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稿)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的关键一年。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更好地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的进行反腐倡廉活动,现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谈谈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主要问题
2008年以来,我局对在建工程做了积极的排查工作:(1)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增加建设规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2)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弄虚作假等问题;(3)是否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建设质量低劣、延误工期等问题;(4)是否存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生产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5)是否存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物资和服务的政府采购监管薄弱,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6)是否存在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7)对重大投资项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有无进行审计,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超工期、超投资、超概算问题;(8)工程建设领域有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查处。
以上几项排查工作中所提到的问题是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二)主要对策
1.协助执法部门查处腐败案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搜集案件线索,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各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同时,要重视各种案件的解剖研究,有效堵塞经营漏洞。
2.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1)着力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各项税费、关键岗位处于有效监督之中。(2)要推动完善企务公开、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集体决策制度以及有关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干部制定廉洁自律“七个不准”规定报告公示监督制度。
3.主动排查问题
重点对局系统近年来开工和在建的规模以上基建项目进行排查,找出项目决策、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并认真撰写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交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对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的每个施工现场派驻两个以上现场代表,形成了甲方、设计、监理、质安监督组成的联合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对一些重大项目,如老城区改造项目,采取了与“三办”合作管理现场的措施,做到监督到位,确保建设工程有序推进。二是对城乡住房重建项目,落实了相应的“划片分区”工作制度,安排人员专门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
5.积极落实整改
对排查时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积极的整改。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要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6.注重治理成果
要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要及时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将专项治理的总结报告上交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几点就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对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应做到全面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
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和谐发展的综合效果。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最后建立工程建设监督机制。着眼建立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发生的监督机制,坚持边查边纠边建,把加强教育、查办案件、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更加有效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