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专业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专业职称评审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人才评价和识别,建立以个人能力和工作成果评价为核心的内部专业职称评审制度,鼓励专业人员在某一专业领域长期发展并不断创造专业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事业部所有专业序列正式员工。 第三条 内部职称等级:公司设立从低到高的七个内部职称等级,即员级、初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高级和资深级。
第四条 评定办法及周期
(一) 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定不设具体时间,达到要求即按程序自动晋级。 (二)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由集团统一组织评定,每年一次。 第五条 内部职称评审的原则
(一) 以知识、技能和工作业绩为评价要素; (二) 在同一专业领域内部公开评选的原则;
(三) 评审结果与个人待遇、发展机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审的组织和分工
第六条 集团评审委员会:由总裁、总裁助理、事业部总经理、总部职能部门总经理组成集团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总裁担任。
第七条 集团序列评审组
(一) 总部职能部门成立行政文秘序列、研发序列、品控序列、人力资源序列、财
务序列、市场序列、采购序列、信息工程师序列、法律顾问序列集团评审组,评审组长由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成员由该专业序列具有五年以上相关专业经验和一年以上本公司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二) 各事业部可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评审委员会申请设立新的专业序列。该
专业序列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该专业方向符合集团及事业部战略发展需要; 2. 该专业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对工作成果影响很大; 3. 该专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数量达到20人以上。
新设立序列若涉及多个事业部,则由评审委员会任命评审组长,负责该序列跨事业部的副高级内部职称评审工作。若只涉及一个事业部,则由该事业部任命评审组长,负
责该序列该事业部副高级内部职称评审工作。评审组长资格条件为:(一)具有五年以上该专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威望;(二)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三)办事公正。评审成员由该事业部在本专业序列具有五年以上相关专业经验和一年以上本企业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八条 评审工作分工
(一) 集团评审组在评审委员会统一指导下工作,完成集团本专业序列副高级内部
职称的评审定级。
(二) 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及以上参评人员的定级。
第三章 参评资格与评定标准
第九条 中级及以下内部职称的评定与晋级标准
第十条 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参评资格与评定标准 (一) 参评资格
1. 中专(含)以上;
2. 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在业务相关的专业领域内工作的年限
分别至少为八年、五年、四年、三年和二年,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说明:学历以最高学历为准;工作年限按第一次从事工作时算起,而非取得学历后的工龄。)
(二) 评定标准
1. 在本专业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该领域具有丰
富的从业经验;
2. 具有主动学习的能力,时刻关注本专业学科的发展并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不
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能够不断地将专业知识和技能转化为智力成果,该成果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
的促进作用;
4. 能够积极的寻找、研究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合理
化建议;
5. 能够积极的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6. 认可公司的价值观并通过自己的行为率先垂范。 第十一条 高级专家的评定条件
(一) 在某专业领域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 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威望和影响;
(三) 在两年内具有二项以上重大创新性智力成果,该成果对公司某项战略实现具
有重要影响。
第十二条 连续三次评为高级专家的人员自动晋升为资深级专家。
第四章 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中级及以下内部职称
(一) 集团总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统计一次集团部门中级以下的专业人员是
否达到晋升条件,对于达到晋升条件的,提出晋升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 事业部:各事业部人力资源处每季度统计一次本事业部中级以下的专业人员
是否达到晋升条件,对于达到晋升条件的,提出晋升方案,报本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执行,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 副高级和高级内部职称
(一) 具备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填写申报表
(见附表1),申报人员直接上级负责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二) 集团各序列评审组组长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将评审材料及评选表(见附表
2)发至全体评审组成员。
(三) 评审组成员应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全部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
如对申报材料中的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可以匿名方式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人力资源部责成相关专业评审组长进行调查,如经查确实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取消申报者的参评资格。
(四) 评审组成员根据评选标准,在既定可评选人数限额(30%)内,以无记名投
票的方式评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部及各事业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各专业序列评审的投票程序及统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五) 获得选票超过半数的人员即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 集团各专业序列评审组组长以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得票数为序,
将得票数在前1/3者推荐至评审委员会参评高级内部专业职称。
(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评审委员会在获得副高级内部专业职称的人员中评
定高级专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副高级及上内部专业职称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需要重新评定。 第十六条 副高级以上终止条件: (一) 有效期满。
(二) 任职岗位与评定的专业方向不符(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特别批准的除外)。 (三) 与伊利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四) 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取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第十七条 评审监督
各评审组长负责将涉及评审的所有的材料,会议纪要存档备查,材料如有遗失、伪造或人为故意更改的,评审组长需承担全部责任。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设立评审投诉热线,对投诉意见予以核实。对于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报不实的人员,由评审委员会取消本人评选资格,已经取得职称的撤消该评聘结果,追究相应责任人。
第十八条 内部职称等级与员工待遇和发展机会
(一) 不同职称等级的专业人员享受相应的技能工资待遇,具体如下表:
(二)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将优先享有如下发展机会
1. 在能力素质和业绩达到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获得职务晋升机会; 2. 获得提供符合职业发展要求的技能提升培训; 3. 获得职业发展辅导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评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表1:副高级内部专业职称申报表
附表2: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