:误服者用0.1%亚铁氰化钾或硫代硫酸钠洗胃。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特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硫化物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铜、氧化硫。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
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密闭操作,提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
与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
PC-STEL(mg/m3): 1.5*[按Ni计]
TLV-TWA(mg/m): 0.1[按Ni计] 3PC-TWA(mg/m3): 0.5[按Ni计] TLV-C(mg/m3): - TLV-STEL(mg/m): 3
监测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5-Br-PADAP比色法;催化极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
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蓝色三斜晶系结晶。
分子式:CuSO4 5H2O
pH值: 无意义
沸点(℃):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分子量:249.68 熔点(℃): 200(无水物) 相对密度(水=1): 2.28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稀乙醇,不溶于无水乙醇、液氨。
主要用途:用来制取其他铜盐, 也用作纺织品媒染剂、农业杀虫剂、杀菌剂、并用于
镀铜。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镁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氧化铜、氧化硫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300 mg/kg(大鼠经口),87 mg/kg (小鼠,口服) 470 mg/kg (哺乳动物,口服); LC50:无资料
刺激性: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致突变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可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
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该物质及其容器须作为危险性废
料处置。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519
UN编号:无资料
包装类别:无资料
包装标志:有毒品
包装方法:化学品常规包装,注意密封良好。
运输注意事项: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
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
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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