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校园打伤他人,父母也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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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校园打伤他人,父母也要承担责任吗
网友提问:“2016年6月份,我家孩子在某小学上学期间将同班的李某打伤,李某父母要求某小学与我们夫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我认为孩子在小学上学期间,其监护责任已经转至小学,故赔偿责任应当由该小学自行承担。为什么孩子在校园上学时打伤他人,我们夫妻也要承担责任?”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孩子校园打伤他人父母也要承担责任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民事赔偿上,家长还是负主要责任
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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